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起得算是有点晚了,叔叔和路鸣泽已经起来了,两人坐在餐桌前,眼巴巴地等着她过来。
婶婶正在那个熟悉的厨房里,将四碗白粥放在桌子上——三个大碗,一个小碗。路明绯以为小碗是自己的,但是这个时间线的记忆涌入,她想起来这是给路鸣泽小胖子的,因为他要减肥。
“我能不能多吃点啊!每天都只给我这么一点点!”路鸣泽哭丧着脸说。
这条时间线上的路鸣泽可不是什么“泽太子”,毕竟钱都花在自己身上了,还有一部分被婶婶攒着凑结婚的嫁妆。当然,还剩下不少,足够送路鸣泽去仕兰中学这样的贵族学校,并保证零花钱不少,不至于被当做穷光蛋欺负,但是想要出手阔绰就不可能了。
“吃吃吃,天天就想着吃!”婶婶没好气地说,“一天到晚吃那么多,净横着长不长个儿!”
是的,和上一条时间线一样,小胖子路鸣泽现在身高160,体重160,基本上是个球。婶婶看着苗条的路明绯,再看看自己家儿子,真是越看越不顺眼,心想自己怎么不也生个女儿?特别是现在小胖子高二,马上就要进入高三,这让婶婶更加担心。
毕竟,小胖子看着壮实,实际上就是虚胖,等高三压力大起来,恐怕不知道要像吹皮球一样胖到什么程度。她听一些养生的姐妹们说,如果长得太胖压迫骨骼,就再也没法长高个儿了,于是就开始在家里不断说路鸣泽。在婶婶看来,小胖子不管怎么样,都应该身高至少高过路明绯这个女生,以后才找得到女朋友。
但是有一说一,路明绯现在172,和之前作为男生的时候一样,因此在女孩中算是非常高的,高到不适合穿高跟鞋。小胖子想要超过她,着实有点费劲。
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小胖子路鸣泽身高170,体重170,和之前一样胖。
此时小胖子正眼巴巴地看着路明绯碗里的粥,有些猥琐的小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渴望。路明绯立刻明白,这小子这几天被迫减肥,被婶婶折腾得够呛,现在大概饿得发慌,眼睛都冒绿光了。
“这么大一碗粥我也喝不完,给鸣泽匀一些也行。”她说着,就要把自己大碗里的白粥舀给路鸣泽,婶婶给她盛得有点多。
但是这却被婶婶拒绝了,“这可怎么行?绯绯,你高三辛苦了一年,都瘦了这么多了,皮肤也变差了,要多吃点补补身子啊。你堂弟吃不了那么多,他要减肥。你要是饿,锅里还有。”说着,婶婶还往路明绯的粥里夹了两大块熟牛肉。
说真的,这个时间线的婶婶对她真是上心,简直把她当亲女儿了,自从高三以来,她每天早餐又有肉又有蔬菜,主打一个营养均衡,甚至还用豆浆机打核桃,说是补脑的。当然她路明绯也不负婶婶的期望,从第一次月考的497分,到第一学期期末的584,再到一模631,以及最近的二模672,可谓原地升天。
说真的,女孩子认真起来,确实比男孩用心,但凡在上一条时间线上自己能够努力一点,也不至于那么狼狈。乖乖,照这样下去,她高考保不准是除了清北其他随便选啊,那些什么外国高校还不得求着她去?
当女孩就是好,这年头别再重男轻女了,关键时刻姑娘比儿子好用!
路鸣泽听到“锅里还有”,整个人顿时来了精神,“妈,我能再盛...”
然后下一秒,勺子就落在了他的头顶上,婶婶没好气地说:“吃吃吃,就知道吃!我让你减肥你自己不努力,只好让你少吃了!看看你胖成什么样子,再看看你姐姐,丢不丢人啊!”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路明绯是亲闺女,路鸣泽是寄养在家里的。
“自从姐姐的成绩变好,我在家里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啊...”路鸣泽哭丧着脸,哀叹道。
路明绯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这个世界里她好像还有一个“夕阳的刻痕”小号,专门用来逗弄路鸣泽的,不由得噗嗤一笑...哎,果然这个宇宙和上一个还是有很大相同性的嘛...
