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与闫丽再次相遇

  曾经的三个毛头小子在经历生活的考验之后,重新站在陈永年的面前,这让他打心眼里高兴。是啊,这三个孩子里面,年峻最淘,从小都大没怎么认真学习过,胆子大,爱冒险。正清最稳,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想法,学习成绩很好,因为家境的原因从小就很能吃苦,做事情很谨慎,不像年峻那么毛毛躁躁的。他们家陈涛属于典型的乖娃娃,特别听话,从小到大还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当然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差了一些,特别是独立思考的能力,比起年峻和正清都有很大距离。这跟他从小对陈涛的教育有关,管的太严让孩子缺少了独立成长的空间。

  初中的时候,三个人关系就特别好,形影不离的,但那时每个孩子的性格还不明显;后来三个人上了中专,性格慢慢变得鲜明起来,个体之间的差异也突出来了,但是有一点是没有变,那就是善良的本性。

  从去年毕业到现在,一年的时间过去了,三个人身上也发生了很多事情。这让他们变得坚强、有责任感,也让他们懂得担当和义务。曾经的三个毛头小子转眼间成了大小伙子,脸上不再稚嫩,皮肤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白皙,手掌上有了茧子,甚至身体上有了疤痕,这都是成长过程中留下的记忆。

  陈永年的复健还是没有什么效果,不过他本人倒是很乐观,总觉得还是锻炼的时间太短,后面要加长锻炼时间才行。陈涛的妈妈林海燕专门去外面买了水果,给三个孩子吃。在他们眼里,不管陈涛他们长多大,他们永远都是孩子,他们能来家里看陈永年,这让这个家短时间内充满了快乐和喜悦。

  在正梅的一再坚持下,周一选择小规模的举办他们的婚礼。按照周一之前的想法,要把自己这么多年在工地上认识的天南海北的朋友都请过来,估摸着至少有五十桌。

  苏力勤和周一的母亲都觉得排场太大了,农村人都喜欢低调的生活,像这样大操大办不适合。还有一点就是现在银行贷款还那么多,手头并不是很宽裕,费尽人力的操办完以后,其他人一抹屁股走人了,剩下的债还得自己还。

  在这一点上,苏力勤和周一的母亲想到一起去了。周一母亲年龄比苏力勤大十岁,经历过三年没吃没喝的日子,也经历**********的洗礼,什么世面没见过,她总觉得儿子把事情搞得太大了,还是低调一点好。包括买这两辆大型机械车,贷了银行那么多钱,普通农民怎么给别人还的清啊。不过,周一让他别操心,好吃好喝的给她供着,就给她一条要求,把身体保护好,将来好好享福。

  周一和正梅邀请正清一起去县城帮他们采购结婚用的东西,正清答应了。本来他想拒绝的,对这些结婚的东西他并不是很懂,去了也提供不了什么意见,但架不住亲妹妹的央求,再加上他自己也想去农牧局转转,顺便看看弟弟正华。

  到了县城周一就带着他们往最贵的商场里面走。这些年农民苹果形式比较好,收入都还不错,县城的商城是越做越大,品种越卖越多。不过,越是贵的商城,正梅越是感觉不自在,还是在一般的店子里面她感觉到舒服一些。

  是啊,她可不能图现在的阔气和享受,她要想以后,等她们结了婚,现在的花费还不是都是他们的?用另一种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就是,现在少买点东西就是在替婚后的自己省。

  周一总怕委屈了正梅,但正清恰恰想的和正梅一样。他劝周一日子是细水长流的,需要慢慢过,不在于一时的气派和享受,而应该想得更为长远的幸福。有一个有文化的大舅子是周一感觉最有范的一件事情。做生意这么长时间,他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而且大舅子性格好,说的话又句句在理,都是在给自己家省啊,他怎么能反对和拒绝呢。

  三个人很快就买好该买的东西,正清专门给父亲买了一套中山装。这种衣服现在很少了,属于纪念版,父亲喜欢中山装,他们兄妹都知道。周一和正梅抢着要付钱被正清挡回去了,他用准备的路费买了衣服,这是他给父亲的心意。

  县城并不大,主要的商业区都在一起,而商业区里面卖衣服的又在一起。当他们碰到闫丽和邓斌的时候,彼此一点都没有感到意外。看到正清,闫丽脸刷的一下红透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曾经想过自己和邓斌在一起以后,是不是会给正清带来伤害。她反复权衡过思考过,觉得应该不会有什么伤害。毕竟他们这种曾经的恋爱关系还是经不起现实的考验和折磨,不管正清的想法如何,她对于命运妥协了,或者说她为了家里人向命运妥协了。

