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蛇的体型相当惊人,就像之前我们战斗过的海蛇一样巨大,有的可能有四五十米。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蛇,也许那是神灵饲养的生物呢——北欧神话里的‘中庭之蛇’可是能环绕整个中庭!”
“反正,我和那些苏联人先跑了,从另外一边的道路往山下跑,而我那些倒霉的队友,则成为了巨蛇的口粮——在逃跑的时候,我听见背后的惨叫声,还有向神灵祈求仁慈的祈祷,但是那些巨蛇还是吞噬了他们,我没敢回头看...我们就这样跑下了山。”
她深深地吸入一口香烟,感受来自肺叶的灼烧,好像只有这样才证明自己还算是活着。
“然后祖母就跑回去了?”瑞吉蕾芙问。
玛利亚痛苦地摇摇头,“事实上,那些蛇只是最无关紧要的东西。之前我说过,这座岛屿被奇怪的黑色岩壁和墓穴包围吗?我们上来的那条道,是那些岩壁缺口的位置,通向我们停靠的码头,可是下去是另一条道,需要直接穿过那些墓穴。”
零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那些死人复活了?”瑞吉蕾芙问。
玛利亚点点头,露出极端痛苦和恐惧的神色,她本来就岌岌可危的理智一瞬间消磨殆尽,那些可怕的骨爪张牙舞爪,撕扯着自己长长的骸骨,在水密舱坚实的钢板上划出一道道可怕的痕迹,身上巨大的锁链发出叮当作响的声音,状若疯魔。
瑞吉蕾芙将零保护在身后,那些骨爪飞扬,可是她昂首挺胸毫无畏惧,而骨爪也没有伤害她分毫——因为她是祖母最喜欢的孩子,祖母是不会伤害她的。
过了好久,似乎是翻滚和撕扯消耗掉了她大部分力量,她总算冷静了一些,瑞吉蕾芙将自己的血点在香烟的过滤嘴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送到祖母的唇边。而这位圣女接过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似乎再度恢复一些理智,总算继续说下去。
“是的,那些死人复活了...”她听上去有气无力,“那些墓穴开凿在黑色的岩壁上,在甩掉那些巨蛇之后,我们都以为自己已经逃出生天,只要回到船上,乘坐潜艇离开这里,就算是在神国里闯荡过一番的大人物了。谁知道我们完全低估了危险性,那里是神灵的王国,我们这样的凡人本不该行走在那片土地上的。”
“简而言之,看见岩壁上那些墓穴后,有几个胆大的苏联士兵,还有我身边仅剩的两三个队员进去看过。每一个墓穴里都有一副棺材,有的是耀眼的黄金,镶嵌着青金石和红玉髓,像是古埃及的风格;有的又是雕琢着鸟形文字的石棺,似乎也古埃及的遗物,还有黑铁的棺材...每一副棺材都极尽奢华,只要你看一眼就知道,那属于某些古老文明的贵族,乃至王者。”
“是谁把这些棺材放在这里的吗?这些棺材里真的是我们想象中那些古老年代的王者吗?”玛利亚像是在自言自语,“那个神灵说来也挺奇怪的,为什么会有人收集贵族的棺材?”
“不过,有一个非常可怕的细节在于,这些巨大的棺材都缠绕着沉重的铁链,每一根都比成年人的手臂还要粗。我当时产生一种可怕的预感,觉得这些人可能还没有真正死去,那些铁链也许并不是防棺材外面的盗墓贼,而是防里面的死者的。那些苏联人,别看他们都是‘唯物主义者’,实际上一个比一个迷信,跑路比我们还快半拍...”
“然后,就在这时候,我们听见了棺材里的震动声!”
瑞吉蕾芙倒吸一口冷气,她是一个合格的听众,总是在关键时刻给予非常积极的回馈,完全不像是演的——大概真的是因为她没有经受过表演训练,并且也是第一次听这样骇人的故事吧?
相比之下零就敷衍很多,只是傻愣愣地在关键时刻瞪大眼睛,做出一副虚假的好奇样子,其实全程录音。
.....
