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竟然还没有被吓傻。”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说的更是侯大盛最为熟悉的中文。而随后这片看似无人的草丛里面,呼啦啦的一下子站起来了二三十人。
侯大盛苦笑,趔趄的站起来:“其实已经吓傻了,不然刚才我应该瘫在地上而不是还在蹲着。”
这些人尽管脸上都涂抹着浓厚的油彩,但侯大盛还是一眼就看出。这里面的好几位,都是去工地里混过饭的,刚刚跟自己说的便是那位告诉自己美元价值的中国老乡。
一群听着侯大盛的话,哈哈大笑:“有意思,很有意思啊!我的侯大盛老乡,按说有你这本事不该来国外混饭吃啊!在老家,你干个啥都能混到口饭吃何必来这里受罪?!”
“这不是为了挣钱么?!”侯大盛哭丧着脸到:“我他娘的哪里知道,这里都是一帮凶神恶煞啊?!知道我就不来了……”
“哈哈哈……”一众人听得侯大盛的话,笑的更是开心了。却见那侯大盛的老乡笑着拍着侯大盛的肩膀道:“我叫肥狗,你以后有事儿可以跟我说。”
顿了顿,肥狗继续道:“说吧,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找我们做什么?!我记得你在工地里做侯大盛做的不错啊!”
侯大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说狗哥,能给我先处理一下伤口么?!再这么流血我得失血过多挂掉。”
一众人又是一阵大笑,随即便有一个汉子笑着走到侯大盛身边摸出一个随身挎包打开来。里面林林总总的摆着好多药粉和针线、药剂,甚至有注射针头。
“我是博士,以后你伤了可以找我。只要没当场挂掉,我总能从死神手里把你拉回来……”
麻药都没打,博士就这么三两下用小剪刀把侯大盛的衣服撕扯开。先用不知名的药水给侯大盛在伤口上清洗了一遍,再将这些伤口飞快的缝合起来。
最后细细的撒上了止血粉,这才用纱布将侯大盛绕了一圈。而侯大盛这个时候,已经晕过去了。刚刚他是凭着自己最后一口气撑着,现在这口气泄了他也就晕了。
一众人看着侯大盛就这么晕了过去先是一愣,随即只好苦笑。他们倒是没有做掉侯大盛的想法,尤其是刚才看着侯大盛如何杀人后。他们忽然觉得,这个侯大盛除去做菜外也并非是一无是处。
“肥狗,你好歹认识这家伙。你说说怎么办吧!”
肥狗无奈的苦笑一下,挥手召来一个伙伴:“起重机,你力气足够大。你先帮着把这小子扛回去,到时候问问队长再说。”
顿了顿,肥狗轻声道:“这小子身上的狠劲儿,倒是适合在我们这样的队伍里呆着。但这事儿终究得队长来决定,所以还是带回去吧。”
众人点了点头,随后一个身高差不多两米的壮汉憨笑着一把就抓过侯大盛扛到了自己的肩膀上,随后便跟着众人隐没在了树林深处……
而那在现场的几人,则是被肥狗轻松的“啪嚓~!”折断了颈骨。然后随手抓起了,丢进了树林深处,和他们的长矛一起。殿后的几个人,清理了一下现场血迹和打斗痕迹便随着肥狗消失在了丛林深处。
当侯大盛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在一间简易搭建的医院里。军绿色的病床和被褥,说明这里应该是处在军队中,长长的吁了一口气侯大盛缓缓的站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了。如果人家要宰掉自己,早在树林里的时候自己就变成满地碎肉了。这不是说笑,人家谈笑间便把那被自己刺穿的小子的脑袋打成烂西瓜。
这说明,他们也可以把自己的脑袋打成烂西瓜。
“醒了?!醒了就出来吧,我们队长找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肥狗已经站在了门口。侯大盛听得这话不由得苦笑,看来自己能不能留下就看着一回了。
从床上站起来,侯大盛发现自己的伤口都已经被处理完毕了。甚至他们给自己穿上了一身深色的迷彩服,地上摆着一双靴子。
将靴子穿上,侯大盛站起来跟着肥狗便走出了大门。
门外阳光明媚,侯大盛眯着眼睛适应着这门外的阳光。这里是一处军营,然而这和侯大盛所认知的军营又有所不同。这里地方看起来不大,但却什么设施都很齐备。
你可以看到不远处有人在端枪射击,“哒哒哒……”的枪声响成一片。也可以看到有人在一些健身器械上呼哧呼哧的锻炼着。
你还能看到几步之外,搭建了一个很是简陋的擂台。两个汉子赤手空拳在上面咆哮着厮杀在一起,远处看起来像是吧台一样的台边上几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吹着口哨大声叫嚷着什么。
肥狗带着侯大盛几步便走到了那吧台那里,这个时候侯大盛才注意到吧台后面站着一个胡子耷拉的中年白人。
这个男人耷拉的眼皮子,一脸的络腮胡渣。在吧台后面,他猫着腰坐在高凳子上轻轻的擦拭着酒杯。长着一张国字脸的他,最为显眼的便是那右脸颊从额头沿着眼角一直到下巴的长长伤疤。
然而,即使拖着这么长的刀疤这男人依然不会给人以很凶恶之感。反而让人有一种亲切感,就像是自家的邻居大叔。
这大叔把杯子放进了吧台的酒柜里,笑着摆手让侯大盛坐下。
“说说吧!你找我们做什么?!你看起来不像是要找我们做生意的人。”这男子穿着一身迷彩服,脚上踏着军靴看着侯大盛温和道:“你要来找我们,总归是有事情要我们帮忙的。”
侯大盛惊讶着这位白人大叔竟然说的一口好中文,但嘴里还是很快的回答道:“那个什么,我是之前听他们说哪怕是杀人犯你们这里也能收留,混的好还能有个身份……”
既然找到了,侯大盛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竹筒倒豆的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遍。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他现在宰了人走投无路了希望被收留。
“你说的这个,我们的确可以做到。什么人,我们都会收留。只要你符合我们的条件,而且我们的确可以给你提供合法的新身份。”
却见这白人男子笑呵呵的道:“但是,我们为什么收留你呢?!要知道,我们现在可不知道你是不是符合我们的条件。”
却见这男子笑着站起来,拍了拍侯大盛的肩膀道:“你大约也看出来了,我们做的是要命的生意。这生意的确挣钱,但这钱不是每个人都能挣的。”
“这里的每一分钱,都得拿着血汗和命去换。没人知道自己明天是不是活着,所以我们也不会随便的让一个人进到我们的团队里面。你需要证明,你有资格加进来。”
侯大盛见状急忙站起来:“我知道你们是干啥的,我又不是傻子。你们都扛着枪,一身血腥气。我再看不出你们是干啥的,我就是瞎子了。”
“我这肯定不敢跟你们上去干活儿,可你们总得需要做饭的吧?!”侯大盛哭丧着脸道:“我跑出来,就是因为怕累怕死还怕疼。我家大伯逼着我去当兵来着,我这才跑出来的……”
侯大盛的话叫这白人汉子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一阵炮仗似的笑声:“理解!理解,而且你这说到做饭的……”
却见这汉子沉吟了一会儿,才道:“我们还真需要一个做饭的,但你得证明你这做饭适合留在我们这里啊!”