  闫丽变了,变的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她了。这一点她自己也清楚,她也曾怀疑过自己的这种改变是不是值得,但是为了家里,她不能不放弃自己原本有的很多价值观,转而接受很多世俗的曾经被自己唾弃的东西。

  或许她就在成为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吧。但是那又怎样,生活不是游戏,更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独角戏,身处其中你并不只是为自己而活,很多时候你是在为周围其他人活着。

  如果可以让母亲的抑郁好一些,让父亲的担忧少一些,让家里的气氛快乐一些,牺牲她的所谓的爱情又算得了什么呢。就算是她最先放弃了她和正清的爱情,放弃了正清,放弃了他们曾经坚守的梦想,但是她不后悔。她有着自己的思考,她相信正清会理解她的选择。

  正清对于在这里遇到闫丽和邓斌还是有点意外。之前他们在火车站遇到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他们两个已经在一起了,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明了了。双方互相尴尬的打了招呼,没说什么话就分开了。

  正清也考虑过自己和闫丽的关系,自从毕业后他们的联系就越来越少,特别是闫丽顺利的上班,而自己费力吧唧的找人安排好工作却没有工资,从那时候他就感觉到他们的差距正在渐渐的拉大。再加上闫丽弟弟后来出事以后,闫父跟他说的一席话,明显就是让他放手闫丽的意思。这以后两个人见面次数就更少了,他去绵市的前一夜年峻请她过来为自己送行,闫丽竟然没有来。

  去了绵市以后,两个人一周左右打一个电话,有时是半个月。每次电话时间也很短,除了问候天气和身体以外,其他的都很少说到。或许他们早已经不是恋人关系了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恋人关系。他这样想过,但是,可能因为在一起时间很长了,对于这份感情还是有着依恋和憧憬的。虽然嘴上不承认,可是内心却是钻心的痛。

  看样子闫丽和邓斌应该是过来逛街的,闫丽穿着新式的连衣裙,很符合她的身材,邓斌帮她拿着小外套,手里提着一些刚买的东西。如果单从逛街的内容来看的话,正清可以判断他们两个人相处的应该很融洽了,甚至都已经到了跟周一和正梅相似的地步,就差摆酒设宴款待亲朋了。

  正梅看到哥哥的情绪不是很好,就编了个理由带着周一去其他地方转了。她想给她哥一个独处的空间去发泄情绪也好,去思考问题也好,总之就是不打扰他。

  正清也正好需要这样的氛围,他告诉周一和正梅,他晚上想去单位看看,顺便去看看正华。正清让他们办完事自己回去,不用等自己,他估计明天早上才会回去。

  可能是因为商业更为繁荣的原因吧,活动在街道上的人多了很多,特别是一些年轻人三五成群的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欢笑着经过他的身旁。往前走了五百米不到,正清就看到了县高中的标志性建筑—泰塔。这座塔始建于北宋年间,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整座塔属于楼阁式砖塔,八角七层,高五十三米。在第一层北面正中辟有半圆形券门,通过门里的甬道,进至塔心小室后,有木梯可攀登远眺。

  从第二层起,每层都有拱形的门洞与长方形的假门相间,并逐层依次变换其方位。塔身外实中空,各处雕刻精细。整个建筑远视古朴壮观,雄伟挺拔,近观做工精细、灵巧雅致。更为惊奇的是,这座历经千年风雨的宝塔,由于地基下陷的原因,现已向东北方向倾斜,据测定已偏离中心线两米以上,因此,又有人戏谑地称该塔为“中国的比萨斜塔”。

  泰塔外观秀丽,装饰典雅。泰塔各层塔檐于转角部位的中线上,用青石制成角石一根。它的外端均特意被加工雕凿成螭首,自翼角伸出。螭首的颈部各有铁铸环套,用以系铃。每当清风徐来,铁马叮铛,抑扬顿挫,如听神曲,使人心旷神怡。昔人周崇雅有《宝塔凌空》诗题记:“玲珑金刹跨豳阳,七级芙蓉舍利藏。风雨翠屏形突兀,云霞白色镜苍茫。”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

点击下载风过秦川全本TXT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