第一百一十章 情敌?

  对不起大家,我有罪,更新不给力,我有罪啊……

  数天之后,雷明再次通过空间缝隙回到了埃迪城。

  按照事先的约定,雷明所订购的魔法晶石已经被乌尔里克取了回来。

  收到晶石之后,只需雷明将魔法晶石放入魔方之中,吸收了晶石的魔方,便可以开始晋级。

  因为之前并没有见过魔方的晋级,所以收到晶石之后,雷明并不敢轻易的在城内晋级,万一晋级的过程中,弄出了太大的动静,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为了安全考虑,魔方的进阶,还是等到回去大草原之后,再进行的好。

  之后,雷明便在内院之中放出魔方,使用魔方将最近收购的青铜一一铸造成青铜精武器,忙碌了一下午之后,又炼制出了大批的青铜精武器,以现在的武器库存,即使雷明一段时间不再过来,却也足够贩卖的了。

  晚上的时候,雷明拜访了阿加莎,因为两家早已熟悉,所以阿加莎的家仆很欣喜的将雷明放了进去。

  为雷明开门的是一位名叫斯科拉的老仆人,平日里,斯科拉也没少得到乌尔里克的好处,对于雷明却也是更加的不敢怠慢了。

  与雷明问了声好之后,斯科拉左右看了一眼,这才低声说道:“雷明少爷,您来的可真不巧,我们小姐刚刚出去。”

  “刚刚出去?”雷明顿时感觉奇怪了起来,按照阿加莎的习惯,晚上的时候多半是不会出去的,怎么今晚出去了?而且听斯科拉的语气,怎么遮遮掩掩,话里有话。

  斯科拉接着低声说道:“雷明少爷,您才刚刚回城或许还不知道吧,今天我们埃迪城可是来了一名了不起的大人物。”

  在斯科拉的述说下,雷明这才知道,这几天埃迪城的确来了一名大人物,这名大人物名叫克尔温博格斯,正是大公爵克尔温的长子。

  如果仅是大公爵之子,或许还算不得什么,只是克尔温家族与别的家族有些不同,因为穆兰行省正是克尔温家族的封地,克尔温家族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所以对于埃迪城来说,克尔温博格斯的身份也就特别的尊贵了。

  为了迎接公爵之子的到来,城主大人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宴,晚宴上邀请了众多的贵族与商贾,阿加莎小姐也在城主的邀请之列。

  斯科拉眨了眨眼睛,说道:“据说克尔温博格斯阁下不仅相貌英俊,而且才华横溢,二十岁的时候便已经是一名高级骑士,现在二十七岁,或许已经可以冲击大地骑士的境界了……”

  难怪刚才说的遮遮掩掩的,原来如此啊。

  对方身份尊贵,年少又多金,对于少女而言,肯定是极具杀伤力的,要是对方真的追求阿加莎的话,最后的结果,恐怕是……

  “骂了隔壁的,难道会是情敌?”雷明在心里狠狠的骂了几句,恨不得把对方剁剁剁剁,再剁剁剁剁,剁碎了喂狗。

  告别了老家仆之后,雷明沉着一张脸,满肚子的郁闷。

  要是普通人的话,或许阿加莎看不上眼,但是现在换成了公爵之子,而且又英俊又有才华,阿加莎会不会被追上,还真是挺难说的。

  可惜认识的太晚了,要不然的话,早早的就把阿加莎追到手,也就不用怕这怕那了。

  就是因为与阿加莎之间还没有产生爱情,所以阿加莎被别人追走,可是一点也不稀奇的。

  雷明闷闷不乐的说道:“你说,要是你喜欢的女人被别人追了,你会怎么办?”

  一旁的乌尔里克自然知道自家主人的烦恼,低声一笑,说道:“主人,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谁的拳头大,谁就能玩漂亮的女人,想要挑到自己喜欢的,那就靠拳头说话。”

  “见鬼的草原规矩,是马贼的规矩吧!”

  “嘿嘿。您别管哪的规矩了,道理不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道理都是一样的,谁的资本厚,谁的手段高,谁就能抱得美人归。

  这道理放之四海都是一样的,就算是在地球上,没房没车没钱没貌,你觉得能追到美女吗?

  “妈的,走,我们看看去。”

  城主府雷明没去过,不过地点在哪里,雷明却是知道的。

  到了城主府之后,两人便在不远处的酒店要了间包间,一边喝着酒,一边等候着晚宴的散去。

  大概等了两个小时之后,城主府的大门,这才慢慢打了开来。

  雷明不敢耽误的赶紧付账走人,两人就在城主府的不远处,看见一辆辆的马车慢慢的开了出来。

  阿加莎家的马车,雷明认识,只要认清了马车,便可以知道阿加莎出来了没有。

  雷明的目光紧紧的盯着从大门处驶出来的马车,只可惜,这些马车虽然装饰豪华,却没有一辆是雷明所认识的马车,也就是说,阿加莎的马车,不在其中。

  雷明的双眼微微的眯了起来,难不成对方那么着急的在晚宴上动了手?是下药还是用强?该不会阿加莎那么快就被对方追求到了吧?

  不会,最后一条可以删除掉,阿加莎并不是年幼无知的少女,即使对方英俊又潇洒,也不是一时之间,就可以追到她的心的。

  “再等等,再等十分钟,十分钟后,她还不出来,自己也就要花些手段了。”雷明暗暗谋划着耍些什么手段的好,嗯,大不了火烧城主府,等火烧起来了,看他们出来不出来。

  没让雷明久等,大概三分钟后,阿加莎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雷明的视线中。

  只是同时被雷明所看见的还有阿加莎身边那一位年轻人,至于青年人那英俊的相貌,已经被雷明自动忽略了。

  雷明整了整衣服,快步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声叫道:“阿加莎?你怎么在这里?呵呵,还真够巧的啊。”

  阿加莎愣了愣,上下看了雷明一眼,笑眯眯的说道:“真的好巧啊!”

  好巧这两个字,似乎咬的特别的重。

  雷明对此却是毫不在意,自顾自的说道:“呵呵,下午刚刚回的城,本想去找你的,可惜你不在,便来这里喝了点小酒,没想到这么巧,你也刚好回家,呵呵,反正顺路,不如坐你的马车回去吧。”

  雷明的出现,可让公爵之子博格斯皱起了眉头,特别是雷明所表现出来的,与阿加莎的那种熟络劲,就更让他的心里感觉不痛快了。

  对于阿加莎,他可是志在必得的,不仅是阿加莎的美貌吸引了他,更重要的是,阿加莎的手上,似乎拥有着数量庞大的青铜精武器。

  这些青铜精武器自然不会是阿加莎所拥有,但是阿加莎必定知道其中的详情,所以征服阿加莎便是他所要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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