第二天傍晚——或者说至少电子表显示的是下午5点,这该死的地方4点天就全黑了,只有正午时分那一个多小时还有点亮光,但是太阳非常吝啬地在地平线上徘徊,就是不肯升高一点——他们的房车和越野车已经没法再开了。
温度骤降,到处都是冰霜,冷冻液也拯救不了被冻住的水箱。
不过所幸,又是小魔鬼提前准备好的补给点,而且这次还不是一般的补给点,比上次的小库房大多了,弄得有模有样,倒像是一座什么科考站似的。
“是的,这是一座研究寒带森林种群科考站,老板注资的,甚至连清洁工和养狗的都是老板的人。今年因为气温骤降,这些人大概率已经因为受不了回符拉迪沃斯托克了。不过这样正好,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在这里过一夜,而不被人怀疑。”酒德麻衣解释道。
“等等,什么狗?”路明绯问。
“当然是雪橇犬咯!”酒德麻衣说,“我们的车开不了了,就只能坐狗拉雪橇了。”
说着,酒德麻衣掏出一枚哨子,吹出在路明绯听上去像是在用指甲刮黑板一样尖锐刺耳的声音,然后就看见从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的狗舍里,跑出一大群撒欢的雪橇犬。
“这些是...哈士奇?”看着那些黑白相间的中型犬兴高采烈地扑过来,路明绯有些懵逼地狼狈躲闪,可是那些狗特别亲人,围绕着她的腿转悠个不停。
果然,哈士奇亲人,哪怕连不认识的人都亲。
当然,这也不绝对,因为有几只哈士奇凑近诺顿嗅了嗅,然后像是闻到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竟然静止小步走开了。于是这就造成一个非常好笑的画面,路明绯、楚子航和酒德麻衣被狗狗们簇拥着,留下诺顿一个人在风雪中凌乱。
“你们是怎么养这么多哈士奇,还没有把这地方拆了?”路明绯惊讶地问。
她听说过哈士奇,据说这种狗优点在于特别好养活,没什么遗传病,算是培育得非常成功的品种,但是缺点就是它又大,又爱拆家。
“当然不会,”酒德麻衣默默一只狗头,“哈士奇就是雪橇犬,养在家里经历过剩,自然到处拆家,但是让它们正经在寒冷的环境中拉雪橇,就老实了。”
楚子航微微眯眼,他注意到酒德麻衣怀里这条黑色美人尖的漂亮哈士奇的眼睛不是蓝色的,而是淡淡的金黄色,其他的哈士奇也一样。
“这些是...龙类亚种?”楚子航惊讶地问。
听到师兄这样发问,路明绯不由得一惊,差点一脚把其中一只踢飞出去。
她对于具有龙血的猎犬有着非常糟糕的印象,在某一世他逃离那座名为“避风港”的尼伯龙根时,就被一群被称为“地狱猎犬”的龙血猎犬追杀,一直跑到一片冰冻的湖面上,再也跑不动,等待死亡的降临。
她记得,那些畜生非常残忍,所过之处几乎所有大型动物,不论是北极熊还是不小心闯入的人类,都会被撕成碎片,能找到几块碎骨头的都算幸运。
而想要杀死它们也很困难,因为它们的身上长满坚实的鳞片,连锋利的战术匕首都要折断,必须让刀刃刁钻地绕过鳞片,才能割断它们的喉咙。
可是眼前的这群哈士奇,就算有龙血,也好像和普通的哈士奇没什么区别,挺友善的。
她趁机摸摸狗子的颈部和其他几个最容易生长出鳞片的部位,可是却只摸到了厚厚的毛毛,那几条狗子对着她哈热气,一喷出来就变成了白霜。
“是啊,老板精心培育的品种,”酒德麻衣解释道,“花了十年时间,才让品种稳定下来。它们比外面的哈士奇更加聪明,智商比边境牧羊犬还要高,堪比8岁的人类孩童,速度、耐力和在寒冷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也大大提高。”
“虽然我本人更加喜欢会笑的白团子萨摩耶...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培育,其实萨摩耶已经不那么适合拉雪橇了。”
“他们不咬人?”路明绯有些惊讶,“你们是怎么剔除龙血基因中的狂暴因子的?”
“这就是那些生物学家的问题了,我不是专业人士,不懂。不过既然是老板,那手段必然和愚蠢的人类不一样。”酒德麻衣耸耸肩。
“你这绝对是偏见,”诺顿对此抗议道,“也不是所有含有龙血的生物都是残暴的,龙族基因对智商的加成很强的,只不过你们人类没有找到对应的基因而已——哦,对了,如果你要问的话,这些基因在细胞质里,所以经常被忽略。”
“话说为什么我们不用那种烧航空煤油的雪橇呢?”路明绯又问,“还要管狗子的吃喝拉撒,不费劲吗?”
“傻孩子,”酒德麻衣露出同情的表情,“你之前不是说过了吗,到了一定的区域内,几乎所有电子信号都会被屏蔽,到时候卫星导航就不管用了——你是觉得你自己能认路呢,还是这些拉雪橇的狗子更认路呢?”
“哦...”
笑死,路明绯根本不认路,否则也不会误打误撞到“避风港”这个龙潭虎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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