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平淡如水,金羽穿越到这异世也半个月了。也许是融合了原主人的记忆和灵魂,在这里生活的金羽没有丝毫留恋过去那个缤纷多彩的世界。
毕竟前世总是形单影只,一人独自在大城市艰苦打拼的,工作到深夜,无人关心,无人安慰。有时候累了,病了,也要靠自己一个人扛。
哪像现在的生活有了疼自己,爱自己的爹娘。半个月以来,金羽每天都能睡上一个安稳觉,这个在前世梦寐以求的愿望现在轻而易举的实现了。
这样惬意的生活让他很享受,但他清楚,想要守护住目前拥有的一切并不容易!
每天起床之后,做完了一切日常,金羽就会去练习流云掌和杨家枪。
现在安逸悠闲,有爹娘呵护宠爱的平淡生活,他真的很喜欢,很留恋。
荷香发现自家三少爷最近有点变了。以前毛毛躁躁,淘气闯祸的性子没有了。现在的三少爷会笑了,这种笑是发自内心的笑,这种笑真的很迷人,充满了魅惑力。
老爷最近的笑容亦是变多了,昨天还夸了三少爷呢。
最让荷香感到奇怪的是,以前总喜欢出去溜达玩耍的三少爷这半个月以来,竟然都乖乖的待在府里,一次也没有出去过。
金羽起来练完武后,就看见在一旁守候的荷香,正呆呆的看着自己。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啊”金羽走近说道。
听到金羽的话,荷香回过神来。眸子直直的看着他。阳光下,荷香瞧着一脸笑意的少年。
少年身材修长,有近一米八,白皙的皮肤衬托着谈谈的桃红色嘴唇,嘴角微微翘起,一双灵动的眼睛直直的看着自己。小丫头不禁脸色潮红!
喃喃道:“三...三少爷,老爷吩咐你练完武后,好好休整一番,晚上要去毛府赴宴。”
说完后,便害羞的低下头跑开了。荷香不敢抬起头直视三少爷,因为刚才看着那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凝眸时如波澜不惊的黑海,流动时如空中行走的星星,发出使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荷香不敢直视,怕深深的陷进去。
金羽看着远去的荷香,对于这丫头为什么这样还是知道的,虽然前世没谈过恋爱,但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懂的。
暗暗也有些得意起来,看来他现在的相貌还真是不错啊。要是放到前世,那撩妹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啊!
毛府,自然就是礼部尚书毛珏的府邸。要说这毛家那可是大齐闻名的书香世家。
对于从小宠爱备至的爱女嫁给金长空这么一个莽夫,平民出身的毛头小子,毛珏当年可是坚决的反对。只可惜小夫妻俩采取曲线救国的线路,直接生米煮成熟饭。
无奈之下,只好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因此虽然金长空做了毛珏的乘龙快婿,但对于这样的一位武将女婿,这位老丈人还是很不待见他的。
以前的金羽,对于毛珏这个外公,也是相当的讨厌。并不是因为这老头瞧不上自己的老爹,而是每次去毛府,毛珏都会考校考校金羽的读书情况。
一旦金羽表现的不怎么好,那就会拉进书房,好好教育一顿。
毛珏,夫人张氏五年前病逝就一直单着。(这个世界说来也奇怪,文人雅士讲究的是情深顾一人,所以很多家庭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张氏生有二子一女,长子早幺,次子毛宇,年长毛凤几岁,现任刑部侍郎,正三品。
毛宇有子一枚,也就是他的表哥,毛念。提起此人现在或许声名不显,但在十五年后可是声名鼎盛的英雄人物啊。
《天骄》记载,长空冤案后,毛珏父子被囚禁,后来被赐死狱中。表哥毛念侥幸逃脱之后,四处通缉,无奈之下,落草天芒山。
自上了那天芒山之后,毛念的际遇如鱼跃龙门,以天芒山副军师的身份壮大天芒山,最后更是割据一方成为齐国灭亡后,江西地界的实际掌权者!
