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离别

  “来娶你了,沈娇娇。”

  他的语气漫不经心,自马上伸手出来的姿态却极为认真,这么潇洒张狂,视礼法如无物,却让人觉得仿佛天地万物都寂静下来,只有这男人的模样深深镌刻在人心底,让人见之难忘。

  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

  沈妙蒙着盖头,什么都瞧不见,只能听到自前面传来的声音,她本能的仰起头,下一刻,却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托起,有什么东西被戴在了指尖处。

  微凉轻柔的触感,她有些茫然。

  周围的人却是倒抽一口凉气。

  历代亲王都是有自己的扳指的,扳指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装饰,更重要的是身份的象征,用这个扳指可以随意号令手下的人。当然本来的皇亲贵族走到哪里大家都是认识的,倒也不必用这个扳指,可是还从来没有见过把象征着亲王身份的扳指送给别人的。

  这送出去的可不仅仅只是个扳指,这意味着睿王将自己随意调动手下的权力都交给了沈妙。沈妙有了这个扳指,众人看她,就和看睿王没什么两样。

  这是将自己的权力拱手让人,可他让给的是一个女人。

  见过疼媳妇的,却没见过这般疼的。周围那些年轻的小姐们羡慕嫉妒极了,这睿王虽然戴着面具,却是风姿无限,本来身份就高贵,还出手大方,她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睿王如此优秀,身边自然莺莺燕燕众多,沈妙又不是什么天姿国色,定然会很快被睿王厌弃。

  谁知道新郎官直接就用事实打了她们的脸,这世上,大约还是第一次见人这么宠妻子的。

  怎么偏偏就是沈家五小姐这样好命呢也不知前世修了什么福气。

  然而世上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众人却万万想不到沈妙前生经历的那些事情了。

  睿王将扳指戴到沈妙手上后,薄唇一挑,微微俯身,一个吻就印在沈妙的手背上。

  手背上酥酥麻麻的触感,沈妙自然猜到了那是什么,不由得脸上一红,好在盖头蒙着,旁人倒也看不见她的窘状。

  睿王直起身,梅娘子连忙笑着唱到:“进聘礼抬嫁妆”

  抬完嫁妆之后,做母亲的,就要亲自喂新嫁娘吃麻团子。

  团子做的小小的,里头混了花生莲子芝麻,寓意早生贵子,罗雪雁拿小勺舀了,沈妙微微掀开盖头的一角,吞下罗雪雁喂的麻团。罗雪雁眼眶有些湿润:“娇娇,嫁人后,千万不要委屈自己。”

  沈妙心中也跟着意动,道:“省得了,娘。”

  沈信背过身去,悄悄抹了把眼角的泪。他一个大男人,又是领了无数士兵的将领,当着别人的面流泪自然不像话。然而他心里却十分难过,对于沈妙,沈信总觉得亏欠良多,尤其是那一日和谢景行的对话,他才晓得,一直以为他们把沈妙长养在温室里,却不知温室里蛇虫鼠蚁更多,在无人发现的那些岁月中,她就渐渐长大了。

  还来不及补偿,还来不及做些什么,沈妙就要嫁人了。从嗷嗷待脯的婴儿到牙牙学语的小姑娘,再到如今亭亭玉立的新嫁娘,沈信感慨良多。

  沈丘走过来,新娘的兄弟要负责把新娘背上花轿的。

  沈妙趴在沈丘背上,沈丘走的格外缓慢,一边走一边低声道:“妹妹,你太瘦了,要是嫁到大凉,等我再见你的时候,只要比今日瘦了一毫,我都要去找睿王算账。”

  沈妙:“。”

  “快给我生个侄女吧,侄子也行。”沈丘的声音憨憨的,哪有战场上铁血勇武,他道:“我会来看你的。”

  沈妙把头埋在沈丘脖子里,像小时候撒娇那样对他道:“一定要。”

  马背上的睿王看着这一幕,眉心狠狠一跳。

  等沈丘把沈妙背上花轿,花轿落帘之后,梅娘子就唱开了。

  “天下之盛事,莫如婚嫁之喜。

  君不闻圣者,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亦不改其乐,三月而不违仁乎郎君如是。

  呵美哉沈家五娘也。女娲之初,炼万石于补天,修灼灼于其表,化蓁蓁于其里,真乃窈窕之淑女也。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郎君仪表堂堂,举止有若雁塔,虽涉芸芸之众而不改其真。沈家五娘者,明齐定京人氏,尝以怀古柔情,温婉贤淑,绝殊离俗,妖冶娴都。其貌神端庄,举止矜持有度,纵使西子之容犹未能及也。

