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干儿子(1)
小城公安机关依法捣毁了一个非法传销窝点,阿刚因涉嫌传销诈骗被抓了起来。
在拘留所里,阿刚结识了一个叫毛子的家伙,他告诉了一个令阿刚走上辉煌,同时也是走向毁灭,还给小丽带来灾难的事业:从事**行业经营和贩卖毒品!
当无数受到传销伤害的人们强烈要求取缔传销的时候,国家出台了一部很有意思的法律——《直销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直销行业的从业行为。凡是有法律规范的行业,一般说来它的利润空间就不大了。直销虽然是个新兴的行业,有它吸引人的美丽陷阱的一面,但和从事**行业或者贩卖毒品的暴利行业比较起来,那就没什么意思了!法律所禁止的往往是人们本能上最渴望的行为。无论怎么立法,不管法律文本多么复杂,和人的愿望与欲望相比,总是显得那么简单和幼稚!
阿刚决定和在拘留所里认识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有人劝说:“拘留所里能有真诚的朋友吗?还是小心点好。”
阿刚说:“大家生死朋友了。有什么不放心的?”
于是,由阿刚出资、朋友出面,两人合伙在小城开了家“丽春发廊”。由于朋友在社会上的红黑两道上扎得起,所以他们很快地就发财了。就在春节前夕,公安局接到线报,一举捣毁了这个组织妇女卖淫和利用发廊这一特殊场所进行毒品销售的犯罪团伙,阿刚是主要的股东和铺面的具体承租人,因为涉嫌团伙犯罪而畏罪潜逃,由于在逃跑过程中慌不择路,在飞越一座山涧的时候,失足摔下去,死于非命!
正所谓: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送进坟墓!
小丽就这样被公安机关“请”进去配合调查。所谓祸从天降,小丽正在憧憬美好生活的时候,哪晓得丈夫又死了!现在才后悔不该不听工会大姐的话:要是我不坚持送第一个男人上山(埋葬),也许阿刚就不会出事的。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就算有后悔药也是没有办法吃了。
由于该贩毒集团贩卖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极为严重,影响相当恶劣,所以,为了进一步挖掘出新的犯罪线索,连过年也没让小丽等一干犯罪嫌疑人回家。
语嫣也搞不清楚小丽究竟犯了什么滔天罪行,只是出于对好朋友的关心,心急火燎地赶到小城,要老周赶快想办法把好朋友小丽给“弄”出来!
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一句话,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活的人绝对不会被死的法所左右。天下事,了尤未了,结果总是不了了之!
最近这些年,各级政府都在纷纷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就很吃香了。因为各级政府都把招商引资作为了生命线——只有外来的老板来投资,才能盘活闲置资产,才能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才能解决发展的问题,直接地说,才能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解决干部的吃饭问题。各级政府都把能到本地投资的老板奉为座上宾。老周虽然是本地人,但他的资金是从外地来的,也可以说是从外地引进的大老板——这样说,不但让投资者可以享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当地的官员也有成就感了!
为了给招商引资企业保驾护航,搞好服务,有关的职能部门得和企业家搞好关系,保护好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十分重要。为了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都出面打招呼,对民营经济发展园区,要实行特殊政策,不该去查的别去问,不该去问的别去看,不该去看的别走那条线……所以,老周还真的认识公安系统的几个哥们,虽然都不是什么关键的人物,但起码能帮助解决把小丽从里面给“弄”出来!
于是,以证据不充分为由,提前把小丽保释出来,语嫣对老周又一次的感激万分,把自己和老周走进结婚礼堂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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