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本身就偏小众,节奏开篇也慢了些,算是向自己而是看到的那些作品致敬吧。
其实我不是不懂得写狂装酷霸炫的才更符合潮流,只是……
总觉得,写作这种东西,毕竟还是要言之有物。
那些看过就忘的作品,实在已经太多了。
这本书肯定不够“爽”,属于小众也很正常。
但是我知道每个喜欢这本书的,都是心中有着情怀的。
我只能说,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本不以商业性为目的的小说了。
这本书如果得不到市场,那么我下本书也只能是随波逐流,去选择狂拽酷霸炫,
毕竟,作者也需要吃饭。
谢谢每个喜欢这本书的朋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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