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少年罗建华的三次危机

  大罗这辈子即便到了年老了,回忆起所有经过的风浪,印象最深刻的仍然是青少年时代经过的三次生命危机。

  第一次的时候是读初中,家里因为老爸的生意越做越大,几乎可以说迅速暴富起来,在城里买了栋大房子住着,全家也都搬了过去。

  虽然城里各方面的条件比在农村的时候要好了很多很多,但是我并不喜欢搬过去。没错儿,房子大了,确也空旷了,老爸三天两头的不回家在外面应酬,老妈则忙于跟着老爸盯着他是不是有有了女人,平日里吵架是免不了的。

  奶奶本来在农村的时候也不必为他们操心这么多,毕竟一个月也见不到一次两次的面,现在住一起了,却为着他们的事情,不知道伤心难过偷偷流泪了几回。

  家里我也不怎么喜欢呆,时常想起跟小明他们在一起时候的事儿,那时候每天可真是快活啊,每天我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做什么小明会高兴,虽然有时候有些事情不大喜欢,比如上课上早自习什么的,可骑车驮小明一起去上学还是挺有趣儿的,尤其那些狼崽子们艳羡的目光,简直让人如沐春风嘿嘿......

  新学校新同学,实在提不起精神跟他们来往,一个个的幼稚肤浅的要死,尤其女生,课间拿着小明早八百年前就淘汰的头花首饰什么的,讨论的不亦乐乎,真是...人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男生么...大多数都跟白条鸡似的胳膊腿儿瘦的彷佛一脚下去就得咔嚓了,打球更是没劲,不禁撞,看着他们有些惊惧的眼神儿,我还是挺享受的呵呵......

  女生也都怕我,原来在农村的学校貌似女生就怕我,唯有小明不大怕我,总支使我做事情,要不是看在程爷爷的份儿上,还有她三五不时进献的好吃的,还有...算起来其实她对我们都还不错,所以帮她点儿忙也没什么,闲着也是闲着。

  这时候我认识了耿新阳,这家伙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比较好色,虽然貌似男生没几个不好色的。

  这家伙比较严重一些,本地一个大痞子的妹妹长的挺漂亮,也在我们学校读书,看样子也不像个什么正经货色,跟耿新阳这家伙勾搭上了。被那大地痞手下一个看样子也是看上了那女的的流氓知道了,带了几个人放学路上堵住耿新阳把他一顿胖揍,我本来不想管这种狗屁倒灶的事儿,没想到那几个打人的家伙自己找不自在,冲我叫嚣,被我踹趴下了,于是耿新阳这家伙把我当成了救命恩人,真是让人无语了。

  本来我也没把这件事看的太重,但是这却差点儿要了我的小命儿,那女生的哥哥带着一群流氓找到了我和耿新阳,场面十分混乱,我不知道打到了多少人,又中了几次板砖,唯一差点儿致命的是腹部那把匕首,这是替耿新阳挨的,为此他欠我一辈子,虽然后来因为小明他说过宁愿当时我没有替他挨了那一下子,他这辈子没这么难受过,一朵鲜花摆到面前却不敢伸手,折磨。

  当时我真以为自己完了,留了好多血,耿新阳那家伙腿也受了重伤,根本指望不上,那群人也都歪歪斜斜拖着受伤的跑了,我是被警察送去医院的,躺到冰冷的手术台上,彷佛灵魂出窍一般,根本感觉不到了疼痛,我想我可能要死了。

  我很留恋这个世界,原本一直觉得其实人活着真没什么意思,像我爸妈,每天吵吵闹闹的,除了花钱还算随便,也不大管家里孩子和老人,那种传说中只在小明家里看见的叫做亲情一类的东西,在我家里是找不着的,除了奶奶,实在没什么让我觉得像家的地方。

  但是现在,我感觉我就要死了,我忽然很害怕,我原来一直想着快点儿长大了吧,我就可以追小明,然后我们结婚过像她家那种幸福的日子,可现在,难道我就要没有机会了么?

  但是让我庆幸的是,我没死,手术很成功,恢复的也很快,我也从来没这么怕死过,一星期后我偷偷从医院跑了出去,打车到了小明家门口,呆了一天,只看见小明早上坐李连辉的车子去上学,中午出去学校门外的小摊上买了一小碗樱桃,吃了一颗,酸的直皱眉,但是还是皱巴着脸继续吃了几颗,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难吃干嘛还要吃,难道是馋急了?

