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有人欢喜有人忧

  程旭远还不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但是沈瑜墨却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分数。

  看着手中的稿纸,沈瑜墨的神色很平静。

  语文65,数学32,史地43,政治56,总分196。

  这个分数和自己预料的差不多,自己的数学,差的实在是太多了。

  按照哥哥打探来的消息,这个分数应该能上大专。

  只不过上这个大专,就是浪费时间,毕竟大专毕业之后,分配的工作,也不见得比现在好。

  还不如一边上班,一边参加大学的自学招生。

  这样以来,工作和拿文凭两不误。

  “瑜墨,你这已经考的很不错了,你知道现在的录取率有多低嘛,我给你说,不到百分之五。”

  “这其中,还有很多是中专的招生。”

  沈玉林看着垂头丧气的妹妹,极力安慰道:“实际上你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考生,只不过,以你现在这个情况,再去上大专并不值得。”

  “我听说,现在有很多大学,已经准备恢复成人班的招生,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去上成人班。”

  “这样工作学习两不耽误。”

  沈瑜墨点了点头道:“哥,我知道了。”

  知道沈瑜墨已经想开了,但是沈玉林还是忍不住安慰道:“瑜墨,人和人的能力和机遇都是不一样的。”

  “你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参加高考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是这种事情要是落在……落在程旭远的身上,他能改变吗?”

  用程旭远来比喻,沈玉林一来是说顺嘴了;这二来嘛,实际上也是一种潜移默化,让妹妹不要觉得还欠程旭远。

  毕竟,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非常少。

  他们让程旭远随迁到燕京,并且安排了工作,单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家真的不欠程旭远什么。

  沈瑜墨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她想要告诉哥哥,他喜欢的那篇《当幸福来敲门》就是程旭远写的。

  可是看着哥哥的模样,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哥,二姐,你们聊什么呢?”穿着红色小袄的李瑜菲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和沈瑜墨相比,她的身材更加的高挑,那一张青春靓丽的面孔,吹弹可破,浑身上下显得活力四射。

  李瑜菲姓的是母亲李雪玲的姓,但是这并不影响她是家中最受宠的孩子这个事实。

  对于这个小妹妹,沈玉林非常的宠爱。

  他笑了笑道:“正说你二姐高考的事情呢!”

  李瑜菲问道:“二姐,你考的怎么样?”

  “只是够上大专的。”对于小妹,沈瑜墨也很宠溺,和她说话时,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李瑜菲愣了一下,随即道:“二姐你已经很厉害了,这几年你一直在劳动,根本就没有上过学,一考就能考这么多分。”

  “我几个好朋友的哥哥姐姐,都因为耽误的时间太长,连中专都没有考上呢。”

  “我听我朋友说,他们之中的不少人,都已经选择了放弃。”

  “姐,你太厉害了!”

  听这个善解人意的小妹如此一说,沈瑜墨笑着道:“行了,不用想办法安慰我。”

  “我知道自己差的太多,回头就将心思放在工作上。”

  李瑜菲好奇的道:“姐,你这编辑当的怎么样?我听老师说,一个合格的编辑,最少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作者,是不是这样的?”

  “你老师说的不错,我们编辑部的几个编辑,都很厉害。”

  “他们的文章,很多都获得了读者的认同。”

  沈瑜墨放下手中的成绩单,笑着道:“就拿教我的德宁姐来说,她写的东西就非常好。”

  “我和她比,差的太远了。”

  李瑜菲道:“姐,你也不用妄自菲薄,我觉得只要你熟悉了工作,一定能迎头赶上的。”

  “对了,姐,你不是说《当幸福来敲门》的作者徐凌云要去你们编辑部改稿吗?你见过他吗?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说到这里,李瑜菲不等沈瑜墨回应,就抓住自己姐姐的手臂,满是期待的道:“姐,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吗?”

  本来还一脸笑容的沈瑜墨,神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她沉吟了刹那,最终还是道:“小妹,作者本人和小说中的人物角色,你要分开来看,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你可以欣赏书中的人物角色,那毕竟是作者一种美好的设想,他会把角色塑造的很理想,但是呢,现实生活中,你不能把对这个角色的幻想或者欣赏,代入到作者身上。”

  李瑜菲愣了一下。

  她没想到,自己只是随口一句话,二姐竟然如此严肃的和自己说话。

  她忍不住道:“二姐,我就是问一下徐凌云的情况,你这,也有点太大惊小怪了吧!”

  沈玉林对于沈瑜墨的反应虽然有点不解,但是他并不吭声,两边都是他的妹妹,他可不想参与。

  毕竟参与进来,那是出力不讨好。

  沈瑜墨好像也察觉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太过严肃,笑着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失态,这才道:“我刚才说的话,都是邹老师给我说的。”

  “至于徐凌云,他来的时候我去送材料,没有看到。”

  “听张德宁老师说,他已经把稿子改完了,并且连稿费都已经提前领走了。”

  “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去我们编辑部了。”

  李瑜菲听到这回答,有点可惜的道:“我还说和他探讨一下《当幸福来敲门》呢,这一下没有机会了。”

  看着妹妹失落的样子,沈瑜墨的嘴唇绷得更紧了。

  ……

  坐在一条腿有些瘸的书桌前,程旭远看着稿纸上写了差不多两万字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升起了一丝不舍。

  虽然这里只是单位的仓库,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自己住的时间最长的地方。

  这里虽然很是简陋,可是就这么离开,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啊!

  拿起钢笔,程旭远准备接着写下去。

  可是,想到自己连下下个月的稿子都已经写完了,顿时没有了写下去的动力。

  孟德志说的那个杂志,更新实在是太慢了。

  一个月才出一期,等这本书写完的话,这就是七八年之后了。

  可是不写《明朝那些事儿》写什么呢?

  要想吃得饱,就得多出稿!更何况,写东西对自己来说是最容易的。

  就算自己现在有很多的奇思妙想,可是都不适合做啊。

  “咚咚咚!”

  就在程旭远思索着自己下一步要写什么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深更半夜,在单位的仓库里听到敲门声,这也……

  就在程旭远脑海中出现了一些恐怖画面的时候,就听有人道:“小程,小程,我是老李,你在屋里吗?”

  听到这话,程旭远松了一口气。

  他听出来喊自己的人是老李头。

  当下他就打开门,请老李头进屋。

  老李头站在门口道:“小程,我就不进去了,今天中午牛馆长让我告诉你,你家里出了急事,让你快点回电话。”

  听到这话,程旭远的脸色就是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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