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一起伸过来吧(2)

  张兴明上下打量了这小子几眼,问:“你是哪人?不是郭堡的吧?”

  那小子被丫头弄的上火,正好找着泄气的地方了,张嘴就骂:“我哪的咋的呀?操你妈你郭堡牛逼啊?小比崽子,你有号呗?来,我不熊你,去找有号的来干我,妈了个逼的。m.手机最省流量,无广告的站点。”

  张兴明摘掉手套和帽子,随身递给身边的粮站工作人员,又把大衣脱了下来,穿太厚了,真动手要吃亏。

  粮站的工作人员下意识的接过张兴明的大衣帽子,说:“嘎哈呀?可别搁这打架,还没清楚咋回事呢。”

  那男的低头对抱着他腿的丫头说:“死丫头你松开听着没?告诉你打着你了别说我欺负女的啊。”

  张兴明对女孩说:“你松开他,坐地上不凉啊,过来给我拿衣服。”

  那女孩扭过头,对张兴明说:“他拿我二十来斤粮票呢,跑了咋整?”看到有人帮自己,她也来了底气了。

  张兴明军大衣里穿着安保公司的棉制服,其实他不是太喜欢穿这个,可是这个年代,实在是没有比这个穿着更舒服的了,军棉袄棉裤虽然轻但都是散口的。

  粮站里人多吵杂,灯光也不好,这个小子也没看清张兴明的样子,只想靠近他好趁机甩开腿上的丫头。

  那边去派出所找人他看着了,人多眼杂的他又不敢对女孩动手,别看这么多时间也没人管,他要真敢动手马上就会有人过来弄他,东北人不怎么爱管闲事,但正义感超强,这种欺负女孩子的行为必保有人管。

  他是想趁警察没来和张兴明打起来,正好甩开女孩跑掉,二十几斤粮票,怎么也能值个几十块钱呢。

  至于能不能打赢,他压根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一个管闲事的半大小子,几下撂倒肯定没问题。

  张兴明还在对坐在地上像树懒一样抱着人家小腿的女孩说话:“听话,他跑不了,你先起来,你这么抱着他就算抱到明年也解决不了问题啊,是不?”

  那女孩抬一只手抹了抹脸,说:“他要跑了咋整?俺爹还等着俺买的米做饭呢。”

  张兴明说:“你先起来,他跑了我赔你二十斤粮票,行不?粮站这大哥给做证,行不行?”他指着一边抱着他大衣的粮站工作人员。

  那粮站工作人员马上懵灯了,说:“和我有啥关系啊?咋扯上我了?做啥证啊?你要跑了我咋整?”二十斤粮票可不是小数目,他也赔不起啊。

  张兴明指指他手上抱着的衣服说:“我那些东西还顶不上二十斤粮票啊?我往哪跑?不能帮忙就站那,别添乱。”

  粮站的人就不吱声了,只是把大衣啥的抱的更紧了。

  这边这小子带着腿上的人形树懒挪到了张兴明边上,伸手向张兴明抓过来:“小比崽子,再支愣一个来。”

  张兴明根本就没躲,他手刚抓上张兴明的肩头,一只大银镯子就套上了他的手腕,卡的一声锁死,张兴明抓着另一头说:“还挺主动,那只手,一起伸过来吧,省得我费劲。”

  这小子当时就懵了,看看手腕上的铐子,看看张兴明,说:“你警察噢?”

  张兴明过去拿起他另只手,卡的铐上,说:“你说呢?丫头,现在起来吧,坐上瘾了啊?一会屁股冻两瓣了快。”

  丫头扯着被铐上还没反过劲来的这人的衣服站了起来,用袖子胡乱在脸上抹了几把,说:“粮票在他身上呢,快翻翻。”

  张兴明说:“翻什么翻,等一会儿,别着急,等派出所人来了的。”

  “咋了二明?”边上围过来几个半大小子,张兴明扭头看了一眼,这几个是郭堡的,邱士林,杨刚,田志辉还有马力和两个叫不上名的。

  这几个也算是现在郭堡这边所剩不多的混着的人了,因为没到法定年龄没法上班,学也不上,就只能混了。

  张兴明指指被铐着这个问:“谁认识他?哪的知道不?”

  邱士林说:“认识啊,戴军,街里的,他哥叫戴瞎子,挺有号的,他啥也不是,咋了?”

  张兴明说:“街里的?唉,街里的你跑郭堡粮站来干啥?你上这买粮啊?”

  那时候粮食关系卡的很紧的,就不可能出现串片买粮的事发生。

  戴军这时候显然已经有点慌了,说:“街里咋了?街里上这犯法啊?你嘎哈的呀铐我?你是警察吗?”嘴上这么说,可是人已经蔫了,这年头谁敢在粮站这种公家地方冒充警察啊。

  张兴明还没说话呢,邱士林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子,骂:“你跟谁这么说话呢?回去问问你哥他敢不敢?跑郭堡装逼之前不打听一下啊?”

  马力在边上笑着说:“这就一傻逼玩艺儿,平时也不知道怎么混的。”

  邱士林打完回头问张兴明:“他嘎哈了?咋整?”

  张兴明指指站一边的丫头说:“捡了她二十来斤粮票揣兜里了,你看这个哭的,要是一斤两斤我都不管,二十来斤哪,不得饿死人哪?这玩艺太狠了点。一会等派出所来处理吧。戴军是吧?我跟你说,你现在把粮票掏出来还人家,我算你是小偷,如果一会到了派出所,你就是抢劫了,懂不?”

  戴军捂着被打了一耳光的脸说:“我捡的,谁偷了?”这就是承认粮票在他身上了。

  张兴明说:“失主在这没?失主找你要没?你给了没?你这就是当面抢劫,懂不?

  在80年代抢劫可真真是重罪,运气不好枪毙都有可能。而且中国的法律对捡东西归还这事一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界定,全是靠道德标准来制约。

  一直到97年新刑法,也只是规定了拾到东西可以向失主讨取一定比例的补偿,但对拾而不还也只是说数额巨大的可以控其非法占有,但这个巨大到底是多少并没有具体的说明。

  反而无论是哪部刑法,对金融机构和文物的相关规定都特别明确: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老百姓的东西怎么的也无法和国家的东西比,哪怕你再值钱,他的再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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