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战 下

  早上八点,史密斯一伙进攻了!对山头打出第一次排枪,四五声枪响几乎是同时发生!

  李林杨也不甘示弱,手枪是打不了一百米的,他扔出了一块石头。当然,石头也是砸不中的,只是为了表明态度。

  然后,李林杨意识到,他上当了!

  史密斯只是为了确认,李林杨还在,没有趁夜逃窜。

  分析了那么多,还以为有点军事思维了,却不料被布尔人一下子就绕了进去。

  整整一个上午,再加上中午,布尔人都没有发动进攻。下午两点多,布尔人再次开始行动。布尔人非常聪明的利用了阳光,下午的阳光对布尔人进攻有利!

  李林杨想好了许许多多的应对手段,虽然最终结果都不乐观。但布尔人真正的拿出进攻手段,李林杨一时间亚历山大,面临生死,他竟然开始发抖了!牙齿得得作响!

  布尔人竟然一枪一枪打的连绵不断,压得李林杨根本不敢抬头。几枝步枪竟然打出了机枪的效果,枪响的间隙仅仅两三秒钟,吓的李林杨连转移阵地都做不到。

  一号掩体是李林杨有意暴露的,但此时他却被连绵不断的子弹压制在了一号掩体,无法转移。

  正焦急间,枪声出现了断档,但,李林杨还是没胆转移。

  悄悄的探了一下头,迎来一发子弹。子弹打在山石上,四处崩飞的石片,打的李林杨脑袋生疼。幸亏冲锋衣有套头帽,不至于流血。

  “五十米了。”李林杨心态开始不稳。

  对于一个只是小时候打过架,长大了杀过鸡,到南非后打过猎(没有战果),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来说,李林杨没被吓尿,都已经算是硬汉了。

  当然,李林杨都渴了两天,现在真没尿。

  “林,我们没有恶意,出来吧,咱们谈一谈。”史密斯藏在一块石头后面继续鼓动唇舌。

  “法克。”李林杨回应。

  话说,史密斯一伙是高看了李林杨,五十米距离,哪怕是几个人站着,李林杨的手枪水准也打不中。

  心态虽然不稳,但李林杨一天多的时间,早已经想清楚了:自己仅仅十三发子弹,对手五个人。平均两点六发就得干掉一个,太难为爷了。

  要想达到这一成绩,二十米距离都不靠谱。最好是十米到五米。

  实际上,这也是理想状态:手枪只有一个单匣,七发子弹。另外六发是散装的,打起来根本不可能有机会重新装填。为了确保不出错漏,此前李林杨甚至一颗一颗的检查了子弹外观,选出了状态最好的七颗子弹。

  也就是说,打完子弹,他就得靠短矛肉搏了。

  想的越多,感觉难度就越大。

  “不能投降!”李林杨对布尔人一点信任都没有。黄金他是丢了,但无论是手枪还是伞兵刀,以及手表,还有身上的许多小零碎,甚至前笼子当下的烧烤架(不锈钢材质)他都无法解释来源。

  “怕是少不了刑讯逼供,怕疼啊!真。”

  到了这会儿支撑李林杨不投降的最大因素就是:怕疼。

  在李林杨的心理中“怕疼”压过了“怕死”。好像是不合道理。但,道理这东西得心平气和的时候讲,生死存亡的压力下,讲不了道理!

  史密斯非常谨慎老辣,在发动最后的进攻之前,没有急切,而是足足调整十几分钟,或许还最后布置了战术。

  在这十几分钟时间里,李林杨不可抑制的回忆了自己的一生。话说,所有故事套路中,只要猪脚开始回忆人生,差不多就是完蛋的前奏。李林杨知道这不吉利,但却无法抑制。

  李林杨是山东人,父亲和母亲都是教师,家庭普普通通。因为出生地点不在医院,而是母亲在学校旁边的杨树林里突然生产,当救护车来到的时候,李林杨已经呱呱落地。

  因此,父亲给儿子起名李杨林,老娘不乐意了:哪个“杨”?还想着老情人呢?

