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取舍
这样的房子,算得上是滨海数一数二的室内设计了。但是胡乱这一间,所谓的著名,她可不敢苟同。于是就问道:“这间房子的设计师叫什么?”
胡乱摇了摇头说道:“他的名字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有一个组织。那是势力覆盖全世界范围的。”
林初雪好奇的问道:“是什么?”
胡乱说道:“农民工!”
林初雪被他一下子逗的笑了出来。胡乱说道:“笑什么,农民工是这个世界的基石,是这个世界辛勤的劳动者。如果没有他们,你可没有这么好的地方住。”
林初雪刚想接口:“这么好的地方我宁愿不住。”但还是忍住了,毕竟要是说出口了,那么就是不给林初雪面子了。像她这种从小只在书本上了解下层阶级生活的人,是不会体会到要一辈子住在这,甚至更低一等,居无定所的那种人的心情的。
她认为胡乱也只是一时住在这里,过了没多久就会搬出去的。
胡乱也觉得自己一个一天之内做了那么大一场生意的人,竟然晚上还在这种寒酸的地方露宿,的确是太克着自己了。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过要马上改变生活呢,他在这里还提前给房东交了一个月房租,如果这个月不住完的话,那他不是亏了吗?
这种赔钱的买卖他是肯定不会干的。
但是林初雪就觉得他那一个月的房费,可能还不及自己随便一出手打赏的小费根本不值一提。胡乱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他出去的时候,没往胡氏家族拿一分钱,而且没有通知任何一个人,也就是说他是完全的净身出门,没有靠任何的支援。
一直从三年前走到了今天。
他之所以这么做,可能就是因为当初李存义的一句话:“你要做我的徒弟,就要完全的丢弃你的身份、地位、金钱,以及一切。”
胡乱也确实做到了,在他求师的期间,一直是靠着自己,甚至没有给认识的人打一通电话,拿一分钱。而在峨眉山去学艺的途中,那种天当棉被、地当席铺的日子简直多了去了,就是在农家借宿一宿,睡一睡床都算奢求。
像他这样的公子爷,为了做李存义的徒弟甚至自己扒过野菜吃过。一个星期的时间,几乎把他的手指甲全部给扣坏了。所以现在滨海这样的地方,对他来说,应该还算不错。
他也不会那么挑了。
林初雪看他这么说,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但是看着那张一人容身的单人床自己也有点儿羞涩,指着那张床说道:“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一张床上睡么?”
胡乱也觉得有点儿为难,这张床实在太小了、还有很鄙陋,因为他抽烟的关系,还在床上烫了两个洞。床单也很潮湿,有很久已经没有晒过太阳了。
房间也没有怎么通风,完全不像林家大宅那样四面通风。不但通透,而且敞亮,可是这间房子却完全与之相反,不但窄小,而且阴冷,寒湿。令人不寒而栗。
要是以前,林初雪打死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要在这样的地方睡一晚上。看在胡乱的面子上,也就只好委屈一下自己了。
胡乱说道:“嗯,你先坐吧……现在还早,才九点多,我去给你泡杯茶……”
林初雪看了这个地方一眼,根本连一张多余的凳子也没有,这是要她坐那里啊,于是她指了指唯一能坐的地方,也就是那张床,然后说道:“你要我坐哪一张床吗?”
在上流人士的子女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都是格外的规矩的,对于什么东西是什么样的用处,他们心里心知肚明,不会冒犯,以免在那些贵客面前失礼。
所以像床这种休息的事务,一般不会在客人在的时候,让他们坐在上面,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身为了二十多年的贵族教育的林初雪,自然有点条件法应一样的抗拒。
但胡乱却说道:“恩,你先坐在哪里吧。”
说着,就在身下拿了一个锈迹斑斑的水壶,拿到电插头上面去烧水。林初雪刚才把头低下来玩手机,不想知道等一下喝进自己口里的是不是混杂着有毒物质的水。
他们家的那些纯净水都是专门从三峡的饮用水地抽出来送给他们家的,并且通过蒸馏处理过,十分的干净。就连水龙头的水都能直接饮用。
而胡乱烧的水的那股气味,在林初雪敏感的鼻子里,就混合着一股金属的味道。
林初雪看到手机的微信,有陆双找她的消息,说道:“怎么,你现在到了胡乱的家么?”
林初雪心中一惊,发了一个不敢相信的表情过去,问道:“你怎么知道。”
陆双窃笑说道:“我看你的眼神,好像魂都被他勾过去了一样。还不马上投怀入抱?”
