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这些小家伙的关系都不错,除了黑炭。和黑炭关系也不能说差,只不过那个家伙性子很傲,脾气也不好。它只认齐平,我都羡慕死了,要是有一匹认主的马,那得多有成就感。”
开着车的罗毅很羡慕,齐平骑着看起来很漂亮很有骏马派头的黑炭;虽然黑炭小毛病有一点,但是这样的一匹聪明而认主的骏马,这真的让人会觉得十分羡慕。
“对了,黑炭还喜欢喝酒是吧?喝酒也可以,我还以为只是小说里才有这样的事情呢。秦叔宝的马喜欢喝酒,而且那个江南七怪里面有个养马的人养出来的小马也喜欢喝酒吧。”秦彪有些不确定,但是觉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齐平养着的这些小家伙一个个都是很不同寻常的。
“黑炭坏毛病很多的,不只是喜欢喝酒,而且喜欢偷懒,它很多时候有些不听话。我可以保证,小家伙们都是很贪玩的,它们看起来很听话只是假象而已,实际上齐很多时候都指挥不了这些小家伙。尤其是黑炭,它一旦玩的开心了,那么就不会听话的,才不会理会齐呢。”
凯特很清楚,黑炭的坏毛病不少,有时候它真的让人又爱又恨,它绝对不是那些传说中的名马之说。虽然她现在也听说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名马的事迹,但是凯特更清楚,黑炭不如赤兔那么神骏,也谈不上如果那些战马一样听话、认真。
贪玩,这是林场里的这些小家伙们的通病;只不过在齐平和凯特看来,小家伙们贪玩了一点确实不假。但是说实话。齐平和凯特都很喜欢这些小家伙们的这样快乐的成长。它们调皮一点甚至是齐平和凯特的纵容。
齐平就是意气风发的。黑炭嘶鸣着发足狂奔,而金刚、维尼它们,屁颠屁颠的跟着后面。一起出去玩了,这一点真的太重要了,这样才会觉得十分开心。
“齐平,快一点换衣服,我们待会去游泳!”黑炭的速度不慢,但是比不上汽车;到了缪斯湖边。罗毅他们已经到了,现在开始准备了开始游泳。
“好的,马上就要开始了。你们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啊,湖里的水其实谈不上太浅。还好啊,你们注意一点,不要逗维尼它们,力气大的很又贪玩,它们有时候真的不见得知道好歹。小心一点更重要,不要给它拉住了。”
齐平提醒着说道,看看在水里开心的游着泳的维尼。齐平提醒着说道;维尼这小子确实很贪玩,在水里玩的开心了。说不定就会往人群里凑。所以还是,稍微的注意一点比较好,千万不要不自量力招惹这个贪玩的小家伙。
在车里换好了泳裤,刚刚准备跳进水里的时候,齐平就乐了;黑炭这个家伙已经跳进水里了,它现在也喜欢戏水。加州的阳光很丰富,而且现在又是大夏天的,还是下水游泳更加的舒服,在湖里玩一玩其实很有意思的。
一把抓住在岸边徘徊的小鹿鲁道夫,在凯特的嗔怪当中跳进了水里;小鹿鲁道夫,它真的不是很喜欢游泳之类的。但是现在,小家伙在晃着脑袋,有齐平的保护,鲁道夫觉得还是很安全,它现在也喜欢游泳了,这件事情真的是很有意思的。
金刚急了,现在还没有下水的就是它了;梁山泊和祝英台其实不喜欢游泳,飞鸟嘛,很喜欢游泳的真的少的离谱。至于金刚,还是有些小小的期待了,可惜它的泳技差的离谱,它还需要最可靠的齐平保驾护航才敢下水。
“亲爱的,你快一点照顾金刚好了,它现在有些着急了。鲁道夫交给我好了,你照顾好金刚最重要,我可不想在我们开心的游泳时,我们的小伙伴在那里着急。”套着游泳圈的凯特出马了,游了过来接过来鲁道夫;齐平,还是去照顾金刚好了。“我们准备了很多的游泳圈、浮板,我们可以很好的去享受这一次的游戏。”
齐平蛙泳着到了岸边,顺手捞了一个在一边的游泳圈;拍了拍手,开心的维尼立刻跳了下来。虽然它不会游泳,但是看到了最信任的大哥在招呼它,那么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它相信大哥会保护好它。
“这边的水不深,只是岸边。我们去深一点的地方玩,你不要怕啊。我推你过去,游泳很好玩的。”给金刚套好游泳圈,看着这个小家伙已经适应了,齐平觉得很开心;推着金刚朝着深水处进发,这才是游泳,“我们无敌的金刚来了,大家鼓掌!”
