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上)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的木门都换成了木栏杆,屋子里的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唯一的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人。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一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的,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你说什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的恐吓,不得不上战场的。”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一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来守卫吗?”一名外貌英俊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的没错,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既然到了这一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身为贵族的风度呢?”

  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请问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年轻骑士一蹦而起,向众人做了个挥手姿势,走出了牢房。

  “喂,我们呢!”

  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得知审判即将来临,普瑞斯愈发紧张起来。该死,没有结果时总是盼着这一天,现在结果要来了,自己却又害怕了。他恼火地想。可身体仍然情不自禁地抖动,每隔几息便想抬头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快要出生时,希冀和恐慌并存的心情。

  好在等待时间并不长,大概只过了两刻钟,那名负责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他慌张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好在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谢……谢。”他觉得喉咙干得厉害。

  “举手之劳。”对方的声音平缓有力,让普瑞斯紧张的心情缓解了不少。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带路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大约十七岁上下,穿着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不用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你被关进去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武器,你能做什么。”

  “你要带我去哪里?”

  “殿下的城堡。”

  “之前的那个人呢?叫塞尼的骑士,他怎么样了?”

  对方耸耸肩,没有回答。

  好吧,或许他不知道,也有可能是他不想告诉自己。普瑞斯闭上了嘴。

  这位押送人给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普通平民,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畏惧之情,连最基本的敬语也没用。他仿佛不知道,若是在平时,这些人轻易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还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生存而奔波的平民,他们木讷且冷漠,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骄傲和自豪,明明是个平民,却有着和满怀荣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这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让普瑞斯十分困惑。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的人?

  他环顾四周,虽然此前没有来过边陲镇,但他对这块贫瘠而荒僻的地方还是有所耳闻。不过现在镇子里所展现出来的生机勃勃,跟他想象中的边境前哨大相径庭。街道上人来人往,步伐飞快,似乎都有忙不完的事。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自己的小个子打声招呼。大家脸上都充满红润,精神气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接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聚集的空地——这伙人似乎在修建住宅,而且按规模来说还不止一栋。房子的材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一般来说,只有贵族才会选择这种较为昂贵的材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空地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不多只比自家的会客厅大上一点。另外,那些屋子也太过相似了,几乎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欢这样的屋子?

  带着种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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