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真小人

  “哦,导演你好。≯≯>”王大伦露出恍然大悟之色,上前伸出手。

  高小松很有礼貌的从沙上站起来,跟他握手道:“你好。”接着他又回头对丁姐道:“我还是比较喜欢导演称呼。”

  丁姐显然跟他很熟,笑道:“怎么一提著名音乐人你就很反感?”

  “您不知道,这称呼的烦人在于这种限制性的称呼断了我的财路。在他们看来,好象我只会做音乐,我其实不是所有的音乐题材都喜欢,我希望除了音乐我还能干点别的,要不然当初我也不去考电影学院导演系的研究生预备班去学习电影。我就是想拿来吃饭的家伙多一点不是更好吗?所以现在我还是喜欢别人称呼我导演。”

  虽然眼前这个跟自己印象中反差很大的高小松让他大跌眼镜,但高小松这番倨傲的言论让他不由感到有些刺耳,感觉是一个公子哥在玩票。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跟张远、老贾他们接触时间长了,渐渐被同化了,在他的内心拍电影是一件让他兴奋,越来越神圣的事情,而不单单象刚开始那样,只是把它当成一种谋生的工具。

  他忍不住道:“那你不认为你的音乐确实做得很好嘛?”

  不可否认高小松在音乐领域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他所创作的歌曲一直到十几年后还依然广为传唱。上辈子他在饭店当服务员的时候,就曾不止一次的看到一些毕业多年的中年人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含着泪大唱,那场景的确非常纯情。

  但与此同时他的言下之意似乎也在嘲讽高小松,你丫的居然喜欢人家称呼你导演,那你的作品呢?

  高小松明显愣了愣,道:“是,在音乐领域我比大多数让都做的好那是肯定的,但在别的领域我也能弄点。”

  高小松显然被他这句话刺激到了,他一本正经地告诉王大伦,他不否认自己是靠音乐出名的,在音乐领域,尤其在九六年底出版的个人作品集已经达到顶峰,无论是作曲、作词还是制作都是最佳状态。

  “但是现在回头看,其实都很商业,都是直截了当的煽情,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这么没完没了的煽情了,所以我想拍我想拍的电影。”

  说着,高小松从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剧本递给他道:“我想邀请你参与我的电影,我确实想当个名副其实的导演。”

  其实一开始话说出口的时候,王大伦就有些后悔了,感觉没必要跟他产生口舌之争,就连丁姐也朝他看来异样的目光。他原本预想高小松也许会跟他反目,也许会驳斥,但没想到高小松会很认真地跟他解释了一遍,让他感到意外的同时,也有些不好意思。

  点点头,表示了一下歉意,接过剧本。当他看到剧本的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时,有些惊讶道:“这是写你们乐队的电影吗?”

  因为他知道高小松当年出道的时候曾和老浪他们组织了一个叫青铜器的乐队组合。

  “不是,这是一部爱情电影。故事是虚构的,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就是想纪念我们当年的青春时代。不过现在我觉得这个名字不太适合作电影的名字,只是现在我一时还没想好改个什么名字。”高小松道。

  近百页的剧本自然不能当着面看完,高小松跟他简单介绍了一下剧本的大概,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张扬和高举同时爱上从望远镜里看到的新生琛子,两人约定无论谁追到这个女孩,另一个人将在星期六拥有她。

  张扬赢了,三个人无忧无虑的过着他们美好的校园生活。高举每周六都拉着琛子的手去看电影,三个人用dV纪录着他们生活中美好的点点滴滴。元旦的前一天,高举冒着倾盆大雨翻进了女生宿舍,随后到来的张扬看到疯狂拥吻的二人后悄然离去……

  又是一个元旦,三个人结伴去郊游,张扬和琛子迷了路,一走就是一年。再后来张扬和琛子结了婚,不久他们又离了婚,张扬说如果琛子走出这个门他就永远不出这个门,并给了欢子一张卡。三个人起誓从此永不相认……

  后来,琛子当了摄影模特。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赶走了正在广场拍照的琛子,闲逛的高举捡到了琛子慌乱之中丢下的钱包及钱包里张扬的那张卡。通过电话聊天,琛子认识了改名叫高乐的高举,再后来他们结婚了,在做婚前检查时琛子告诉高举自己怀孕了,而孩子不是高举的。沉默之后两人决定自杀,因为琛子默许了高举的假名,两人都违背了誓言,都应该去死……

  两男一女的恋情,但并不同于一般影视剧中的三角恋,有点孽恋的敢脚,风格相当前卫大胆,王大伦真怀疑能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我演哪个?”话虽然这么问,但王大伦隐隐已经猜到自己的角色很可能就是高举,因为张扬是个歌手。

  果然高小松道:“你演高举。我看过,老实说你演的雨森虽然戏份不多,但在我看来你演的要比亚朋出色。而且雨森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高举,尤其是最后他在雨中奔跑的那场戏,让人印象格外深刻……”

  说到这里他稍稍停顿了一下,沉吟道:“你说雨森最后到底是出车祸还是自杀的?”

