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到了宜昌还要一路西行,就是害怕这里离荆州较近,荆门黄家的势力延伸而出,为难于我们;至于到渝城,这已然属于川蜀之地,相隔较远,一时半会倒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尽管黄胖子盛情相邀,但我终究还是选择了与他分离。
黄胖子依依不舍地乘坐飞机离开渝城,前往金陵,至于我,则留在了渝城当地。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不想连累了黄胖子。
之前在与黑手双城那边的沟通中,我们已经得到了一个明显的反馈,那就是官面上的事情。他们都可以帮着搞定,但是私下里,却未必能够制止得了荆门黄家疯狂的报复。
黄胖子还好,他毕竟有着天下十大一字剑罩着,而且这件事情荆门黄家并没有占着理,不一定会抓着他不放。
鉴于此,荆门黄家或许就会抓大放小,将最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来。
那就是我。
杀黄养天和龙阿乔,无论是做决定的,还是动手的,都是我,所以我必须把这个责任给扛起来,而倘若我一直跟着黄胖子,就会将这件事情的危险,转移到他的身上去。
我不愿连累兄弟,就随口胡诌了一个借口,然后与他分离了。
离开的时候,黄胖子有些依依不舍,这光头大胖子抱着我家小米儿,亲了又亲。弄得小米儿一脸口水,嫌弃得不要不要的。
他告诉我,因为家庭的关系,他除了有方志龙这么一个损友之外,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兄弟。
现如今,他多了两个,一个叫做王明,外号隔壁老王,而另外一个,叫做老鬼。
也叫做闻铭。
这两个人,都是过命的兄弟,铁打的交情,情谊可比真金,而我后面但凡有什么事情。随时联络他,拍马即来。
送走了黄胖子,我突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居然哪儿都去不得。
家是回不去了,没有父亲、没有老弟的彭城,除了母亲的牌位和我往日的记忆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公司也回不去了,我王明,早八辈子就被公司当作自离给开除了。
我能去哪儿呢?
想来想去,我突然发现,自己当初逃亡的时候,就曾经流落在渝城过,之所以会选择逃到渝城,除了对于黄家的判断之外,还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这儿,有我的另外一个朋友。
呆呆。
王呆呆,一位和我同姓的本家兄弟,我们在黔阳相遇,而他曾经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在明知道我有问题的情况下,把我给领回了家里去,给我提供了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和一个正经的身份,让当初那未婚先孕的隔壁老王,渡过了最为艰难的岁月。
尽管这孩子并不是什么修行者,也不是啥重要人物,我却还是把他当做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既然来到了渝城,怎么可能不见一见他呢?
我乘坐轻轨来到了江北,故地重游,瞧见那高低错落的城市和到处飘散着火锅底料的香味,种种熟悉的情景就涌上了心头来。
我一路到达了以前工作的酒吧,虽然白天关着门,但是瞧见周围的小店和江边的风景。往事浮上心头,心中多少有些感慨,忍不住冲着那招牌举手,大喊一声“我隔壁老王今天终于回来了”!
对这儿小米儿也是十分熟悉,毕竟还没有生下来之前,她无数次地瞧过。
小家伙从我的怀里蹦了下来,在这周围溜达着。我也毫不介意,转悠了一圈,才发现那门口的卷闸门上面,写着两个大大的字——转让。
啊?
等等,我记得这酒吧虽说算不上火爆,但是平日里生意挺好的,附近的白领和上班族没事就过来享受一下小资生活,怎么突然间就要转让了呢?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而瞧了一眼下面的小字,瞧见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正是呆呆的。
我在附近的杂货店拨通了呆呆的电话号码。
当接到我的电话时,电话那头的呆呆先是一愣,然后十分欣喜地问我,说王二哥,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说我在渝城,方便的话,就见一面吧。
他高兴地说好。
两人十分熟悉,也不客气,他让我直接到他家去见面。
呆呆家在万科渝圆那边的别墅,原本是他姐姐住的地方,后来好像搬走了。就剩他一个人在那儿,之前的时候他嫌地方太大了,离酒吧又远,所以想要在附近找个地方租房,又或者让我搬过去陪他,结果后来出了事,我就不清楚后续的结果了,没想到他现在还住在那儿。
打车赶到了万科渝园,过了门岗,我赶到了呆呆家的别墅前,那家伙早就在门口等待,瞧见了我,什么也不问,直接上来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和当初一般。一样热情。
进了屋子里,我坐在客厅,呆呆给我弄了一罐饮料,然后坐在我对面,问一消失就大半年,你到底去了哪儿啊?