林初雪的脸羞的通红,连忙发到:“去你的,我家最近出了点事儿,周围不安全,才会来这里借宿一下的,等我爸安排好了,我就哦组……”
“哼哼哼,这孤男寡女相处在一室,晚上会发生什么那可不好说啊。”陆双不怀好意的调侃道。
“才没有你想的那么肮脏呢!人家胡乱是好人,你不要乱说……”虽然林初雪这么回答,但还是想到晚上的相处,忍不住既羞涩,又有点儿期待……
“你今天在外面睡,不跟你爸打个电话么?”陆双说道。
林初雪心想也是,但是要是给他爸打电话的话,他肯定会不让自己在胡乱的家留宿的。可是她自己又想住在这儿,一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就跟陆双商量说道:“……双双,你帮我个忙好不好……”
这双双的名字是陆双的闺名,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只有林初雪在求陆双的时候,才会叫她这个名字。
陆双发了个嬉笑的表情说道:“你是不是想让我和林叔叔打个电话骗他说,你今天晚上睡我这里来着?”
林初雪马上回道:“你真聪明!”
但是没想到一向很疼爱她的陆双,这时却不像是以前那样对她百依百顺,而是一口回绝道:“哼,我才不要呢,你们两个背着我,竟然都住在一个屋子里去了,我才不帮你撒这个谎呢!”
林初雪看她突然这么傲娇,以为事出有因,刚想问为什么,这陆无双就说道:“不说了,我先去洗澡,您啊~自己找别的理由吧。”说完,还给她发了一个冷哼的表情。
搞的林初雪郁闷极了。她觉得自从认识了胡乱这个人后,好像才她们的铁闺蜜情中好像留下了一点儿的瑕疵。似乎像是一种醋意,又带着隐隐的咬牙切齿,祝福和嫉妒好似是一对双胞胎。
但如果要她在陆双和胡乱之间选一个的话,她现在还真选不出来。
陆双是她一个电话,就能在半夜穿着睡衣不惧艰险地杀到匪窝和她情同手足的伉俪。
而胡乱却是救了他三四次,在她心中无比高大的英雄。
这两者在她心理,几乎都是第一。
但如果一定要取舍的话……
如果要林初雪一定要在闺蜜陆双和胡乱之间选择其一的话,她可能还是拿不定注意,毕竟两个都是可以为她付出性命的人。当胡乱烧好了水就倒进了那个劣迹斑斑的大茶杯里面,给林初雪递了过去。林初雪楞了一下,虽然脸色之中浮现了一丝厌恶的神色。
但还是接过来了,毕竟这是胡乱给她倒的茶,也不能不给面子。她轻轻泯了一口,却发现这里面的茶叶,竟是那种混杂着各种茶叶的泡沫。味道浓厚之极,像她这种喝惯铁观音的人,简直是要命。
更可怕的是,这杯子还没有过滤茶叶,才小喝一口,就沾在他舌头上满口的渣子,这让林初雪感到十分的不快。她皱着眉头,向地上笑声的吐了两口。
胡乱还一脸得意的跟她说:“怎么样,这是正宗的草泡圈子,很难找的,几十种茶叶渣混到一起,才泡成的一壶,我上次好不容易才搞来的一罐……”
林初雪向他点了点头,这可能是她一辈子给过的最大的面子。要是换做以前,早就一杯全给倒厕所了,还会给人半句评价,简直是见了鬼。
胡乱自己也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觉得还不错。有点陶醉的咪了咪眼睛,林初雪倒是并不抵抗他和自己共用一个杯子,但这个杯子实在是太脏了,自己的嘴唇碰到那杯子一样,就觉得被沾上了满嘴的茶啧,那像她家的那种紫砂壶,跑完茶以后,与杯身的成色相溶。
还可以润滑保养一下差距。就算是普通的白水泡进去,都有一种秦香入脾的感觉。胡乱在很久以前并不喜欢喝茶,像他那样的大少爷,成天被人拉着去花天酒地,舌头在少年年代早就麻了半截儿,但是后来,在峨眉山和他师父一起闭关的时候。
却习惯了用冬天的初融的雪水泡春茶喝,渐渐的觉得这样回味无穷,自己也慢慢喜欢上了喝茶的感觉。但他在山上待遇可没有这么好,都是捡一些山上没有经过烘焙的原茶叶、甚至混合着枝桠来喝,口味变得也有点儿粗,所以喝惯了那种原汁原味的浓厚味道。
这经过处理的可能还不对他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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