  这个问题还真把王大伦问住,当时他在拍这场戏的时候,他所给予角色的感情是痛苦的,所以这才不管不顾拼命的在大雨中奔跑,至于最后车祸的场景导演并没有实拍,而是通过车灯、刹车声以及车灯照射在他脸上的特写,营造出生事故前一刹那的场景。至于是车祸还是自杀,也许是导演在后期剪辑时故意留下的一条尾巴。

  而王大伦自身的体会应该是两者兼而有之,也许就在那一刹那雨森很恍惚,忘了或者刻意没有去躲避。

  但高小松似乎并不需要他的回答,而是微微仰着头,稍显卖弄道:“泰戈尔说过,自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自己整个儿杀死;另一种是杀死错误的自我,我认为后一种比较聪明。”

  王大伦想了想,如果从当时雨森的角度,他看着高小松道:“是的,但如果后一种行不通,再选择前一种也不迟。”

  “哈!”高小松突然一拍大腿,把王大伦和坐在一旁的倾听两人对话的丁姐都吓了一跳,只见他惊喜地看着王大伦,道:“我现我真没有找错,你天生就是高举。怎么样,能不能演?”

  也许之前丁姐就跟他打过招呼接戏的自主权都在王大伦那里,所以当高小松问的时候,神情还微微还有点紧张。

  “这戏大概什么时候开机?”王大伦还是担心跟老贾的戏有冲突。

  “这是夏天的戏,我初步打算七月份开机,最迟不会过八月。”高小松斟酌道,毕竟一部电影在开拍之前,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谢谢导演给我这个机会。”既然跟老贾的戏不冲突,他也就没再犹豫,很爽快的站起来道。虽然没有完整地看过剧本,但听了高小松的介绍,他觉得他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的。

  “哈哈!”高小松非常高兴,笑道:“演张扬的是我一哥们,濮树,你肯定听说吧,这段时间他在外地演出,等他回来,我介绍你们认识,开拍之前大家先互动一下,呵呵。”

  “那琛子呢?”二男一女三个主角,光听高小松的介绍,王大伦便知道这部戏的第一主角应该就是女主,所以他有点好奇。

  “嗯,暂时还没定,琛子这个角色很考验演技的,你要是有什么好的人选欢迎推荐。”高小松摇摇头道。

  王大伦的心里倒是一动,想起一个人来,但转念又一想,自己还没有看过剧本,怎么就知道人家合适呢?而且看高小松的样子不过就是随口问问,遂摇摇头道:“剧本还没看,我还真不清楚。”

  王大伦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差不多快五点了,如今不知不觉天早已经黑了。高小松还真是有点后知后觉,无意中看了一下窗外,才连忙站起来道:“哟,看我,都聊的不知道时间了。丁姐、大伦,晚上一块儿聚聚?”

  “晚上我还有点事,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丁姐笑道。

  王大伦原本也想婉拒,但经不住高小松的热情邀请,只得跟他一块儿下楼。相比他那辆不起眼的小夏利,人家开的是一辆进口的大排量越野车,差距很大啊!

  高小松开着大越野在前面领路,王大伦的小夏利在后面跟着,好在去的地方就在三元桥不远处的三里屯,要不然他还真怕跟不上。

  高小松熟门熟路的带着他来到一家门脸不太起眼的餐厅,但里面却装潢的挺豪华的,据说这家餐馆的老板祖上是宫里的御厨,平时吃饭都要预定的,高小松跟老板是朋友,有张专用的桌子。

  这货坐下之后,根本就不用看菜单,随口报了几个菜名,然后对王大伦道:“咱们喝点?”

  “喝酒就算了,咱们都开着车呢。”王大伦连忙道。

  “那就少喝点的嘛。”这货却不以为然,直接点了一瓶威士忌,道:“就一瓶,咱们一人一半。”

  其实王大伦不太习惯喝洋酒,但是实在是盛情难却,想着顶多把车停这儿,明天再来开,便跟高小松喝了起来。

  几个小菜6续上桌,还真别说,菜的味道相当不错,就连不太习惯的威士忌喝到嘴里也感觉不太难喝了。

  两杯酒下肚,高小松便开启了话痨模式。难怪这货将来会在网络上接连开了两个极受欢迎的脱口秀节目,还真能说,一开口就不带停的,天南海北的一通乱侃。王大伦顶多就是在某个关键节点上附和一下,大多数时间吃着美味佳肴,眯着小酒,只当看现场版的脱口秀。

  不过这货还真是挺博学的,不管是历史还是人文,张口就来,兴奋之处还要拽几句英文。但话题绕来绕去最后还是绕到了电影上。这个时候王大伦才时不时的接上两句,也许只有在电影方面两人才有稍许共同语言。

