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玉三人出了门,果然望见两边灯笼上各有一个大大的“施”字,在烛光的照耀下随风摇摆。
“既然是我家的产业,那我更要治你的罪了。”
掌柜的莫名其妙:“少主此话怎讲,为何要治小人的罪?”
“为何?哼哼,我问你,既然我父亲将这家店交予你经营,那么你为什么放着买卖不做,客人来买东西,而你竟说没有,是不是懒怠生意抑或是藏污?”
“哈哈哈哈,少主冤枉小人了,我做了几十年掌柜,还从来没有偷过懒,更没有中饱私囊的时候。跟你说实话吧,我之所以不卖乌梅汁给顾客,是因为这几日,来买染发品的人太多了,那些小的门店基本都卖空了,只有咱们一两家还有些存货,这种情况下,当然要先断他两天货,然后再坐地涨价了。”
“哦?”比玉笑道:“你就不怕别人骂你囤货居奇,坑伤百姓吗?”
“令尊大人有交代,我怎敢违抗?不过话又说回来,少主你想,普通百姓有块猪苓洗头都是难得的,从不知道什么叫染头。那些想染发的人全都是有钱人,涨几个钱他们根本也不会在乎的。”
比玉听后暗自佩服父亲的生财之道,又聊了几句,告辞出去。掌柜的拿起笔,将这两瓶乌梅汁记在了本子上,虽然不能收钱,但是帐目还是要清楚的。
三人上了牛车,阿妍道:“咱家的来钱范围是越来越大了,经营面也是越来越广了。”
“连胭脂水粉都已经涉足了,我阿翁的思路真是活跃,可我却一点也不知道。”
“就是因为你对这些不关心,所以家主才没向你说这些。”阿妙手中拿着乌梅汁,对比玉劝道,“公子,你也应该学着点这些了,要不,以后这偌大的家业你怎么掌管?”
施比玉听见这些就烦,他气得扭过头去。还好现在他们三人年龄大些了,要在以前,又要对阿妙一顿臭骂了。
阿妍拉长声音道:“还是想想回去怎么染头吧,主子的事,做奴婢的瞎操什么心!”
“先不回去,今天烦得很。”比玉想起家里父亲的话就郁闷,“前面就是西市了,那里人多,我们去那里逛逛,解解闷。”
阿妍叫道:“好啊好啊,好久也没到夜市走走了。”
阿妙也表示同意,三人当即弃了牛车,交代御夫看守,然后徒步走进市场中。
虽然同为西市,汝阴西市跟洛阳西市根本不可相提并论。这个市场很大,分为好几大区域,有卖蔬菜果品、柴米油盐的;有卖牛马猪羊各种肉类的;有卖丝绸、葛布、蚕丝、麻丝、西域毛毯的;有卖鲜鱼鲜虾各种水产的;有卖马匹骆驼各种活畜的;还有卖花的、卖茶的、卖各种小吃的,甚至还有卖奴隶的,不愧是天下第一大都市,汇聚南北、网罗东西,天下货物,应有尽有。
比玉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叹道:“洛阳不愧是天子脚下,这么晚了,街上还这么多人。想我的家乡汝阴城,在这个时辰,人们早就关上门,窝在家里了,街上根本找不到人,哪里想到会有夜市呢,更没见到过这些异域奇物!”
阿妍道:“当初我就劝你早些到洛阳来,老夫人不愿意,阿妙不上心,你也犹豫着,现在知道洛阳好了吧。”
阿妙听了表示不同意:“不过就是繁华些,有什么好的,繁华之地是非多,倒不如清静之地安逸些。”
“繁华之地怎么是非多了?就是人多些,新鲜事多些,还有就是夜猫子多些而已,哪里就有是非了?”
阿妙刚想反驳,恰巧三人正走到了牛马鹿驼等活畜交易区,眼睛看着喧嚷的人群,目光却落在一个人身上,不禁心头一颤。这个人五十岁左右,留着小黑胡,戴着葛巾,穿着短襦,长相倒没什么特殊,只是长了一脸麻子。这个人也看见了阿妙三人,阿妙虽然认识他,但是他好像并不认识阿妙,而是直接跟施比玉打招呼:“施公子。”说着就躬身长揖下去。
比玉一看,原来是专门从西北边疆向内地贩卖胡族奴隶的奴隶贩子——刘三麻子。他的大名没人知道,只知道他行三,满脸的麻子,别人都叫他刘三麻子。他不光贩卖胡族奴隶给豪门,豪门家里有犯了家规、惹主人不喜欢的华胡奴隶,他还买回去,再倒卖给别人。他曾经多次进入施家倒卖奴隶,所以施比玉认识他。
“这不是刘三麻子吗,这么晚了还有奴隶没出手啊?”
