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喜欢
这让胡乱觉得这时要是有魏强这货在身边就好了,就不用这么麻烦了,活活让他等了半个小时,连一辆车门都没有打开过,他胡家大少爷今天竟落魄成了一个连的士都搭不上的人,实在是悲催。
胡乱转头看了林初雪一眼,说道:“要不,我们去搭公车吧?”
林初雪点了点头,说道:“好,都听你的。”其实这时她要是一个电话就能把一辆奔驰专驾给叫来,可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她认为女人在男人跟前,就要多顺从他。自己这么做,虽然两人方便了,但可能就会让胡乱拉不下面子来,她可不想胡乱对她有什么见底。
胡乱与她并肩走在街头,两人不发一语,其实有太多的话可说,但这时都化作了无声的气氛。林初雪的心中既有欣喜,又有几分酸涩。毕竟今天她看到从小陪着自己长大的陈爷居然要当众把她抓做人质,而且还要威胁她。
万幸的是,自己有胡乱这个男神陪在自己的身旁,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能够脱身。但是纵使这样,她也愈加害怕,胡乱有一天会离开这里。
这也就是女人普遍的心理,在她们最开心的时候也是最忧心的时候,两者几乎没有任何的差别。而胡乱虽然觉得这小妮子对自己有意思,自己也很喜欢她。
但是却不能因为这几天的几次出手相救,而抓住她的好感,趁机下手。君子好色,取之有道。他可不想自己的女朋友,是为了把自己当做救命恩人,才以身相许的。
两人默默无言,一路走下去,街头上有很多路灯,一轮明月挂在黑幕之中,熏染着夜景,场景十分浪漫。林初雪的手几次都想牵上去,但是害怕胡乱会拒绝就又的缩了回去,胡乱好奇地看了她一眼问道:“你做什么?”
林初雪嘻嘻一笑说道:“嘿嘿,没有啊,我没做什么。”
这时,林初雪的肚子里忽然响了起来,打起了鸣鼓来,胡乱知道她饿了,问道:“你饿了啊。”
林初雪瘪了瘪嘴,委屈的点了点头。今天好像一天的饭都没有好好吃过,就算她是个女人,这样的身材也不必减肥了。胡乱也觉得亏待了她,就说道:“等回到我家,我给你做好吃的。”
林初雪乖巧地点了一下头。届时,两人走到了公交车站,夜风习习,在两人之中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浓稠感觉,他们无语,但是彼此之间都心知肚明。
这是一种,甚至不用用言语表达出来的感情。
只印刻在心理。
在爱情最初的阶段,或许这是他们最美妙的一刻。
因为这时,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之后的暴风雨。
让时间凝滞。
这是林初雪的想法,她想把整个世纪缩成这一秒与胡乱的相处,让自己在这一秒中静静地老去,过完与他长相厮守的人生,不用经历更多的磨难。
胡乱看她醉眼迷离的样子,心说女人也太容易被氛围给感染了。但是他觉得,现在还不是和林初雪确认关系的时候,就没有多做多余的举动。
这时公车已经到了,是一班到他家的车,胡乱拉着她一起赶上车。这是一层双层巴士,由于去的地方太偏僻,而且车子又旧,所以就没有什么人坐,整辆车空荡荡的。
林初雪上了车后,指了指上面说道:“要不,我们上去坐吧。”
胡乱点了点头,就答应说好。两人一起携手到了巴士的二楼,坐在了最前排的窗户下,看着滨海漂亮的夜景,兀自陶醉。那些霓虹灯一排一排的从他们眼前划过。
两人没有多说话,只是偶尔指着几家门面的店牌闲谈。胡乱看到她痴迷的样子,知道她现在很高兴。他们并对着看着车一站一站的慢慢停驻,又驶开,渐渐睡意也变得浓稠,胡乱的眼皮慢慢变得沉重,头颅一下一下向前面打盹。
终于在匆匆地光影中,不省人事。
胡乱在睁眼时,只感觉自己的脖子依着一个柔软的事务儿,胡乱再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竟靠在她的肩膀上。她看胡乱醒了,有点羞赧地往后考了一点,说道:“刚刚你不小心睡着了……”
胡乱擦了一擦嘴角的口水,也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恩……可能是今天太累了。”
林初雪问道:“你要不要在来睡一会儿?”
胡乱看她一脸天真样子,竟是想着自己还去睡在她的肩头呢,忙推辞道:“不用了,已经够了,等回去再慢慢睡吧。”
林初雪这才发现自己的说法有些暧昧的成分,脸马上就又变得红扑扑了。
胡乱问道:“这是到哪儿了?”