  今日结秦晋之好,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离。

  一阳初动,二姓和谐,庆三多,具四美,五世其昌征凤卜。

  六礼既成,七贤毕集,凑八者,歌九和,十全无缺羡鸾和。

  一对璧人留小影,无双国士缔良缘”

  “起花轿,嫁喜成”

  梅娘子的声音本就喜气清亮,唱词又好听,一唱完毕,众人纷纷鼓掌叫好。外头准备的下人们忽的将贴着金箔的铜板钱币往外头抛洒,一把把的煞是好看,人群一拥而上,嘴里说着吉祥话儿,一边纷纷是抢夺喜钱和糖块。

  端的是热闹非凡。

  沈妙坐在花轿里,虽然看不到外头是什么场面,却能将周围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热热闹闹的,让她的心里也跟着忐忑起来。

  她安慰自己,又不是头一次上花轿,有什么可紧张的然而再来一次,她的手还是有些止不住的颤抖,低下头,却瞧见指尖那枚白玉扳指,闪烁着莹润光洁的色彩,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外头的轿夫们开始抬花轿了。谢景行找来的轿夫自然都是好的,花轿抬得很稳,一点儿也不会晃荡。

  睿王坐在高头大马上,走在最前面,马匹的身上挂着红绸做成的大花,显得十分神气,他姿态懒散却优雅,所到之处,俱是百姓欢呼笑闹。

  这其实是很可贵的,因为睿王并非明齐人士,加之大凉如今和明齐的关系也十分微妙,可即便如此,百姓们似乎对睿王还是多有尊崇,或许是对方出手大方,或许是有的人瞧着便令人觉得舒适,总归睿王娶妻,也算得上万民同欢了。

  睿王的身后就是轿夫们抬着的花轿,两边睿王府的车马队不住的往外撒着喜钱,听闻今日睿王成亲使要绕着整个定京城走一遭的,这一路走一路撒钱,未免也实在太过大方了。

  再往后的就是沈家的嫁妆队,沈家到底不如睿王那般张狂,箱子处理的好好地,众人数了数,一共是五十台,恰好是睿王送来聘礼的一半。这嫁妆虽然比不上睿王给的聘礼,但也绝对不算少了。要知道太子成亲太子妃的陪嫁也不过四十二台,沈家还足足多了八台。最重要的是沈家并不是富商之家,虽然宽裕,却也绝对不是富得流油。

  这般作态,也足以说明沈妙在沈信夫妇心中的地位了。

  人群后,随着嫁礼队骑马的罗雪雁偷偷侧过头,对沈信道:“这样真的好么”

  沈信道:“他既然敢送,咱们就敢收。再说他送了九十九台,咱们府里出不起这么多嫁妆,少了也会被人看笑话。”

  罗雪雁就不说话了。

  沈妙的嫁妆五十台,有二十台都是睿王出的。那一日睿王过来送嫁妆,从装嫁妆的匣子里掉出了一张纸片,罗雪雁看清楚,那边是有关沈妙嫁妆的嫁妆单子。

  睿王也知道自己的聘礼实在太过惊世骇俗,沈家是一定出不起与之相符和嫁妆,干脆自个儿也将嫁妆给解决了,虽然只有二十台,这二十台却也是牢牢实实满满当当的,这样说来,睿王就是给沈家送了一百一十九台嫁妆。

  也正是因为如此,后来沈丘对睿王的印象才好了些,毕竟对方在沈妙的亲事上不吝惜花银子,到底是个十分爽快的人。

  街道上到处都是跟着敲锣打鼓欢欢喜喜的,傅修宜混在人群中,却没有再继续跟上去了。他只觉得这一幕十分打眼,脸色沉冷的转身背对着花轿离开了。

  与他一样憋屈的,自然还有文惠帝,文惠帝早就从手下人嘴里知道了睿王这回亲事结的隆重,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风光。这可就是在打他的脸,睿王办的越是风光,越是显得明齐皇家寒蝉。