“这样吧,你给我们做一顿饭。我会让基地里所有的弟兄都出来尝尝,超过一半的人认为你可以呆在我们这里,你就可以留下了。”
侯大盛闻言不由得大喜:“成!您就瞧好了,不是我吹!我这手艺绝对那不是盖的!当然,您得给我准备好锅碗瓢盆,还有调料。”
“呵呵呵……你放心,这些对于我们来说都不是什么问题。”说着,这白人汉子抬起手腕看了看手上的表,道:“距离晚饭时间,还有五个小时。我们时间就定在晚上吧!”
侯大盛傻笑的不断点头,随后便催着肥狗带自己先到厨房去看看。
在侯大盛离开后,一个剃着光头、穿着迷彩背心壮硕无比的汉子走进了吧台:“巨狼,真的要留下这个家伙?!”
“他的底子我们已经摸过了,他的确是从中国西南的一个小村子出来的。而且这次,他也确实是把土库部落的猎手给揍了,土库部落那些废物你也不是不知道。”
却见这巨狼笑着道:“那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我有时候不太明白。肥狗这小子这么狠,怎么那些工地上中国人那么软弱?!如果他们还手的话,也许土库部落的人也不敢为难他们。”
“这件事情你决定吧,我没有什么意见。”这穿着迷彩背心的男子嘿嘿一笑,道:“听博士他们说,这小子竟然以一敌五还杀了好几个。看起来也是个狠角儿,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新血了。他来了也好。”
“新血,还不好说……”巨狼见同伴提到了新血,不由得脸色沉了下来:“上回在车臣的损失,太严重了。对于引进新血,我们还是谨慎为好。”
这穿着迷彩背心的男子闻言竟然没有反驳巨狼,而是转眼看着外面那些嬉闹的大兵们叹息道:“我们这些老家伙,始终是不可能一直打下去的。到时候豺狗何去何从,却不知道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只要有人、只要有国家就肯定会有战争。只要有战争,自然就会有我们豺狗。我从不担心,也从不怀疑……”
巨狼嘿嘿一笑,道:“知道么?!这世界上最早发现的一枚人头骨里面,就塞着一枚箭头。头骨的主人,是被杀掉的。只要有人,就会有争斗。有国家,就会有战争。”
“有战争,就会有我们豺狗!”
说着,巨狼低下了头轻声的吟唱着一首古怪的歌谣。
“我们是豺狗,追逐战争的豺狗。活在硝烟与鲜血中,和平的时候我们被遗忘……”
“我们是豺狗,凶残的豺狗。同伴和敌人尸体的所在,便是我们的墓地……”
“我们是豺狗,狡猾的豺狗。我们成群结队,我们无惧豺狼虎豹和死亡。我们就在他和你的身边……”
“我们是豺狗,无情的豺狗。我们活在充满着黑暗和血腥的地狱,我们手上沾染着无数的腥血与人命,我们不介意杀戮的继续。我们只在乎那带着血腥味的金银……”
“我们是豺狗,被人不屑和遗弃的豺狗。我们是追逐战争的野兽,撕咬性命的鬼怪……”
唱着唱着,基地里那些嬉闹的大兵们缓缓的停下了手上的活计。他们不约而同的望向了巨狼,轻声跟着巨狼那略带着沙哑的嗓音吟唱着。
“我们是豺狗,没有家没有亲人的豺狗。我们死去了一如我们的弟兄一般腐烂在野地,不会有人想念也不会有人追忆……”
“我们是豺狗,无人能驯服的豺狗。我们关不进笼子,我们不会屈服。我们或许会死去,肯定会腐烂。但我们依然是那凶残、狡猾而不惧死亡的豺狗!”
“我们是一群豺狗,除去我们自己什么也没有。我们是豺狗,活着的或死了的豺狗。我们踏着金银嗅着硝烟,活在战场上。或死在战场上!”
“是的!我们是豺狗,一群疯狂的没有家没人性的豺狗。我们被人遗弃,我们被人不屑。我们只有我们自己,所以我们是一群豺狗。所以,我们是豺狗!”
“我们是豺狗!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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