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朗跟着自己参加的旅游团在接下来的几天之后将整个五台山都转了个遍,尤其是陈朗只要是寺院,像什么南禅寺、佛光寺、显通寺等等,他都转了三遍以上,问了n个和尚,搞得那些和尚差点以为陈朗想要出家,只不过无论陈朗怎么找都没有发现九灯老和尚的身影,这个老和尚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虽然陈朗还想在五台山找下去,但是他的五台山七天之旅已经到期了,所以只能摇头叹息的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一路舟车劳顿,坐了一趟飞机,又换了两趟客车,陈朗终于回到家门口了。
这一路,陈朗都变得有些神经兮兮的了,生怕来个人将自己挂在胸口里的元珠给偷偷地摸走,这回到了家,自己终于可以好好地研究研究这个神秘的元珠了。
“回到家的感觉真好!”
感叹着说了一句,陈朗就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可是陈朗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咦?老爸老妈不是去上班了吗?”
说着陈朗看了看手表,下午两点四十七。
“难道知道我要回来,想给我个惊喜?”
陈朗伸手推开了门,顺便换上了拖鞋。
“爸,妈,我回来了!”
随手把背包沙发上一扔,顺手就打开了电视。
电视被打开之后,正好是电影频道在播放着八二年的老电影,《少林寺》!
看着电视上杰哥年轻的身影,陈朗一阵感叹,正是这部电影让杰哥一炮而红,而且这部电影也称足以得上是一部经典之作。
喝了一杯水之后,陈朗感到有些奇怪,今天是这边么了?往常老爸老妈不应该是在客厅里百~万\小!说看电视的吗,今天自己喊了两嗓子居然连应都不应一声,这太奇怪了!
这时候,陈朗才发现客厅里好像是被人翻过,而且一些值钱的小物件都不见了。
在一想到,自己家的门,陈朗顿时明白了过来,自己家里这是遭贼了!
暗骂了一声,陈朗紧忙掏出了手机,就要报警。
就在这时候,陈朗突然听到父母的卧室里传来了一声响动。
“什么?!难道那个贼还没走?!”
陈朗顿时就激灵一下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了一道门缝,向着里面看去。
果不其然,卧室里正有一个人正在翻箱倒柜的往自己的大帆布包里装着东西。
本来,陈朗家的隔音效果不错,在客厅里打开电视机有一道门隔着,卧室内还听不到声音,可是陈朗刚刚却把门打开了一条小缝,虽然不大,但是电视的声音还是传了过来。
那个小偷刚刚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柜子打翻了,被吓了一跳,但是他并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还是一边翻着东西,一边小心翼翼的注意着周围的情况,可就在这时电视的声音传了过来,他就知道这家的主人回来了,而且极有可能发现了自己!
陈朗的家是四楼,小偷根本没有机会跳窗户逃走。
想到这里,这个小偷立即从身上抽出了一把刀子,起身就向着客厅走来。
陈朗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惊动了这个小偷,一看小偷抽出了刀子,陈朗吓得腿都快软了,我只是个孩子啊!
想也不想,陈朗一边抓着手机给110打电话,一边转身就跑。
不过陈朗可能是太惊慌了,一没注意自己的两只脚就绊在了一起,一头就趴在了地上。
嘭,小偷一脚踹开了房门,冲了出来,正好看到了被自己绊倒趴在地上的陈朗。
“见过笨的,还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小偷都被陈朗给逗乐了。
陈朗心里这个骂娘啊,妈蛋,今天我这是怎么了?这么倒霉!
本来这个小偷一看到陈朗,便准备吓唬吓唬他,然后飘然离去,可是他一眼就看到了陈朗被摔在地上的手机。
只见手机屏幕上有着110三个数字,而且已经接通了。
一想到自己接下来在监狱内的日子,小偷有些急眼了,“小兔崽子,你居然敢报警!”
说着,满脸狰狞的就向着陈朗抓了过去,看样子非得要捅两刀解解气。
陈朗一看,就知道坏菜了,先不说这个小偷手里有刀子,就凭他那比自己壮了三圈的体格,把自己打出翔来也是分分钟的事。
“怎么办?怎么办?!”
此时的陈朗心急如焚,突然他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元珠!
小偷看着被陈朗拿在手中的黑色珠子,心想难道这个小子想要向我求饶,这颗珠子是他的家传宝物?
想到这里,小偷地双眼中立即就冒出了浓烈的贪婪的目光。
不理会小偷正贪婪的看着自己,陈朗立即将元珠握在了手中,然后看向了电视中正在播放的少林寺,“元珠,带我跑路!”