  当然最令文惠帝感到不悦的不是这个,而是对于这门亲事,他本来就是很不愿意的。若不是睿王拿交界处的几座城池威胁于他,他根本不会做出这个举动。沈妙这门亲事他明明不愿,却还是得自己下了圣旨给了睿王手里。沈家这枚绝好的棋子就这么废了。

  文惠帝只要说起睿王今日成亲,脑中就会浮现起睿王在御书房里威胁他赐婚那一幕,胸中憋闷,气不打一处来,更不会主动给自己找不痛快。便让宫里的太监接了睿王派人送来的喜礼,宫门紧闭,自个儿回养心殿躺着,不许任何人前来打扰了。

  这门亲要在明齐成,花轿要被抬着在定京城逛上一圈,可成亲本就是两方的事情。睿王家在大凉,本来花轿绕完城门后,就要直接出城,可是睿王却坚持要在定京完成所有礼节。

  于是拜见父母这一环,便在定京城的祭坛里举行的。

  定京祭坛,那是皇帝立后的时候要用的地方,不消说,这又是睿王向文惠帝讨来的额外赏赐。文惠帝便是心中再不愿意,也只能答应。

  在祭坛之上,梅娘子将沈妙从花轿上小心翼翼的扶了下来,跟随而来的罗雪雁和沈信坐在祭坛的另一头。

  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

  这是在明齐,罗雪雁和沈信自然受了沈妙二人的拜礼,可是睿王的父皇母后却是已经仙逝多年。二人只得拿酒在地面洒了,权当是拜祭。

  最后夫妻对拜,礼成,事已至此,便是宣布,从此以后,沈妙就是睿王妃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到底是大凉的人了。

  众人欢呼笑闹中,人群远处,季羽书正与身边的人说话。

  “啊,真是没想到,三哥竟然真的娶了沈姑娘。”他长叹一声:“两年前我就看出来,三哥对沈五小姐有些不同寻常,倒是没想到如今她成了我嫂子。不过倒也挺好,我原本以为,三哥的性子,寻常姑娘怕是驾驭不了,可沈五小姐不一样,有她在,我就放心了。”

  在他的对面,站着的人也穿着睿王府上下人的衣服,面目稀松平常,却正是易容过后的裴琅。

  裴琅最终还是答应了跟随沈妙去往大凉,就如同沈妙所说,他已经彻底得罪了傅修宜,再留在明齐,不仅自己讨不了好,或许还会牵连到流萤。傅修宜耳目众多,也许哪一日就会查到他的底细。倒不如将流萤和他一同带回大凉,釜底抽薪,便傅修宜真的发现了什么,也无可奈何。

  一方面是为了流萤考虑,另一方面,却是因为裴琅自己心里想这么做。

  至于晓得睿王的真身就是谢景行,那也是几日前的事情了。他在睿王府养伤,夜里出去院子的时候,恰好看见睿王背对着他,上前打招呼行礼时,看到了睿王的真面目。

  睿王没有戴面具。

  裴琅知道,如睿王这样的人,想要瞒住什么,必然不会这般掉以轻心,很显然,他是故意“不小心”让裴琅看见他的脸。或许也是在用自己的身份昭示着什么。

  现在裴琅明白睿王为什么要那么做了。

  裴琅一直劝说沈妙好好思考和睿王的亲事,对于一个大凉的亲王,沈妙对对方的了解毕竟还是太浅薄了。可是睿王成了谢景行,很多事情就更是不一样了。谢景行和沈妙是认识的,似乎还有些交情。

  沈妙既然早就知道谢景行的身份是大凉的亲王,二人的关系势必不一般。

  他抬眼看向祭台上那一双穿着嫁衣吉服的璧人,男才女貌,端的是般配无比。心中莫名涌出了一阵酸涩的感觉。

  沈妙那样的人,虽然总是谋算人心,利用自己身边可以利用的一切,可是却是个极为固执之人。认定的事情,谁也改变不了。比如她讨厌傅修宜,就可以用尽手段,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和傅修宜划清干系。

  其实若不是她自己愿意,没人能逼得了她。

  他的目光又落在睿王身上。

  弄出这么大阵仗,逼得明齐皇室都节节败退,这天下江山,说大凉会永远偏安一隅,谁信

  她是要翱翔九天的金凤,他就是能呼风唤雨的真龙。

  季羽书看了他一眼,拍了拍他的肩,同情的开口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裴先生也不要太过难过了,等我们回到大凉,以裴先生的风姿,定会有许多姑娘倾慕于你,介时我让芍药姑娘介绍你的姐妹给你啊。”