  他坦言音乐并不是他的最爱,但音乐挣钱快,生活青黄不接的时候,他会想起去做音乐,但电影不是。很久很久以前他就想弄电影了,甚至不惜从华清大学退学去电影学院学导演,这本的剧本就是在当时写的,如今已经隔了五六年了。

  “其实吧,我就是公子哥在搞文艺,是文艺形式本身吸引了我,我没有什么文艺思想,也没有什么想表达的。说实在话,即使剧本里头表达了一些东西,也表达得很模糊。很多艺术家非常注重对社会和历史进行反映,他们一脱离社会责任感之类的东西就死了,但我没有,基本上我是属于形式主义的。我知道我的东西在时代的层面上不会流芳百世,但我明白我在文艺上的地位,我属于那种文化比较苍白文艺上比较闪光的那类。”当谈起这个前卫另类的剧本时,这货显得十分自信。

  “那你为什么不能尝试着去挖掘呢?”王大伦有些不服气,高小松口中那些所谓对社会和历史非常注重,一旦脱离社会责任感之类的懂事就死了的艺术家们,说的就是张远、老贾这类人。就比如张远刚刚做完的后期,又急急忙忙去拍一部如今社会上极为关注的反应某位教师自创的所谓疯狂英语的纪录片。

  高小松笑道:“这不是能尝试得了的,我没有那种经历。我既没插过队也没打过仗,更没有受过社会的伤害,需要把内心血淋淋的抖出来给别人瞅瞅。我没有那种心灵需要。我基本上不太关心时代和深层的社会内涵,也从不逼着自己去想我不爱想的事儿,没有那种苦难就没有那种激情。从小到大都顺利,基本上我都在这个社会的上层呆着。我读最好的学校,在里面风花雪月了一番,撑死了我的生活就是谈一谈恋爱,我还有什么更深刻的东西呢?”

  这货笑的很平静,摊开四肢往椅子上一靠,非常放松,非常有优越感的样子。不由让王大伦想起上辈子的遭遇,想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不由嘲讽道:“你挺了解自己的嘛。”

  “对!知道自己经营自己这很重要,我既然自己是一个名利薰心的人,就知道怎样去弄到名利。”这货却很坦然,说到“名利薰心”时居然笑了。

  看到王大伦露出惊讶之色,他又得意道:“我就是一个名利薰心的人。我既然知道自己是这样人,我就得是个聪明的名利薰心的人,其实大家鄙视的往往是傻里巴叽的名利薰心的人。我知道自己的名利从哪里来,比如什么地方该吹捧自己,什么地方该谦逊,什么地方才是属于你自己的名利。”

  说着,这货丝毫不顾及王大伦正在作祟的dIao丝心理,继续吹嘘道:“我觉得生活对我已经很不错了,我住的是高级公寓,开着一部不错的车,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然后出门还有记者追着我,出身名门,又是京城户口。我再抱怨就有点不讲理了。”

  这货装出很知足的样子,又道:“和有钱人在一起,我吃得起饭,和有教养的人呆一块儿我也受过教育。”

  别看王大伦比别人多活了一辈子,但他的上辈子就是生活在最底层,就是吃饭睡觉混日子,即便两辈子加起来,跟如今社会上此类所谓的精英的相比,还真是差远了。听到高小松如此赤果果的显摆,很是羡慕嫉妒恨,忍不住顺着他的话道:“然后你把自己仔细打量了一番,觉自己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对,我觉得生活给我的一切,我已经谢天谢地了。”

  这货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看着让人特别生气,接着他又话锋一转道:“大伦,其实你也是个聪明人。”

  “我算啥聪明人?”王大伦自嘲道,在京城混了几年,如今只能跟女朋友合伙才买得起房子,而且照眼下的趋势,他甚至都没女朋友挣得多,名气也没有女朋友响亮。压根就不符合高小松所谓聪明人知道在什么地方获取属于自己的名利。

  “我不光看过,你的另外两部电影,这个、我都看过,尽管我个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电影,但是你的演技绝对是这个……”说着,他竖起了大拇指,笑着继续道:“这也是这次我找你来演高举的原因。你这人吧,平时不显摆,挺低调的,这就是你的优点。”

  王大伦才不相信他的这番鬼话,想到人家少年得志,“别扯了,我那是没机会,要是有机会我就是巴不得高调呢!”

  “错!”高小松不以为然道,“我这个人相信命。京城有一句话叫做:上赶的不是买卖。你看我的这本不知道完成多少年了,但我从来没有拿着剧本四处找人。我必须维持自己骄傲的心态,因为我文艺的气质属于非平民化的那种,玩气质的东西必须得自己保持才能玩得来。我如果象条狗似的满街乱窜到处乱咬就保不住这种气质了。大伦,保持住你现在的气质,没准哪天你真的能成为大咖,我看好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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