  老娘姓林,因此改成李林扬。

  再后来,老娘迷信了一把,请算命的算了算,儿子五行缺木,最终定名李林杨。

  李林杨的成长和其他大多数人都差不多,小学中学大学,然后毕业找工作。大学的时候,李林杨学的是机械,毕业后在东南沿海一带一个小型船厂工作了三年。然后因公到了南非,再然后跳槽到了南非一家渔业公司(工资差五倍,买房亚历山大的李林杨当然要跳槽了)。

  再然后,实际上算是同时,李林杨发现了一个商机,耗时半年,考了一个南非的整形牙医的资格证。和女朋友,实际上应当说是床伴--一个棒子妞合伙开了一家,然后是两家牙医诊所。对了,诊所的大股东是女友,并非李林杨。

  要说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情,乃是--考证!

  李林杨不仅有牙医证,还有渔船的三副证,二管轮证,还有一份在新加坡考的远洋轮船三管轮适格证(这个证,国内非航海专业不让考)。之所以这么努力的考证--有证能外派,工资高。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都特么房子逼的!

  对了,南非这里的牙医相当容易考。说个闲篇:当年曼德拉上台,小黑们翻身把歌唱,然后南非的医生执照就容易考了,要不然脑仁不发达的小黑考不上!以至于,病人死亡率出现了突飞猛进的上涨!呵呵。

  十几分钟的时间,李林杨脑子中如同走马灯。当战斗再次降临,李林杨咬牙道:必须转移阵地,否则就是死!

  史密斯的战术是排枪开场。

  李林杨动作甚至超过了思维,排枪刚过,他猫腰连跑三步,然后一个鱼跃扑进了二号掩体。

  完美!好疼啊。没练过鱼跃,全身砸在地上,疼的李林杨差点闭气。

  缓过一口气来,李林杨大喜过望:史密斯的连射仍然是朝着一号掩体。

  对手的一轮齐射,乃是败笔,黑火药激发的黑烟,遮蔽了视线!他们没有发现李林杨换了阵地!

  匍匐前进,李林杨再次转移,十几秒钟后,已经在三号掩体后就位。

  三号掩体正在一号掩体侧前方,距离十二米!

  获得了理想中的阵位,李林杨信心大增!

  别看李林杨的生活和其他同辈年轻人差不多,但别忘了,这位经常的公司外派,工作都是在渔船或者驳船上。在这个行当里,脾气暴躁好斗的年轻人,中年,甚至老年人,不要太多。而且在南非这里,李林杨的工作是在一艘提供远洋捕鱼作业支持的维修船上,小黑们老黑们那才是好斗。真。

  至于靠岸后的水手酒吧之类的场合,李林杨都不记得自己哪次没见过打架斗殴,当然自己没参与的有很多。

  在这种环境长期工作,李林杨自己不觉得,但实际上他其实在别人眼中也是好斗的很,胆子也大的很。

  要知道,经过训练的士兵,第一次上战场吓尿的都不是个别现象,而李林杨在获得“优势”之后,士气高涨,攻击欲望强烈,几乎堪称天生战士了。

  史密斯五人保持五秒钟一发子弹的频率在不断射击,也不断在前进。

  身为战场菜鸟,李林杨没有敢探头观察,他也听不出枪声远近,那需要经验。但从三号掩体侧向观察,完全可以把握一号掩体二十米内的全环境!

  当第一个小黑出现在李林杨视野中,他没有动。

  当第二个小黑出现在视野中,不到十米!李林杨没有任何犹豫,当当两枪,准确命中!

  大口径手枪的威力的确惊人,竟然能把一个小黑打的反向跌出两米开外。

  手臂再转向,继续开火!

  再打倒一人。

  就在这时,李林杨发现了自己的侧翼,也就是四号掩体,一个中年白人(史密斯)已经对自己举枪!

  五米不到,面对面!

  你死我活之间,李林杨连开三枪,直接打爆了史密斯的脑袋。

  史密斯临死都没有想明白:对手的手枪怎么能如此高的射速。

  话说,这年头的手枪大多数都是左轮手枪,而且不是自动的,射击时需要搬一下机头,连射需要连续搬机头。美国的西部片中常见!

