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难道他真是个天才?

  “到点啦,吃饭了。”

  伴随着李悦的一声吆喝,埋头审稿的季秀英、黄忠国抬起了头,放下手头的活儿。

  “吃完饭再继续吧,饭缸子带了吗?”

  王洁从抽屉里取出锃光瓦亮的铝制饭盒,同时看向一直专注改稿的方言,就见他点了下头,绿色挎包里掏出一个印着“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红字的搪瓷饭缸,里面装着窝窝头。

  “我吃这个就好了。”

  “这怎么行呢!”

  看到他们大眼瞪小眼,季秀英摇头失笑道:“小王啊,小方同志没有饭菜票呢。”

  “呀,我给忘了!”

  王洁拍了下额头,一拉桌子中间的长抽屉,牛皮筋绑着一捆黄黄绿绿的饭菜票。

  这年头,单位食堂都有专有的饭菜票。

  没有这个票证就会没饭吃,哪怕你是单位职工,没有饭菜票,食堂就不会给打饭菜。

  “不行,我不能用你们的。”

  方言摆了摆手,作势要往口袋里摸,“要不我用钱和粮票,跟你们换吧?”

  季秀英道:“不用,这个是给你们改稿的专门准备的,走的是公帐,放心用吧。”

  “对对,走吧,我带你去食堂。”

  王洁这么一说,方言悬着的心彻底放下来,跟着李悦等人到食堂排队,不过饭菜票虽然由《燕京文艺》提供,但最多一饭一菜。

  想要肉菜,就得自己加钱。

  在王洁的强烈推荐下,方言要了一个一毛钱的“珊瑚白菜”,汤色勾了芡,闪出如琥珀色的光泽,白菜犹如和田玉一般浸在酱色里。

  吃上一口,酸里带辣,相当下饭!

  “怎么样,不错吧。”

  编辑部里,王洁捧着饭盒,眉眼弯弯。

  “真香!”

  闷头干饭的方言,伸出根大拇指笔了笔。

  季秀英等人相视一笑,眼里透着心疼,看到他,就不免想到自己正在下乡插队的孩子。

  “你改得怎么样?”王洁边吃边问。

  方言看似随口一说:“我写好了。”

  “什么?”

  “稿子我已经改好了。”

  “啊!你已经改好啦!”

  王洁脱口而出,声音响彻整個屋子。

  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才一个上午,准确地说是1个多小时,竟然就把稿子改好了?这可真的是头一回见啊!

  “你要不要看一看?”

  方言一脸人畜无害,眨着无辜的眼睛。

  “咳咳。”

  季秀英好心提醒道:“小方同志,再检查检查,不用这么着急,先吃饭。”

  “啊,对,吃饭。”

  方言仿佛如梦方醒,继续干饭。

  王洁没好气地白了眼,怎么跟周雁茹讨论的时候成熟得不像个年轻人,现在却像个急于表现自己的愣头青,心里又惊又疑。

  “诶,那就看一看。”

  李悦笑呵呵道:“正好趁着这个吃饭的工夫,我拜读下你们小说组重视的这篇小说,怎么样?”

  “还是……还是吃完饭再看吧。”

  王洁不免心急。

  一旦看到一篇好的小说之后,整个编辑部都会传阅,如果所有编辑一致认为这篇小说写得好的话,这个作家就会得到整个杂志的充分重视,方言就是这么得到整个小说组的认可。

  从周雁茹,到季秀英,再到自己,都对他寄予厚望,并不想他冒冒失失,出了洋相。

  “边吃边看嘛,就当加餐了。”

  黄忠国知道小说组重视这篇小说,早就想一睹为快,偏偏王洁捂得严严实实。

  “当,当。”

  王洁手上一僵,筷子刮着饭盒,发出刮蹭的摩擦声,偷瞄向方言看,脸上依旧是从容。

  你怎么能这么淡定呢!