我说到处都跑过了,对了,后来他们有没有找你麻烦啊?
呆呆摇头,说没有了,我后来听派出所的老张说事主去销了案,这件事情是个误会,不过倒是有好多来历不明的人到酒吧找过你,问东问西的,那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你可能有些来头。
我伸出手,一脸笑容地说道:“之前的时候,身份有些敏感,所以没有表明,正式认识一下,王明。”
呆呆伸手,与我相握,说名字挺一般嘛,我还是叫王二哥的好。
我笑了笑,当做默认,他指着在客厅里到处跑的小米儿,说这是你家孩子?
我说对,能看得出来?
他说挺像的。
两人聊天,叙了一会儿旧,我便问他,说我刚才去过酒吧了,瞧见你准备要转让;酒吧的生意不是挺好的么,好端端的,怎么想着要把它转让出去?
听到我问起此事,呆呆叹了一口气,说唉。谁知道啊,流年不利,倒霉呗?
呆呆告诉我,说之所以转让酒吧,并不是因为生意不好,或者经营不善,而是被人给盯上了。
什么叫做被人给盯上了呢?
这酒吧呢,其实也是夜店,它讲究的就是一个气氛,除了正常过来玩儿的白领和上班族之外,大部分的,都是寂寞的男人和女人,有需求就有市场,所以也会有过来驻场的妈妈桑。
这事儿本地的酒吧都有,她们的存在可以招揽酒吧的生意,也可以促进酒水的销量,可以说酒吧方面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甚至有的,还会主动联络。
呆呆的酒吧算是比较正规的,并不会从中抽成,也坚持不卖假酒,尽量凭着良心作生意。反而使得他这儿口碑不错,成为附近一带比较有名的去处。
不过即便如此,想那些在酒吧觅食的风尘女子,也是没有办法赶走的。
然而别的地方风生水起,偏偏这儿却风声鹤唳,我走之后,连续被查了好几次,虽说跟酒吧方并无半点儿关系,但办案人员却有事没事地折腾他,一来二去,明眼人就看出来了,这是在有意为难。
呆呆不懂行,但并不代表他家里人不懂,仔细一分析,他姐夫就带着他去相关的部门拜码头。
如此走了一圈,最后有人私下传话,告诉他得罪了人。
至于得罪了谁,人家不肯告诉他。
呆呆搞不清楚状况,没事就被折腾几下,断断续续弄了大半年,终于精疲力竭了。没办法,而他姐夫则帮着他另外弄了一件差事,他这边就将转让的牌子给挂了出来。
讲到这里,他突然说道:“王二哥,事情还真就这么巧了,你知道接手酒吧的那人,是谁不?”
我听到他这么问。就知道那个接手人,应该是我认识的。
能够接手这么一个酒吧的,肯定是不差钱的主儿,而我在渝城虽说也待了几个月,但是不差钱又有兴趣弄酒吧的,那可不算多。
我沉思了几秒钟,一个人名突然就蹦出了我的脑海中。
我几乎不假思索地问道:“难道是曼妮?”
呆呆睁开眼睛。惊讶地说道:“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果然是她。
我不由得苦笑起来,说你怎么会把店子卖给她呢?
呆呆无奈地笑了笑,说我也是没办法,酒吧被查过了好几次,生意一落千丈,跟以前是没得比,那些买家知道了这情况,要么干脆直接扭头就走,要么就把价格压得很低,让人接受不了,也就只有她的价格,算得上是不错的……
我下意识地问了一句:“多少钱?”
呆呆没有瞒我,给我报了一个数。我立刻皱起了眉头来。
尽管他说曼妮报的价格还算是合理,但是这价格比起他原本盘过来时的价钱,可是少得太多了。
也就是说,这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呆呆是亏了血本。
他之所以觉得曼妮报的价格合理,是因为别人出的价钱更加低,低到倘若答应。那酒吧基本上属于白送那种,然而他却不知道,那个“价格公道”的曼妮,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好鸟。
没想到欺负完了我,还欺负我朋友,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原本不想找她报复的,看来此刻,不得不走一趟了。
请叫我睚眦必报,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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