  季羽书虽然还记着因为裴琅而让自己关在塔牢里一段日子,不过今日见裴琅这般伤怀,到底还是没有落井下石。

  裴琅有心思被人窥见的赧然,却执拗的看着那一对璧人不肯移开眼睛。

  季羽书就在心里低低叹息一声。

  高阳今日也要跟着一道回大凉的,不过他名义上是明齐的太医,有些身份和要收拾的东西。如果文惠帝知道高阳将太医院的名贵药材一扫而光带回大凉,也不知是个什么精彩表情。

  等这一切做完,复杂而繁琐的礼节被一丝不苟的完成后,竟然已经到了下午时分。也就该到了出城时刻。

  沈妙嫁给定王,这叫做“远嫁”,从明齐定京城的城门出去,从此山高水长,就是大凉的人了。

  沈家众人自然都是要跟随者前去的。

  罗潭却没有去,说是沈妙不肯带她一同去大凉,心中生了闷气,今日白日里跟着一道游了定京,出城那种离别的场面却是怎么也不肯再见到了。众人拿她无可奈何,便也只能作罢。

  定京城的公主府中,荣信公主正在屋里坐立不安。

  “公主殿下,睿王的花轿已经快要到城门口了。”来回报的人说。

  荣信公主烦躁的挥了挥手,让下人离开。自己跌坐在椅子上,不安的咬着嘴唇。

  那一封信里,揭露了谢景行的真实身份,她将信要送往皇宫文惠帝的手中,这是她身为明齐公主的责任。

  自古忠义难两全,亲情和国家之间只能选择一个。谢景行和她固然有着难以磨灭的比母子还要亲密的情分,可两个国家之间的距离让这份感情到底不纯粹了。

  如果谢景行因此死了,荣信公主会难过,可若是什么都不做,就让谢景行带着这个秘密回到大凉,荣信公主却会后悔。

  所以在最后关头,她选择亲自斩断了自己的这点子眷恋和情分。

  谢景行的身份暴露之后会发生什么,对于自己的皇兄,荣信公主有着绝对的了解。也许因为大凉的国力并不会做出什么让谢景行足以至死的事情,可是毁掉一个人的名声,让万名唾骂却是可能的。背负着这么一个污名,就算是回到大凉,谢景行的日子也绝对不好过。

  荣信公主选择用信件来说明一切却没有亲自去见文惠帝,似乎觉得这样就能够忽略自己背叛的举动。仿佛出卖谢景行的并不是自己一般。

  可是文惠帝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举动呢

  眼下送喜的车马队都已经要到城门口了,接下来沈妙要下花轿,上马车,同谢景行一同离开定京去往大凉,这样拖拉,不是皇兄的性子啊

  心中有些疑惑,更多的却是不安,可是荣信公主却不能主动迈出去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

  她终究是无法面对谢景行的,或者说是,无颜面对。

  “再去查一查”她唤来另一个手下道。

  睿王妃的花轿已经到了城门口了,梅娘子完成了喜娘要做的事情,惊蛰和谷雨把沈妙从花轿上扶了下来。

  沈信和罗雪雁对着沈妙细细叮嘱:“大凉和明齐不同,到了那头,记得要时时照顾好自己。冷了就添衣,千万要保重。要时时写信回来,若是受了委屈,一定要告诉他们。”

  沈信又转头对谢景行说了几句。

  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对方的身份,谢景行既然坦诚相告,沈信对他倒是有所改观。叮嘱谢景行不管怎样,不许让沈妙在大凉受到任何欺负。谢景行自然是应了。

  沈丘则是凶巴巴的威胁若是下一次见到沈妙瘦了还是憔悴了定会带着沈家军把睿王府踏平。

  睿王对此只是轻哼了一声。

  若不是罗雪雁拦着,沈丘只怕又要当场和谢景行打了起来。

  时辰已到,沈妙又和沈信罗雪雁说了几句话,她如今就要离开定京,许多明齐的事情就算是想管也天长路远,只能现在叮嘱几句。

  罗雪雁抹了抹眼泪,道:“娇娇,一定要写信回来”

