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林锋继续上路,前往蜀国雷霆郡。<#中文
他现在除了一柄匕首,武器很单调,他便戴上雷凌云的紫金手套,十分轻便舒适,这手套韧性极佳,是用名贵的金属制成,此种紫色金属,林锋前世也没见过。
现在他带着紫金手套,就算猛力一拳砸在巨石上,巨石开裂,他的手也不会受到伤害。
在山脉里一直向西行去,古木苍翠,瑶草遍地,丛林深处,猿啼虎啸,处处散发着原始的气息。
林锋在森林里十分谨慎,一旦发现普通动物数量很少的区域,便绕道而行。根据常识,这里多半是妖兽的领地,在这紫辰星上,人类城市所占的面积不到百分之一,大部分地方都保留着原始形态,丛林深处甚至有洪荒异种妖兽。
中午,秋日的阳光从古木的缝隙间投shè在草地上,十分斑驳。
林锋开始狩猎,他用匕首削了一大段坚硬树枝,当做长矛。在树荫里潜伏了片刻,就发现一只麋鹿,他鼓荡体内真气,向着麋鹿猛力掷去。
“噗~噗~”两声接连响起,林锋心道:“嗯,这里还有人狩猎?真是巧,不过我的长矛先刺中麋鹿,反正我不会让出猎物,不然中午吃什么?”
他身法迅捷,如同豹子一样跃过去,扛起麋鹿尸体就走,只见这麋鹿身上除了树枝长矛,还倒插着一根银质的羽箭。
林锋心道:“竟然用白银做羽箭,这箭矢的主人倒是很奢侈,不过不知道实力怎样?”
骏马嘶鸣,五个骑马的人追上来围住林锋。
当先一人是个白面公子,身穿华丽锦缎长袍,暗金色披风,脸上一副趾高气昂的表情,看其目中精光闪烁,应该是凝血二重境界。
其他四个人穿着鲜亮的制式铠甲,强壮威武,背负沉重的战刀,应该是凝血一重的实力,若是凝血二重的实力,起码要当个军队千夫长,不会是个护卫。
即使如此,一般的凝血二重武者遇到这么四个凝血一重大汉和一个凝血二重的白面公子,也一定仓惶逃窜,不敢正面匹敌。
“嘿,小子,这猎物是我们公子的羽箭先shè中的,你在上面插一根树枝,是在掩耳盗铃么?”一个大汉嘲讽道。
林锋冷笑盯着这不开眼的家伙,平静的道:“我只说一次,我分明先用树枝作的长矛扎死了麋鹿,你们想抢,我是绝对不给的。如果你们肯把衣甲都卸掉,光着屁股跪着求我,我一高兴,就可以分半只麋鹿给你们尝尝鲜。”
“小子,你太狂妄了!哼,看你身手矫健,双眼神光炯炯,应该是凝血二重武者吧,不过本公子也是凝血二重,还有四个护卫,你还不放下猎物,再像你说的那样脱掉衣服跪地认错。”白面公子悠然笑道:“兴许本公子能饶过你。”
林锋眼神一冷,杀意涌动,他不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尹家奴仆,现在他无所畏惧。前世杀伐果断,冷酷霸道的顶级特种兵气质又回来了!
林锋目光如刀锋扫过白面公子和他的护卫们,他们心底一寒,此刻,林锋已经丢下麋鹿,淡然道:“你们一起上吧。”
话音未落,他速度暴增,尹家身法“灵蛇步”,瞬息间就绕到一个护卫马后,闪身跃起,猛力刺出匕首,扎在他的后心。
对于人身体的要害部位,林锋前世都已完全掌握,使用匕首进行突袭,必须做到一击必杀!