“你得减肥,我听说肥肉太多,不光对关节有害,脑子也转不快了,到时候怎么高考啊!路鸣泽啊路鸣泽,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得减肥,不然长不高个成绩也上不去!以后怎么找女朋友啊?”婶婶絮絮叨叨地说。
提到女朋友,路鸣泽整个人都蔫了——就在不久前,路明绯好像戏弄过这臭小子一次,说是要和他分手,因为她可能毕业之后要出国,再也见不到了。其实真实原因是复习太辛苦,经常忘记回复,而路鸣泽这小子又油腻又粘人,总是给她发一些酸得牙根疼的情诗,看过一遍都要洗眼睛的那种。
这时候叔叔开口了,“我说孩子他妈啊,减肥这件事,不是一两天就能成功的,你也别这么折腾咱家鸣泽了,这马上就要升高三了,要是减肥减出病来,那可就得不偿失了!”他自然是偏向自家儿子的。
其实是因为这几天清汤寡水,叔叔也受不了。毕竟这是婶婶的想法,儿子要减肥,他们父母就应该以身作则,婶婶甚至找出了生孩子前买的裙子,扬言说是要减个二十斤。
倒是相比之下路明绯一直都在学校解决午餐和晚餐,过得不那么艰难。
不过路明绯确实是全家唯一一个不需要减肥,还需要增重的。
“路鸣泽啊,你确实需要减减肥了,不然以后怎么找女朋友啊?你喜欢长得漂亮的苗条姑娘,人家姑娘也喜欢长得帅的苗条男生啊。对了,她们最喜欢那种篮球打得好的,你应该去练练。”路明绯非常适时地对自己的堂弟补刀。
听了这句话,路鸣泽那张肉嘟嘟的小脸五官都被肥肉挤得扭曲了,但是婶婶却眉开眼笑,“听听,听听你姐姐的,女孩子喜欢打篮球的!你们学校之前不是有个篮球队长,你成天说的那个...叫楚...楚子航是吧?你多跟人家学学!人家打篮球你也多打篮球!”
路明绯差点憋不住笑出声来,就路鸣泽这身材,别人是打篮球,他是当篮球还差不多!
而且和楚子航比,这也太要命了吧?楚子航可是卡塞尔学院的高材生,无情的冷面杀手师兄,高级混血种,人形自走炮弹,让路鸣泽和他比,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吧?
路鸣泽挤出了一个哭一样的表情,“妈,我才是您亲儿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是寄养的,姐姐才是亲生的呢!怎么这么不公平?”他抗议道。
对此,婶婶只是举起筷子敲了一下路鸣泽的手,有些气恼地嚷嚷着,熟悉的大嗓门在厨房里回荡:“路鸣泽,妈妈怎么教你的?你一个大男孩和姐姐吃什么醋?你姐姐是女孩,你要让着她,护着她,怎么这么小心眼?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
然后又忍不住哀叹道:“明绯真是命苦啊,这么好的姑娘,偏偏爹不疼娘不爱的,出去五六年杳无音信,怕不是在外面又生了儿子不要闺女了吧?”
对此,叔叔连忙为自己的哥哥打圆场,“别这么说嘛,人家出去这么多年,是有要紧的工作...”
然后婶婶把碗往桌上一摔,“什么正经工作不工作的?路谷城,要是你和你哥那样把儿子一扔出去浪,我立马和你离婚!再怎么工作忙,也不能不顾孩子啊?”
“你知道留守儿童多难过吗?你知道学校有多少人明里暗里笑话咱家明绯吗?初中那会儿她被同学欺负到哭!”她气愤地吱哇乱叫起来,叔叔只好尴尬地赔礼道歉。
路明绯露出一丝微笑,前世和现世的记忆交叠在一起,对比鲜明。
在上一世中,初一的时候有人欺负路明非父母不要他,然后打了起来,结果婶婶提溜着他过去道歉,还让他代替那个男生做了一个学期的值日,只为不掏钱赔偿。
但是这一世,还是有男生欺负她,结果大嗓门的婶婶果断地冲了上去,大骂这个不要脸的混小子欺负她家姑娘,差点连班主任都没拦住她。
毕竟婶婶总是说,女孩子就是要好好护着的,别以后被坏人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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