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温暖如春,谈话仍在继续。
李瞬生是个很善于交际的人。眼前的白发少年衣衫破烂,裹在身上的破毛毡隐隐散发着臭味,他一点都不介意,一会儿感谢李瞬华救了他的妹妹,一会儿又对李瞬华嘘寒问暖,令人如沐春风。
但是......这不是我想听的啊。说点我感兴趣的?比如“我是驱魔人”之类的?李瞬华想。
他漫不经心地陪着李瞬生东拉西扯,暗暗拿着眼前的兄妹和记忆里的人作比较。
李娜莉,中国人,《驱魔少年》的女主角,对抗恶魔的唯一机构——黑色教团的驱魔人兼科学部助理。有一个哥哥,名叫考姆伊·李,是黑色教团的总部室长。
两人在原著中的人气很高,李瞬华当年还把李娜莉奉为女神——不过那是已经长大的李娜莉了。
虽然原著里有交代,兄妹两人年轻的时候居住在中国,但是只凭一个名字就下定论,太武断了。而且......
李瞬华瞄了一眼身边这个李娜莉,小丫头这会儿正蹲在自己旁边,观察自己鞋子上的洞呢。还时不时用指头戳戳自己露在外面的脚趾,玩得兴致勃勃。
一点女神范儿都木有啊!熊孩子属性更多一点吧?
至于他的哥哥,李瞬生,戴眼镜的样子倒是和原著里有三分神似,但更像是一个商人。李瞬生自己也说了,从小父母都不在身边,他很早就继承了家业,打理家族生意的同时还要照顾妹妹。
看来真的不是......李瞬华言语中暗示了几次,对方都没反应。
还以为能有点交流的......李瞬华意兴阑珊。
只是普通人而已,就不打扰他们了吧?跟我在一起,要招灾的。李瞬华自嘲。
下山快一年了,学着师父云游四方,斩杀恶魔。每次听说有人横死的消息,就第一时间赶到,驱除lv1。
结果反被人视为灾祸的象征。
有认真地解释过,没人相信他。
毕竟他走到哪,人就死到哪嘛......
渐渐的,“恶名”传开,他只能前往下一个城镇、村庄......
李瞬华也想过找个地方定居,安静地做个美男子什么的。
但他舍不得背后那把剑,他不想看到这把剑被扔到床下的箱子里,和灰尘杂物作伴,再也见不到光。
今天求了老板很久,才能在马厩里睡觉。
其实睡大街也挺好,只是有几个熊孩子总朝他扔石块。
李瞬华不后悔,继承师父的遗志,他很骄傲。
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多少会有点寂寞啊......
“敢问瞬华兄,为何会来这个渡口啊?”李瞬生打断了白发少年的思绪。
“哦......”李瞬华挑了挑眉毛,“这里人多,我才好开展工作啊。”
“工作......”
“要饭当然要挑人多的地方啊。”李瞬华斜眼瞄了瞄李瞬生,这你都不懂??
李瞬生无奈地看着白发少年背后的剑。拜托,你好歹把瞎话编圆了再说啊。
李瞬华拍拍李娜莉的小脑瓜,起身告辞:“那么,有缘再会吧。”
“瞬华兄保重。”
“等一下!”