“可不是吗,现在边关在跟胡人打仗,所以这几天,想买奴隶的都非常谨慎,持观望态度。做我们这行的,必须看清边关形式,每一次打仗,奴隶总是不好出手。”刘三麻子在这里站了一天了,他手中现在有一个匈奴族的男奴没有出手,心里很是着急,现在看见了施比玉这位潜在的买主,怎肯轻易放走?他继续找话茬,“大公子,你知道吗,十几年前,也是鲜卑族的叫秃发树机能的叛乱,那阵子,鲜卑的奴隶一下就没人要了,我手里恰好有一个鲜卑族的小女娃没有出手。洛阳没人要,才碰巧卖到汝阴。怎么样,那个丫头用着还行吗?”
他说的那个鲜卑族小女娃就是阿妙。当年,他贩阿妙过来的时候,阿妙还只是个小女娃,经过这十几年,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他已经认不出阿妙了,但阿妙却记得他。小小年纪被带离父母身边,跟随一个陌生人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是多么惊恐无助!那天的场景她是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
比玉听了刘三麻子的话,知道他已经不认识阿妙了,所以就想逗逗他:“休要再提那个鲜卑丫头,你要不说,我还忘了,正要找你算帐呢!”
刘三麻子一听吓一跳:“怎么,那丫头怎么了?”
“还说呢,那丫头自打进我家门以来,好吃懒做,经常趁人不注意,在厨房偷东西吃,甚至偷吃别人的剩饭,不光嘴馋,而且还特别邋遢,脚从来都不洗,头发经常七八天梳一次,最可气的是……”
阿妙听了气得脸都红了,公子啊公子,虽然你是想逗逗他,但是你也不能这样说我啊,这让我出去怎么见人啊,你都把我说这样了,这还不是最可气的,你还要编排我什么?
“阿妙,你听见了吗?”阿妍听了,已经笑得前仰后合,趴在了阿妙的肩膀上。
阿妙是到施家之后才起的名字,刘三麻子当然不知道。这两个少女,一个被羞气得双颊生晕,一个被逗笑得花枝乱颤,这两种妩媚姿态不觉看呆了一个人,那就是刘三麻子身边的那个胡奴。这个匈奴奴比阿妙小两三岁,披散着头发,穿着一身脏衣服,光着脚,一双闪着贼光的小眼睛不住地瞟着阿妙。
“公子,快说说,那丫头最可气的是什么?”阿妍还想继续听比玉怎么编排阿妙。
阿妙掐了阿妍一把,并不住地瞪比玉,比玉也不管这些,继续胡诌道:“嘴馋一点、邋遢一点也就算了,最可气的是,她居然跟一个男奴私通,最后竟跟人家跑了。刘三麻子,你说,我家花钱从你手里买来的奴隶,最后跟人家跑了,这事是不是该跟你算帐?”
私奔?阿妙现在脸都绿了,心说:公子,你还给不给我一条活路了?
“不是吧,有这种事?”刘三麻子又害怕又惊讶,“那丫头并那男奴叫什么名字,你告诉我,我一定把他们两个给你捉拿回来,公子你放心,只要是奴隶,无论他们走到哪里,我都能找到他们!”
“那丫头名叫阿妙。”
“阿妙?”那个匈奴奴道,“刚刚那位姊姊称呼这位姊姊不是阿妙吗?”
比玉听后哈哈大笑,刘三麻子这才知道比玉是故意逗他的,“我就说嘛,怎么会有那种事情发生呢?我手里的奴隶向来都是最听话、最肯干的,就像这一个……”说了半天,他终于找到话茬来推销这个奴隶了,“十八岁,年纪刚刚好,不用从小养到大,不吃白饭,而且身手矫健,车马娴熟,还很伶俐,刚才你也看到了,怎么样?要的话就把他领走。”
“我倒是缺这么一个人,可是,现在这形势,谁还敢收买胡奴,我看不如过几天,等这场风波过去了,你再把他领到我的府上去。”
“这么好的奴隶可不好找啊,当初你家买这位阿妙姊姊的时候,就是三万钱,按照行规,‘奴价倍婢’,这个男奴怎么也要六万钱,可是现在我只收你三万钱,你看怎样?”
“什么,三万钱?当初你买我的时候,明明才给了我父母两千钱,你们,你们也太黑了吧?”阿妙愤愤地道。
刘三麻子情知说走了嘴,但他还是要掩饰:“我把你千里迢迢运到这里来,供你吃供你穿的,又要冒着风险,又要一路打通关卡,难道不花钱啊?”
阿妙听了也不想跟他分辩,硬拉着比玉的衣襟就走开了。
“哼,你现在不要,等过几天,有了新主顾,我就卖给别人,到时候你可别后悔。”看着三人走远了,刘三麻子唠叨了几句,又准备物色新买主。那个匈奴奴却一直目送着三人的背影,痴痴地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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