  晚上放学坐了李琳的车子回的家,有两个男生故意用车子别她俩,被随后赶上来的李连辉和小黑小黄他们吓唬走了。

  晚上我回到医院的时候,难得爸妈都在那里急的团团转地等我,忽然我觉得,可能他们两个也不是一点儿感情也没有,最起码这一刻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活着,也许没那么糟糕。

  第二次是我结婚以后上大二的时候,因为代表学校去参加公安系统院校大比武,表现突出,被选中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伪装成一个不良少年打入一个贩毒团伙内部。

  这次任务是没的选择的,上面下来的任务,是南方一座大城市,据说不久就有一位首长过来视察,之前必须端掉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贩毒团伙。本身这伙人在本市也十分猖獗,偏偏组织严密,保护伞势力也大,本地方根本无从下嘴,于是抽调了一批外地警力,通过各种渠道对他们进行渗透。

  任务还算顺利,对这般社会混子,我简直太熟悉了,从小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我就能判断出他们的想法和心态,几乎是十拿九稳的。

  就在一切都很顺利,几个月之间各个部门通力合作以雷霆万钧之势端掉了这个团伙,但是却也有几条漏网之鱼,都是亡命之徒,手上人命也不只一条。

  领导上都很紧张,我和另外几人被派去外围保护前来低调进行视察工作的首长,凭着直觉,我发现了混在工人们之中的歹徒,也看见了他们乌黑的掩盖在外套下面的枪口,那一瞬间我想了很多,小明还有孩子们,可是我也很快反应过来,一旦任务有所差池,那么孩子们有我这个父亲,也是一辈子的耻辱,所以我没有犹豫地挡在了首长的前面,子弹入体的时候,我知道我还有救,也必须有救,我刚刚用生命捍卫了我们一家人的荣誉,现在我得为我的家庭活着。

  最后一次任务是我自愿选择的,凭着我跟首长的关系,我比别人有更大的自由度去选择,但是我却选择了去。

  如果说第二次我赢得了荣誉和未来发展的人脉基础,那么,第三次则是为了赢得未来发展的资本,我从来不是个崇高的有理想的人,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地舒舒服服地过我的日子。

  但是,我知道我的生活跟我的父辈甚至我所认识的所有人包括如丁宏这样有地位的人,将都不一样了。

  小明去买股票赚了钱,如果没有我当时跟领导的那层关系,她这样如探囊取物一般目的明确几乎精准地发了横财,会引起注意甚至被调查都是有可能的,而钱财这种事情,说不清楚。

  但是因为有了靠山,我们化险为夷,并且从此没人敢轻易产生某种想法。

  这时候我意识到,我就是家里的保护伞,必须保护一家子,能够一直这样快乐无忧地生活下去。

  生活上我倒是不用担心,小明从小就有一种天生的对金钱的嗅觉,可以很容易地赚钱,所以我对金钱兴致实在提不起来,对我爸的公司生意也没什么兴趣。

  所以这次我必须去,也是最后一次去,以后就该凭本事在工作上有所建树了,而我的建树绝对不会被埋没,就怕没有机会。

  这次是因为某个沿海城市要回归,对付一个有不良倾向的社会势力,情况很复杂,去的人也不止我一个,时间上也前后不同,据说有几个人已经进去了两年多,并且混的有了点地位,最起码是取得了对方的信任。

  而我,说白了就是一个内地混的不得意并且背了人命的亡命徒,我之所以被选中,据说我的形象气质比较符合这种身份设定,实在让人无语,我怎么就像那种恶人了?天地良心,我还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恶事。

  后来小明说了,我从小就具备这种邪恶气质-_-|||

  这次任务也算顺利,但是最后掩护一位战友的时候受了枪伤,我们开的车子也撞上对面疾驶而来的卡车,虽然勉强躲过了正面,仍然翻了车飞了出去,就在都受了重伤的我们以为这次真是玩完了的时候,援兵到了,我也放心地晕了过去,我知道,我未来的生活,在向我招手,我不会死不瞑目了。

  我也没有对不起小明和孩子们,我们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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