  打出前六枪,李林杨甚至没有超过六秒钟!

  转头再看,一个大块头挥舞步枪已经扑了上来!

  转轮手枪都是六颗子弹,这位估计想不到M1911A1是七发子弹!

  “砰”手枪再次轰鸣。

  大块头被打的连退几步。

  但李林杨根本没看,而是扔了手枪提起短矛,搜索最后一个敌人。

  五六米,枪中当胸,如果还能不死,李林杨可以给你写个“服”字。

  小詹姆斯,只觉得一眨眼的功夫,自己人就全死了。这个莽撞的少年,仿佛做梦一般,看着扑来的李林杨,扭头尖叫,转身就逃,连枪都扔了。优势的时候,气势如虹嚣张无比,一旦形势逆转,这小子立马魂飞魄散。

  “怂货!”

  捡起一条步枪,李林杨稳住呼吸,一枪响:小詹姆斯中弹。

  三十米不到的距离,李林杨竟然打偏了,没有命中要害。

  再捡起一条步枪,装填子弹,再次开火。

  干掉前面四个目标,李林杨总共用了七枪。干掉小詹姆斯,李林杨也是用了七枪,很令他脸红的枪法啊。

  从李林杨开火到战斗结束,总共还不到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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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烈的战斗过后,肾上腺过度分泌的后遗症出现了,战斗三分钟,李林杨足足用了三十分钟才恢复状态。(和某种运动过后的后遗症差不多?)

  担心血腥的气味引来野兽,李林杨迅速的“打扫战场”,也就是舔包。

  牵着一群(五匹)战马离开,及至傍晚,黄金再次回到了他的包囊之中。

  再一次选了个“易守难攻”之地做夜宿营地,李林杨这才彻底放松。经历一场死里逃生,李林杨选营地的水准更进一步:不仅易守难攻,而且还有相当的隐蔽效果,更重要的是--他还探查了撤退路线。被史密斯一伙逼到了绝地,这一教训对李林杨深刻无比。

  吃饱喝足,这才开始盘点战果,或者说是盘点物资。

  首先是武器弹药:步枪六支(有一只是史密斯的备用枪),左轮手枪两支,五匹马,子弹约一百七十五发,一支刺刀,四把小刀,两柄斧头,一支黄铜的单筒望远镜。其中只有一支马蒂尼亨利步枪,状态倒是不错,嘎嘎新。

  食物:大约五公斤面包,很硬,可以当石头的那种。肉类,大约十公斤。其他的食物就只剩下了几公斤的玉米和一袋子荞麦(喂马的)。一小袋不甚纯净的食盐和一小袋磨成粉末的香料。

  其他的战果不过是十几枚金币,也就是金英镑。一块银壳的怀表。如果在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可以当古董卖。这世界,比起两公斤重量的狗头金,不足以引起李林杨的重视。

  虽然,除了武器和马匹缴获并不算多,但是李林杨的生活水准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一件毛皮大衣和几套被褥,让李林杨彻底告别寒冷。一个铁锅子,总算不用提心吊胆生怕此前的陶罐烧烂或者打破。五个皮革水囊,两个酒囊,足以保证饮水安全。此外还有几个盘子,其中两个竟然是银质的。

  以上物资,李林杨收的天经地义,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生活物资之外,有一本《圣经》,虽然不是英文版本,甚至不是李林杨曾见过的荷兰语,但可以肯定是《圣经》,因为李林杨认出了一个单词“CHRISTUS”--耶稣。这个词在南非的一些场所不罕见,乃是古荷兰语。

  最后一个小玩意,却让李林杨腻味了半天。这是一枚戒指,做工很粗糙,但黄金的底托和硕大的红宝石却散发着一种财富的诱惑。

  这年头应当是没有假货红宝石的,应当很值点钱。但,这东西是从史密斯的手上扒掉的,当时精神紧张没多想,但放松后,李林杨就开始觉得膈应。

  他要回国,他要回家,需要路费!

  连死人的衣服都扒了,再矫情,那就是真矫情!

  收起揣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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