当马车抵达毛府后,金羽同父母一起走下车来,看见大门前矗立着三名男子。
中间是一位瘦弱的老头,满头白发,脸上堆满了皱纹,不过从依稀俊郎的面目中可以看出来年轻时也是一位俊俏公子!
左边站着的是一位面容四十多岁,留着八字须,山羊胡,面相宽厚坚毅的中年男子,右边则是位年轻俊郎的公子哥。
这三人自然就是金羽的外公,舅舅,表哥。
“总算来了,小宇啊,最近有没有在学习上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啊?”
这才刚见面毛珏就询问起金羽的学习情况。“外公,小羽最近研读《词经》,对于诗词大有长进。”金羽答道。
金长空一听金羽这么说也不当面戳穿,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好,那外公今天可要好好考校你一番!”说完,毛珏重重的拍了金羽的肩膀。
金羽知道,今天要是拿不出点才学,估计又得被外公好好教育一番了!
一路进府到吃完饭后,金羽发现,每次来毛府吃饭,最尴尬的永远是自己那可怜的老爹。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每次进府,老爹总是想和毛珏搞好关系,每次聊到一个话题,当老爹说上一句时,总会得到毛珏“奥”“嗯”之类的简单回答,这就是典型的热面孔贴冷屁股,但金长空却对此还乐此不疲。
哎,这可能就是女婿的悲哀吧!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岳父会是个怎样的人。
用完餐后,毛珏迫说道:“小羽啊,说说看你对诗经的长进在哪里啊”
“外公,诗经中处处都充满学问,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时光,好好学一些自己想学的。羽儿为此还做了一首诗”
“哦,作诗,说来让外公听听,外公帮你赏析赏析。”毛珏一听金羽还写诗了,激动的说到。
“诗名叫做金缕衣”金羽缓缓开口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此诗一出,众人皆沉醉其中,就连金长空这个武人听了,亦反复念着。
“好好好,好一个金缕衣,好一个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此诗妙哉妙哉,不过,小羽这真的是你写的吗。”毛珏虽然对此诗赞赏有佳,但仍怀疑的问道。
金羽听了,不紧不慢的道:“佳句本天成,妙句偶得之。外公这绝对是我亲自创作的放心吧。”
《金缕衣》可是千古名诗啊,但那是地球的名诗,但对于这个诗歌远没地球发展的那么繁荣的弘武大路来说,这样的名诗,自然会让他们沉醉。
由于记忆的加强,金羽回忆起的前世名诗不多,也就一百多首。这其中,金缕衣恰恰又是今天最符合自己抄袭的。
对于金羽的回答,毛珏更是震惊,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回答,绝了。就是平时对诗歌创作颇为擅长的他亦是自愧不如。
望着自己的外孙,毛珏从金羽的身上看到了光芒,绝对的光芒啊,如果能加以引导,那绝对能成为诗歌界一颗璀璨的明星。
“小羽啊,看来你对诗歌的确长进不少啊,不如待在外公家小住几日。与外公探讨探讨。”毛珏边说,边慢慢向金羽走来。
金羽对于他肚子里有多少墨水可是清楚的很啊,况且要是真呆在这,那刚刚练的有点起色的武艺不就是要荒废了。
赶忙跑到毛凤身后,拉着她的左手,冲着她眨着眼睛,意思很明显呗,拿她当挡箭牌。
毛凤见此,也知道自己的儿子现在一心学武,根本无心读书学习。就开口道:“爹,你别这样,你也知道的羽儿不习惯住在外面,哪怕是在外公家。”说着向自己的哥哥毛宇使着眼色。
毛宇心领神会,帮腔道“对啊。父亲大人,要不以后叫三妹常来走动不就行了!”
最后经过一番折腾之后,毛珏才勉强答应,离开毛府时,金羽还是心有余悸。
要知道,之后毛珏可是和自己在书房之中整整畅谈了一个多时辰啊。幸亏自己对《金缕衣》这首诗的了解的比较透彻,要不然今晚能不能回去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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