玩的很开心,虽然凯特她们几个女人不会游泳,虽然金刚只能套着游泳圈,甚至是梁山泊和祝英台也只是老老实实的站在了浮板上。但是没关系,在清澈、清爽的缪斯湖里,大家在尽情的享受着游泳的乐趣,在享受着戏水的快乐。
“维尼,你再这样我们真的钓不到鱼了,去,推着金刚去害你大哥!”
男人们被打发上岸钓鱼准备午餐了,罗毅头疼起来了;金刚不会游泳,这只小黑猩猩套着游泳圈行动不方便。但是维尼这小子的泳技不差,又跑过来凑热闹了,这样哪里能够钓到鱼,维尼只会搞破坏好不好!
吼了一嗓子,开心的维尼用大脑袋顶着金刚慢悠悠的出发了,现在平稳的顶着游泳圈的技能已经被维尼掌握了。金刚很开心,虽然不会划水,但是开心的金刚喔喔叫着任由熊动力的助推器发力,它在开开心心的享受人生中的第一次游泳,真正的游泳。
“你这小日子太滋润了,太舒服了。各种羡慕嫉妒恨,不只是因为林场的环境太棒了,更因为你这边的有趣事情太多。没办法,也只有你这样的壕才能更好的享受这样的生活。”秦彪确实很羡慕,齐平在林场的生活悠闲而惬意,而且充满着乐趣,这绝对是让人向往的生活。
“你想想看,他那边的豪宅现在还在建设,但是规模在那呢。顶级的豪宅没得说了,建筑预算还没有底的。就住在缪斯湖边,而且门口又弄出那么大一片草坪,这多舒服。这里的环境、空气你也感受到了,延年益寿,真的是人间仙境一般。”
罗毅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虽然他现在也赚了一些钱了,只要继续保证销售公司的发展,未来应该也不会太差钱吧,算得上是一个有钱人了。但是有钱,真的不一定能够在仙境林场找到一席之地,有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环境啊。
“羡慕啊?可以给你考虑一下留块地皮,大家住在一起还是蛮开心的。不过说好了,这片地我不要钱的,算是送给你。可是你不能对外转手之类的,我虽然是喜欢几个好朋友住在一起,但是不希望这边搞成什么大的住宅区之类的。”
悠闲的坐在小板凳上钓着鱼,齐平忽然间开口说道;这也是他和凯特商量了的,可以考虑在缪斯湖边增加一些人气。虽然有着开发度假村的计划,但是那里会离的别墅比较远,这一块土地是属于私人天地的。
但是林场只有一户人家,确实会显得有些人气不足;虽然现在的生活很有乐趣,只不过有时候也需要稍微的找一点志同道合的朋友。人是社会性的生物,总不能一直都是在林场只有一户人家吧,这样会显得稍微的脱群的。
“真的?你真的留块地给我,那好,我马上就准备建房子。你放心好了,能够在这边建房子我巴不得,给我再多钱我也不会卖地之类的。我谈不上是大富大贵,但也不算太缺钱吧,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生活的质量有保证才是最重要的!”
罗毅立刻眉飞色舞起来,能够在林场定居,这绝对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虽然他知道齐平的林场很大,土地很多,但是真的不好随意开口讨要地皮之类的。而齐平既然开口了,他当然开心了,因为他太知道仙境林场的美好了。
“当然是真的,我和凯特说过的,我们都觉得可以邀请一些亲近一点的人住在一起,这样更热闹。要不然只有我们一家人在这,多多少少有点冷清。以后有了孩子,他们在一起还能做伴是不是。我留了一块地给你,道格拉斯他们也可以考虑。还有我家老大,凯特家的约书亚,都留了地。”
齐平笑的很得意,也很骄傲;林场的美好环境是他知道的,他相信大家都会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是最美好不过的地方。能够住在仙境林场,这才是最大的享受和乐趣。
“凯特,这是真的吗?上帝可以作证,很早之前我就爱上了这里,我和罗说过很多次,我们都喜欢这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在这里立刻开始建起我们的家!”
妮娜欢呼雀跃起来,能够住在仙境林场,她实在太开心了,因为她太知道这里的美好了,她相信在这一座环境优美而且十分神奇的林场生活,那么肯定会更加的快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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