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村,是一个人口不足二百的村落,不过,在这个汉人遭受大量折损的时代,还能够保存如此规模一个村庄,实属不易,该是由于靠近京城之地缘关系获得幸存。
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道理,即便是蒙古人轻视汉文化,却也是懂得的。
何况,建都于此,最起码的,也务必把周边环境带动起来,给人一种繁华之景象,从而给汉人制造一种幸福幻象,更容易推进汉人心甘情愿被奴役。
总之,这个村落的人们,生活还是相对稳定而和谐的。
这天清晨,天空还下着毛毛细雨,一个货郎挑着一担家庭生活小用具,打从村子小路经过,也没有走进村子,而是望着一片林子径直钻了进去。
村头那边有几个起早床的人,见到货郎出现,也有人想买买买的,但见货郎钻进林子,不由摇摇头,深感社会之现实,连一个货郎都那么势利眼的,便把举起半空的手放下,也不再打招呼了。
到底,李员外在这儿那是“首富”,良田千顷,置业丰裕,且听说京城上面有人,人家呆在这儿,只是图个清静。
人家李员外的买卖绝不是他们这种小打小闹零零碎碎的蝇头小利,说不定,一次就要完了货郎的担子,哪个做买卖的不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的货物倒腾出去,快速获得资金回笼呢?
故之,货郎哪怕的确有些势利眼,却完全可以理解的。
林子深处,建筑着一片屋子,青砖琉璃瓦,鳞次栉比,极是典雅。货郎行将近处,这才把手上的拨浪鼓摇晃起来。
须知,这个时代,还远远没把电子喇叭开发出来,走街串巷的货郎不能好像后世的买卖人拉着个车只管走着,喇叭就给他宣传:“天津麻花,味道好极了”、“纯手工包子、馒头,营养又实惠”,等等等等。
这个时代,拨浪鼓的声音,无疑是货郎的最佳宣传工具,也是货郎的标致。
身影晃动,当头正屋扑出两个黑衣汉子,眨眼间便到了货郎面前,一左一右伸手拦住了货郎的去路,左边那汉子冷冷道:“该停了。”
右边那汉子更是语气森冷,迸出两个字儿:“回去。”
货郎仿佛吃了一惊,惊讶不已:“我只是想看看李员外需要什么小玩意,这大清早的,也好图个开市吉利。”
左边汉子道:“李员外什么也不缺,你打哪来回哪去罢。”
货郎迟疑一下,道:“兄弟,大伙都是出门在外,图口饭吃,相互帮衬一下嘛,何必那么较真呢?”
右边汉子右手伸出,握住剑柄,左边汉子按住他的手,盯着货郎,冷冷道:“你不觉得,你已经很让人讨厌了?”
货郎双手举起,作妥协之状,摇摇头,默默转身走了。
看着货郎的背影逐渐远去逐渐消失于视线当中,右边汉子道:“阿三,你怎么不让我杀了他?”
左边汉子没有回答他,返身往回走,一一边走一边道:“告诉老大,这里很可能已经暴露了,须得换点啦。”
那货还是纠缠不清,追问道:“既然如此,何故刚才你不让我把他杀了,干净利落的,绝了后患?”
前头的汉子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露出看白痴的眼神,道:“干净利落?人家既然胆敢孤身潜入此地,没有些斤两的,可能吗?一旦打斗起来,闹腾起来,惊动村民,莫非,到时候,你要把二百多人全部杀掉?”
“额......”
*****
中午时分,白马村的路口热闹了起来,至少前后有五拨人马经过,然后进入林子的李员外那片屋子。
最早的一拨人马,是三个青年,他们跃身下马之后,并没有立刻闯入几间屋子搜索,而是神色凝重的守在距离屋子三丈之外,似乎在等人。
然后,没有等多久,其余四拨人马成擒。”
其实,他的言外之意,更想表达,十一人一旦分开,力量薄弱,到时和凶徒遭遇而战,鹿死谁手,还是未知之数。
众人当然听的出来。
而且,这还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梦同学暗暗一叹,他明明不愿意杀人,但是,冥冥之中,却是有一个诡秘大手,操纵着他,不得不要拿起三尺青锋,审判别人的生命。
他终是一声叹息,道:“你们都回京城仔细排查,这山谷,就让我去处理罢。”
众人皆是一愣。几乎是吃惊的看着他,直到此时,众人才发现,原来,三少的淡然之中,却若即若现展露着一丝丝王者的杀伐果断。
梦同学说了那么一句之后,便默默地,慢慢地,向西面走去。
柳如墨轻轻咬唇,眼里露出一丝尊敬,忽然大声道:“三少,你保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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