李娜莉一溜小跑进了卧室,捧着一个小包跑到李瞬华面前,大眼睛希冀地望着他。
“这是......”李瞬华掀开布包。
一双做工精良的棉鞋。
李瞬华鼻子一酸,险些淌下眼泪。
“谢谢。”李瞬华低着头说。
李瞬华抬头,展颜而笑:“相识一场,一点心意还请收下。”
说着从包袱中摸出一个缺了口的泥陶碗。
兄妹二人面面相觑。
“啊啊错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这个!”李瞬华大囧。
这次是一枚千纸鹤。
“哇!好可爱!”李娜莉接过纸鹤,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轨迹,好像纸鹤在飞。
“喜欢就好,”李瞬华一笑,“再见啦。”
李瞬生抱着李娜莉,目送白发少年下楼,看着他挺直的腰板,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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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瞬华走出客栈,顺手拿出了自己要饭的破碗,沿街乞讨。
超级英雄都是片警,平时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出现状况了就开个假条换身衣服,伴着牛逼哄哄的台词闪亮登场。
李瞬华不行,他是个游侠。“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这是游侠的宗旨。流动性太强,就没办法做稳定的活计,生活不易。所以自古以来,游侠们的第二职业,不是飞贼就是乞丐......哦,日本的盲僧座头市开创了新的分支——盲人按摩。
小说里的大侠不缺钱,因为他们都是有门派的人。门派是做什么的?就是大侠们投资的产业,用来挣钱的。茅山派鼎盛的时候,也没受过孔方兄的烦扰。到了马真人这一代......李瞬华每天的必修课里有一项就是种菜。
现在门派也没了。
眼下正值午饭时间,李瞬华很幸运的讨到两个馒头。他左拐右拐,甩掉了几个追着他取笑的小孩,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准备开吃。
耳边传来野狗的低吼,一只母狗刚产仔不久,正警惕地盯着他。
我这样是上门踢馆啊......李瞬华跟自己开玩笑。
他随手扔了一个馒头过去,再也不看那只野狗,自顾自吃自己的。
野狗小心地把馒头叼进窝里,吃完了,又跑过来眼巴巴望着他。
李瞬华摊开双手:“我就知道你要来装可怜,嘿嘿,幸亏我吃完了,不然又要心软了,哈哈哈。”李瞬华笑的得意,一副阴谋得逞的模样。
野狗失望而回,接着照看自己的幼崽,不再理李瞬华,也不再赶他走。
李瞬华紧了紧毛毡,闭目养神。上午被吵醒,现在困得厉害,他要补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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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时分,李瞬华睁开了眼。
怀里有东西在动,低头一看,是三只小狗崽,砸吧着嘴睡得正香。
大狗依偎在他身旁,感受到李瞬华的动作,也醒了。
李瞬华一笑,摸摸大狗,用破毛毡把野狗一家盖好,拎着包袱往街上走。
人多的地方,才好展开工作啊......
上班了!!
街上很冷。
打更的更夫敲着梆子,有一句没一句的喊着号子。
“戌时一更,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亥时二更,关门关窗,防偷防盗!”
“子时三更......”
路口多了一个人。
来人低着头,更夫喊他,他也不回答,闷头朝更夫走来。
行至更夫面前,抬头,是腐烂的脸皮和凸出的眼球。
更夫的灯笼掉在地上。他想逃,但是腿软跑不动;想喊,但是被掐住了喉咙。
绝望和恐惧充斥他的内心,视野里,散发着浓郁臭味的鲜红牙床,慢慢咬上了他的脸......
“子时三更,平安无事!!”
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稚嫩里带着变声期的沙哑,帮他补上了号子。
一把古拙的青铜剑从僵尸的脑后刺入,自面门而出。
lv1的恶魔应声而倒。
李瞬华扶起瘫坐在地的更夫,接过他手中的梆子。
“回家吧,下半夜我来。”李瞬华拍拍更夫的肩膀。
更夫惊恐地望着李瞬华,连滚带爬地往后跑,一边回头看李瞬华,生怕李瞬华追他。
人在极度恐惧下,是很难有理智的。
大概自己会和这只lv1一样,成为他的一场噩梦吧?李瞬华自嘲地笑。
梦醒了,还能和往常一样生活,真好。
自己的使命,就是让一场噩梦,化作一番笑谈。
“为什么我愿意过这种狼狈的、孤独的生活?”李瞬华拿起灯笼,自言自语。
“因为装B会上瘾啊,哈哈哈......”
哪怕没人能看到,没人能理解。
“接下来,showtime!让你们见识见识21世纪的逼格,哈哈!”
起火了。
李瞬华扭头望向远处的客栈。
好大的死气......
李娜莉的笑颜闪过脑海,李瞬华扔下灯笼,奔向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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