  马车的帘子被人放了下来,长长的车队侍卫们依次前行,扛着厚重的嫁妆,气势划一的往前走去。

  而最前面的,谢景行端坐于马上,驾马却是一直跟在马车左右,不时地隔着马车帘子与沈妙说话。

  惹得惊蛰谷雨几个丫鬟一直吃吃的笑。

  路途自然是很遥远的,从明齐到大凉也要几个月的车马路程。前生她也曾从定京城的城门出去,远行至秦国。可是一国之后坐着的马车甚至没有眼下来的舒适,那时候带的仆人和宫女也稀少,更别说这般护着她,陪她说话的人了。

  隐隐的,沈妙的心中也带了些欢喜。

  直到傍晚时分,是该在外头找个地方歇脚了,正寻思着,车队却突然停了下来。

  沈妙心中一紧,这城外的路上时常有匪徒,莫不是遇上了拦路贼,可是转念一想,谢景行的手下武功高强,人数众多,只怕遇见了拦路贼也是打得过的。

  她虽然不怕,可是心中到底狐疑,干脆撂下盖头,将马车帘子掀起,惊蛰谷雨惊呼一声,沈妙已经跳下马车。

  却见谢景行勒马停在前面,路中央,一个戴着黑色斗笠的人牵着马,拦在前方。

  他道:“喂,做兄弟的,是不是欠我一包喜钱”

  那是苏明枫的声音。他大约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穿戴了斗篷,让人看不清楚他的面目。又一路远远的尾随,或者是提前就到了这里,离得够远,也不怕被人听见这里的对话。

  沈妙微微一怔,谢景行却已经翻身下马,走到苏明枫面前。苏明枫从怀中掏出一封信,猛地砸在谢景行胸前,道:“我的贺礼。”又低声道:“公主府送出来的信,被我压了下来。”

  “我知道。”谢景行挑唇一笑:“不过还是多谢了。”

  苏明枫一愣,随即声音变得愤怒起来:“你知道对了,你手眼通天,只怕早就在各处潜伏着人马,公主府的一举一动只怕都逃不过你的眼睛。就算昨日我没有压下这封信,你也有办法拿走。”

  谢景行不置可否。

  “你这个人”苏明枫一把揪起谢景行的衣领,作势要揍人,惊蛰谷雨吓了一跳,铁衣他们却没有上前阻拦。

  苏明枫忽而又松手,怒道:“混蛋”

  谢景行挑眉:“你愿意来送我,我很高兴。”

  苏明枫沉默,片刻后道:“最后一次了。”

  “最后一次来送你。”他抬起头:“忠义不能两全,不过这一次,我还是选义气。这一次过后,你我就不是兄弟了。”

  他说:“我知道你的打算,所以也不用劝我,不用挽留什么。你我二人,日后终会到达兵戎相见的地步。再见之时,便是敌手,不复往日情分。”他认真的,一字一顿道:“不过,现在,你还是我苏明枫的兄弟。”

  世上有一些事情,总归是令人无奈的。命运阴差阳错,总会将最亲的人变成最生疏的人,人要得到什么,势必要舍弃一些东西。挽留下来的,总归是最珍贵的。

  沈妙似乎透过面前这两个年轻男人,看到许多年前,总角之交言笑晏晏,从定京城街头逛到巷尾,再一同去捉弄先生的背影。

  苏明枫慢慢的将拳头握紧伸出来,放在谢景行面前。

  这是他们二人小时候时常做的动作,定京城的男孩子们常常以这个动作来作为自己兄弟情深的见证。苏明枫小时候觉得这个动作十分潇洒,故而让谢景行也做。后来渐渐大了,觉得这个动作蠢且肉麻,便不常做了。

  谢景行看着他,突然一笑,摇了摇头,也伸拳与他碰了一碰。

  苏明枫仰头哈哈大笑:“痛快”

  他又忽而翻身上了自己来时的那匹马,在马背上对着谢景行道:“今日一过,你我二人不再是兄弟。不过眼下太阳未落,月亮为起,你我还是至交好友。”他一夹马肚子,马儿长嘶一声,苏明枫调转马头,转身而去。

  “今日我就再贺你一次,从今往后,衣食无忧,儿孙满堂。高朋满座,万寿无疆”

  那斯斯文文总是笑着的年轻人的声音爽朗飞扬,尾音渐渐消散在夕阳的余晖中,只看得到一个模糊的背影。

  谢景行眉眼唇边带笑,眉眼却渐渐冷了下来,他也再次上马扬鞭。

  喝道:“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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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完啦开启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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