  顾不上吃饭,忙不迭地抽走《牧马人》的后半部分,一页一页摊开,直接看向结尾。

  “咦?”

  季秀英粗粗一看,脸色瞬间一变,越来越凝重,手上的筷子放下,也顾不得吃饭了。

  《牧马人》,她也看过。

  本来灰暗的结局,被方言巧妙地改成了父子之争,双方各自代表着东西方,一边是遍地黄金的美国,一边是一贫如洗的祖国,一边是物质和享乐,一边是精神和信仰,两种理念上的不同,最后因为骨肉亲情和故土感情,父子达成了和解。

  甚至许灵均的父亲还被说服,要在华夏买块墓地,落叶归根。

  而许灵均义正严词地拒绝了父亲,回到淳朴的祁连山,当起了乡村教师。

  光明!

  真的是太光明了!

  特别是这一句,季秀英把目光落在最后一张稿纸上,就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王洁念了出来,然后看向正在吃粘在饭缸子的米粒的男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诗是你写的?”

  “不是,这是艾清艾老的诗。”

  方言可不敢这么冒名顶替。

  “给我看看。”

  李悦作为诗歌组的组长,立马把头凑了过来,“诗名叫什么?记不记得整首诗歌?”

  “《我爱这土地》。”

  迎着他炙热的目光,方言清清嗓子,“假如我是一只鸟……”

  “慢着,慢着,我要写下来。”

  李悦扔下还剩一半饭菜的饭缸子,立刻抄起纸和笔,“你念,继续念。”

  “咳咳,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方言道:“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王洁左看看,右看看,惊讶地发现季秀英、李悦、黄忠国三人眼眶微红,噙着眼泪。

  “不愧是艾老,写的真好。”

  李悦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伱的小说也很好,这首诗引用的恰到好处,恰到好处!”

  “我也是碰巧看到了这首诗,真没想到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方言咧嘴轻笑,《我爱这土地》或许在后世人尽皆知,毕竟选入了小学语文教材,但在这年头,像这种作品不知道有多少明珠蒙尘。

  “谦虚了不是。”

  黄忠国露出满意的笑。

  仔细审视着方言,季秀英挑挑眉,这副年纪就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么年轻却对文学懂得这么多,还能这么快地把稿子改得这么好。

  难道他真是个天才?

  李悦、黄忠国和她一样抱着相似的想法,互相对视,随即如获至宝般地盯着方言看。

  “你们怎么都站在这儿?”

  周雁茹手拿铝饭盒,走出小房间,当看到编辑部的人把方言围成一圈,不禁好奇。

  “师父,方言把稿子改好了,您看看。”

  王洁一把接过她的饭盒,“我去给您打饭,还是老一样,素烧茄子对不对?”

  “你啊。”

  看到徒弟急不可耐的样子,周雁茹宠溺地摇头,把视线转到方言:“写得这么快?”

  方言尽可能说得朝气些,“多亏了周老师指点,灵感一下子就来了,挡也挡不住。”

  “好,我来看看。”

  周雁茹从眼镜盒里取出老花镜戴上,和王洁一样,直接跳到结尾,认真地翻看。

  方言往饭缸子倒上水,小口呷着,就见她审着稿,李悦他们都盯着她,边吃边看。

  整个屋子,安静得针落可闻。

  当王洁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周雁茹才放下稿子,“你改得很好,之前《牧马人》是伤痕小说,现在看着像伤痕小说,但没有一点儿伤痕小说的那种消极又浓重的悲剧性。”

  “我写的不是伤痕文学。”

  方言一本正经道:“我是想从种种伤痕中反思,找到能让人振奋、让人前进的积极一面,《牧马人》做的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喔,《牧马人》的作者来了吗?”

  就在此时,背后传来中气十足的声音,说话的男人戴着圆框眼镜,站在门口,旁边还有个满头银发的老者,佝偻着背,双手负背。

  “李老师!”

  “王老师!”

  王洁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在走廊里看到这两位杵在编辑部,立马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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