她说道:“刚才已经过了青山站。”
胡乱欠伸了一下身子,说道:“那快到了,我们准备下车吧。”
林初雪点了点头,答应了一声好。这一路在她的感觉里,虽然短暂,但是却又觉得像是跟这个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的人,过完了一生一样。非常玄妙。
……
车停了,两人下了车。这时林初雪才知道刚才那些司机为什么不肯来这个地方了。胡乱所住的地方,是滨海为数不多的在九十年代留下的一座贫民村,里面都是一座座的老式建筑,然后形成的一个屋村。
而在滨海的人,任谁都知道,这个地方是管制最不好的地方,而且什么都有,鱼龙混杂,从这里走出去的名人很多,从这里进去的富人也不少。总之就是一个大社会的浓缩性,但是因为缺乏管制,所以里面的世界,比外面的灯红酒绿可能还有落后很多。
这里是很多人都不想来的地方,尤其是外地旅游的客人,要是在这个地方被人打劫了,甚至都找不到人,像偸钱包,飞车抢包之类的这种事是家常便饭。
所以她觉得胡乱住在这种地方让她感觉非常的诧异。胡乱在这个地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刚来滨海的时候,他身上不过只有三千块钱,能租的起的地方也就只有这里了,何况他还有一个月的生活费花销呢。
在这里的时候,他曾经在这座贫民村里,给人打了一个月的工。虽然这一个月,后来都快当老板了,但是因为这里的事儿太多,他不相干,就去买了一辆黑的载客。
后来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一切。
胡乱也没想到,在短短的几天内,她的生活竟然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而且自己竟然把一个千金小姐给领这里来了,林初雪也有点不敢相信的看着胡乱问道:“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她是绝对联想不到像胡乱这种既有魄力又有胆气的人会委屈到要住到这种地方。像他这种人,可能到哪里都能混出头。但是碍于他的面子,林初雪也不好多问。
只见胡乱点了点头,老实道:“对,我住这里。走吧,我去带你吃好吃的。”
说完,胡乱就领着她往里面的通道走去,就在这时,他们背后忽然闯来了一辆飞快的摩托车,向他们撞了过来……
胡乱和林初雪的身后这时忽然跑来了一辆摩托车,他开的速度极快,一下就从两人的身边掠过,胡乱还没有看清楚,车上的那个人就将林初雪的包一把抢过。向前面开去,胡乱这时猛的一睁眼,凝力一个崩拳打了过去,打在了摩托的后座上。
那约莫有几百斤的车身向后一偏,就像是要倒了似的,向前拖曳了一阵,就啪了一声摔在了地上。胡乱心想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他的眼皮下,飞身抢包。
那人随着摩托车一起摔在了地上,胡乱忙一个箭步上前追了过去,这家伙可能也是个熟手,反应飞快,一从车上撂倒,就一下向贫民村的巷口蹿了进去,一下就隐没进黑暗中,不见踪影。胡乱看到他已经跑没影了,也就不再去追。
在后面姗姗来迟的林初雪,很担心的拉了拉他的手说:“怎么办,我们的包被抢了。”她担心的是之后可能自己和他就没钱了,虽然还能叫公司里的人来支援,问题是胡乱晚上也没有吃饭,她担心他会饿着。
胡乱摇了摇头说道:“没事,我知道是谁。”
林初雪一愣,心说这可就蹊跷了,他怎么会知道这个飞车抢劫的人是谁,莫非他以前认识这类圈子里的人吗?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就被胡乱拉着手,走进了刚才那个人消失的巷子。
这个贫民村,全部都是由一座一座的老式楼房搭起来的,有很多这样九曲十八弯的巷口。很小,但是四通八达,每一条路沿着走,都能找到主干道。但是身为林家大小姐的林初雪哪里走过这种路,刚一进去,就吓得有点儿想叫出来了。
这里的地方实在太窄小了,让她一点儿不适应,万一这样突然跑出一个什么人来,那还得了。幸亏胡乱在她的身边,要不然她早就像是惊弓之鸟一样跑出去了。
胡乱看她紧紧依偎在自己的身旁,知道到很害怕,于是就把她的肩膀搂了过来,给她一种紧实的感觉。给她一点安全感,再关键的时候,能给予人无畏的感觉,总会让人倍感温暖。
林初雪明显害怕的情绪也变小了一点,也就没那么多顾虑,不再胡思乱想,跟着胡乱一起走进去了,胡乱可是对这小妮子,算是百依百顺了,从一开始害怕她担心,就一直维护着她,现在感觉她已经把自己当做她的依靠了。
这个进展,是不是有点儿快,她也不知道。
她和胡乱一块儿前行,慢慢穿过了巷子,来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上,这条街上全部都是卖吃的的,煎的炸的什么都有,都是一些街边摊。
胡乱扭过头来问她说:“饿了吧。”
林初雪点了点头,又有点尴尬地说道:“可是我们不是没钱吗?”
胡乱说道:“没关系,你跟我来。”
领着她就往前方的一个大排档走过去了,炒菜的厨师在哪里汗流满面的与灶火大战。他看到胡乱一来,马上放下了菜勺,也不管菜是不是烧糊了,就过来跟胡乱打招呼道:“胡乱,你回来了?”
这个厨师,长的一脸很老气的样子,明明是二十多岁,可是却像是操苦了一辈子的中年人,额头纹很多。
胡乱跟他笑了一笑:“老毛,生意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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