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四章神自恋
忽兰巴垭说道:“如果你不是喜欢我,为什么野狼坪的时候会不顾一切的发兵将我救下?我知道,以你的性格,夜狼坪的那场大战,断没有参合的道理…”
救你?老子是因为要救你才不顾一切的参与那场大仗?这你特么的这算什么逻辑?
不顾六万大军的生死去救你?你特么还真敢想,还真敢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以为你是谁?
陈平听得差点没一口血给喷出来,这臭娘们儿还真看得起她自己啊,这是要自恋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
简直是哭笑不得。·ykanshu·com
不过陈平没有笑,当然,不是这个笑话不好笑,而是因为他这个时候实在是没心情和这个脑子有严重问题的忽兰巴垭笑。
他的嘴角抽了抽,也懒得和她解释什么,依旧声音冰冷的说道:“这事儿和你没关系,如果可以,我宁愿没救过你…”
忽兰巴垭不以为然,继续以为陈平是脸皮薄,不好意思承认,又问:“如果你不是喜欢我,中云州的有一天晚上,你一个人悄悄的跑到我房间里来算怎么回事?你摸过我的脸,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军医中途进来打岔,我早已经是你的女人了…”
陈平自以为这件事情不会有人知道,这会儿听见忽兰巴垭当着她的面说出来,恍如被人踩了尾巴的猫,顿时大怒:“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事情,请你立刻马上离开,你如果再这般说些无中生有,有辱本将军名节的事情,我现在就杀了你…
再说了,就算睡了你又怎么样?老子就当逛了一次青楼,别给我扯这些没用的…”
“杀我?”
忽兰巴垭见陈平面色大变,还以为是陈平隐藏得很好的事情被她说破而羞愧难当,当即心里又是一喜,哼哼道:“你才舍不得杀我,你若不是喜欢我,为什么都赶我离开中云州了还要亲自出来救我,让我死在野狼的嘴里一了百了就好了。
你不是一落千金吗?说好的老死不相往来,不过过了半天的时间你就后悔了,堂堂的中云五州昭勇大将军,竟然亲自来救我一个已经什么都不是的女子,不是喜欢,又是什么?你才舍不得杀我。
明明是喜欢,却每次都要说杀杀杀的,做出一副让人家害怕的样子,难道这就是你们武朝话说的打是亲骂是爱吗?”
卧槽!
陈平真快要被这个忽兰巴垭给气笑了。
玛德,是谁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再好笑的笑话都笑不起来的?那只能说明讲笑话的人功力不行,你看看人忽兰巴垭,脑子虽然糊涂了点,可是人家讲笑话的功夫绝对是天下第一。
还解释什么解释?中毒已深,这是已经完全没救了的节奏…
当然,这可不是陈平认为忽兰巴垭喜欢他已经喜欢得着了魔,而是觉得忽兰巴垭的自恋已经到了令人发指,无可救药的地步。
陈平冰冷的神色完全是不受控制的笑了一下,一句话没说。
当然,他是懒得说了。
熟料,忽兰巴垭见陈平这一笑,心里更是乐得不行,还以为陈平终于是承认喜欢她了,那张轮廓极美的脸颊笑得光彩夺目,乐呵呵的又说:“我知道,你这次北上,就是因为我,你要来救父王的对不对?
在噶特部落的时候你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还是因为要救我对不对?
你给我说,你是怎么想的,等见到了我父王,我一定叫他好好的配合你,你放心,我这一次一定全都听你的,绝对不给你添乱…”
“救泥煤啊!”
陈平都快疯了,他可以断定,忽兰巴垭这傻妞绝对脑子有毛病,直接暴喝道:“你是猪啊,老子是来杀你,杀你老爹,老子是来一统草原,当元蒙国大可汗的。
什么忽兰格彦,什么布塔日乌,什么知吉国师,全都要死在老子的刀下……”
被忽兰巴垭这一打岔,反正是没心情思考了。
陈平劈头盖脸一顿呵斥之后便直接大步向山下走去。
熟料,忽兰巴垭闻言,还是一点不受打击,反而一扫之前的颓废,蹦蹦跳跳的跟在陈平身边:“要当大可汗啊,也不是不行,反正我弟弟已经死了,我父王要传位也只能传给我了。
你要是娶了我,我是大可汗,咱们的孩子将来也是大可汗,你想想啊,你虽然不是大可汗,可大可汗都听你的,可不比做大可汗还威风吗?”
“滚…你当我傻啊,老子要娶也娶布塔日乌的女儿,怎么着也轮不到你,你们忽兰家都要被人家除名了,还想着你老爹传大可汗的位置给你。
我真是替忽兰格彦悲哀啊,我就说野狼坪的时候你怎么没死,你弟弟却死了,弄了半天的关窍是在这里…”
忽兰巴垭完全是油盐不进,反正不管陈平用什么恶毒的语言都感觉伤害不了她,哼哼道:“布塔日乌可没有女儿,再说了,我忽兰家才是草原上公认的贵族,布踏日乌就算都于这场大仗赢了也当不了大可汗,肯定又很多部落不会服他的,只会让草原上战火不断…”
“战火不断啊?这么说的话我更得帮布塔日打赢这场仗才行了,睡觉了,明天你带路,我好去杀你爹,正好提着你们父女两的人头去布塔日乌那里换个南盟长的大官当当…”
“我不信…”
“随你信不信…等我将你们父女二人的头给砍了,你不信也得信…”
“哼…你吓我,反正我就是不信…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你这次就是来救我父王的…”
“忽兰格彦会因为生了你这么一个不长脑子的女儿而悔恨终生的…”
……
一夜无事,又是天过去,第二天入夜时分,三千骑兵缓慢前行,一直到第入夜时分,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都于。
都于坐落在贺兰山的主峰之下,背靠天险,前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中间有一条从山顶化雪而成的溪流缓缓从城中流过,到是一个位置很不错的地方。
是的,这是一座城,有高大雄伟的城墙。
能在这个地方建出一个方圆数十里的城池,可想而知,忽兰格彦绝对不是无能之倍。
都于作为忽兰格彦的老巢,作为最后的退守之地,不用想也知道,没那么好攻破。
之所以晚上到这里,完全是因为知吉安排的,因为白天的时候让这么大一支骑兵进了都于感觉太假,忽兰格彦肯定会生疑。
既然是做戏,当然得做得真一点才好。
因此选在了晚上进城。
路是提前都让开了的,这事儿不用陈平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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