只见一道黑光闪过,陈朗消失在了自己家的客厅之内······
《少林寺》这部影片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隋唐年间的故事,由十三棍僧救唐王改编而来,一个叫做张小虎的少年为报父仇,拜昙宗为师,习武少林为主线的故事。
就在这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的年代,河南登封地界的荒地中突然凭空出现了一名穿着短裤体恤,脚上遢拉着一双拖鞋二十一世纪的少年。
不用问了,这正是被元珠传送过来的陈朗。
“香蕉你个巴拉,吓死爹了!”
确定了自己脱离危险之后,陈朗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由得破口大骂道。
谁能想到,自己家里居然会突然跑进来个贼,而且还带着刀子,要不是自己有元珠在手,估计自己的肚子上是跑不了两道刀口了。
大骂了一阵之后,陈朗开始打量自己周围的环境。
天空万里无云,太阳高悬在正空,阳光虽然猛烈,但是陈朗却感觉不到有多少炎热,而且以陈朗的现在的衣着也体会不到冷,看来这正是夏末秋初的时节。
“这是哪里啊?”
陈朗张望了一会,心里有些焦急了。
这里是一片荒地,地势平坦,但是却方圆一里内都看不到人烟。
这让陈朗这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孩子感到有些恐惧。
“好了,不去想这些,先找到有人烟的地方吧!”
说着,陈朗就认定了一个方向向前走去。
“我靠,这到底是哪啊?”
走了两个小时,陈朗还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嘴唇都有些口渴的干裂了,而且现在自己脚上穿的是拖鞋,路程短也没什么事,但是这一走就是两个小时,别提这拖鞋有多难受了。
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手表,快晚上五点了,再过几个小时天就要黑了,陈朗的心也是越来越焦急,这可是古代啊,到了晚上随便蹦出来几只猛兽,自己就要变成口粮了。
想到这里,陈朗别提多后悔了,哪怕是自己被那个小偷揍一顿,甚至是捅两刀自己也不应该来到这个叫天天不应较低地不灵的地方啊!
在现实世界就算被捅了两刀,以当时的科技条件,自己也有百分之八十把握活下来,而到了这里呢,自己的生命随时都会受到威胁。
“我才十八岁,我不想死啊!”
陈朗带着一丝哭腔自言自语的说到,为了活命,陈朗还是咬了咬牙继续向前赶去。
终于在走了半个小时之后,陈朗翻过一个小山包的时候,他发现了人的踪迹。
只不过这些人,是死人!
陈朗当时的心情别提有多么的恐惧了,不过他还是大着胆子上前打量了一番。
这些死去的人大部分都是老幼,而且都是骨瘦如柴,浑身上下别说衣服了,连块好布都没有,估计这些人应该都是饿死的。
看着这些死人,陈朗终于明白了过来,在这乱世最可怕的不是豺狼虎豹这些猛兽,而是人!
乱世不仅仅是各方诸侯各割地混战,还有啸聚山林的匪类,而且因为饥荒有些人甚至会吃人!
想到这里陈朗不由得额大了一个冷颤,不行,自己这身穿着,不正是妥妥的肥羊吗?!
就是自己身上的短裤和t恤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块钱,但是在这个世界就是最好的绫罗绸缎也比不上这身衣服。
想着,陈朗就要把自己的衣服脱掉,可是转念一想,脱了自己穿什么?拿到要自己光屁股不成?
虽说陈朗没有洁癖,但是也不至于去穿死人的衣服吧,而且就这些死人身上的布料估计能让自己遮羞都算不错了。
“也许自己可以用这身衣服和手表换点自己能用得上的东西。”
想了想,陈朗决定了下来,不过自己其他的东西都好说,但是唯独元珠不能出事!
沉思了一会之后,陈朗咬了咬牙将元珠从脖子上拿了下来,为了自己能回家,只能这么做了。
陈朗将元珠系在了自己的小弟弟上,这是他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了。
晃了晃弟弟,感觉元珠掉不下来之后,陈朗穿上了裤子。
“元珠啊元珠,对不住了,为了我能回去,只能这么做了。”
不过这次陈朗也算是发现了一个好消息,因为在这些死人的附近他发现了车辙和大群人走过的脚印。
这些痕迹还在,证明他们刚刚走过去没多长时间,也许自己还能追的上他们。
想到这里,陈朗立即顺着痕迹就追了上去。
虽然穿着拖鞋赶路有些困难,但是在陈朗的求生欲之下,他还是渐渐地追上了这群正在迁徙的难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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