“啊~”大吼一声,这个凝血一重的护卫掉下马来,口里大吐鲜血,眼见得活不成了。
林锋脚步未停,苦练多年的“灵蛇步”在马背上也能施展,他闪烁一下,就跃到另一个护卫背后,左手强大的手臂如铁箍一样扯着此护卫的头发,右手顺势挥动匕首刺在他的后颈上,鲜血喷发两尺来高。
他看都不看一眼,早已习惯了杀戮,瞬息之间,刺杀两个骑在马上的护卫,动作干净利落,
如行云流水,仿佛他的刺杀是一种完美的艺术。这让白脸公子和剩下的两个护卫大为震惊和愤怒。
白脸公子喝道:“快下马跟这小子打,不然我们来不及闪躲。”
他们跃下马来,两个护卫抡起战刀交错着劈来,白脸公子也拔出背后长剑,步法轻灵,迅捷刺向林锋。
护卫的刀法简洁实用,力道雄浑,黑色刀光闪烁,映着阳光,耀人眼目。
林锋侧身避开一柄战刀,挥动匕首隔开另一边的战刀,右手虎口被震得发麻,心道:“这些蠢汉,虽只有凝血一重,但力量却如此大,堪比我们二重武者了。他们都有了准备,我也不便刺杀了,我必须用速度和身法的优势,速战速决!”
青光闪烁,白面公子的长剑刺来,三个人围着他厮杀,很难闪避。
尤其是白面公子有凝血二重的实力,长剑势道犀利,空气中隐约有气爆之声,这把剑也颇为不凡。
“不能再拖下去了,他们三人配合得越来越好,我就愈加难以闪避。”林锋心道。
他鼓荡全身真气,丹田内两滴精血之中蕴含的力量也传到全身,他的力量瞬间增加了一倍。
“嗖”,幻影一闪,林锋速度陡然增大到两倍,侧身闪过刀锋,一匕首刺在一名护卫的心窝里,然后左手曲肘顶在另一名护卫的丹田之处,顺势再加上一脚将其抽飞。
心脏被刺和丹田被破的两个护卫倒在草丛里,眼见得不能活了。
爆发之后,林锋的速度慢下来了,现在丛林里只剩白脸公子了。
同样是凝血二重修为,白脸公子的剑法也颇为精妙,林锋偷袭不了他,只能正面拼斗。
在白脸公子看来,林锋像个刺客,速度快,出手狠,他不敢掉以轻心,全神贯注的抵挡林锋的攻击。
白面公子不愧出身于名门世家,剑法飘逸,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精妙的招式连绵不断,防御多余进攻。
林锋冷笑,心道:“你剑法虽好,但只注重防御,能消耗得过我么?”
他早看出白脸公子养尊处优,即使同为凝血二重,真气毕竟不足,体力更没法跟林锋比。果然,消耗了一段时间,白脸公子满脸大汗,脸色苍白,出剑速度慢了,林锋当即涌动真气,两滴精血中的力量也加持在身上。
“灵蛇步!”
速度暴增,他闪身过去,左手使用擒拿手法控制住白脸公子持剑的右手,下一瞬间,右手奋力一匕首狠狠的扎在白脸公子的喉咙里
白脸公子的眼里满是不甘和悔恨,他还没享受够,想要说些什么,喉咙里发出咯咯的怪声,但他什么也说不出,只有瞪着眼睛倒在血泊里。
林锋长吁一口气,这么多次爆发速度,让他疲惫不堪,若是白脸公子的体力和真气再强些,消耗得起,林锋将会凶多吉少。
他赶紧盘膝打坐,让身体静下来,怀里的九霄星河图散发出阵阵晶莹的绿光没入他的身体里,恢复他的体力,愈合伤口。
一盏茶的时间,他的身体就恢复到了最佳状态。
“嘿,眼前这五个人体内都有精血,四个护卫是凝血一重,每人只有一滴,白脸公子是凝血二重,有两滴呢!收集起来便有六滴精血,我在尹家曾听尹仲说过,武者可以通过炼化他人的精血来提高自己的修为,缺点就是会让自己的血脉杂质变多。”
林锋望着天空大笑道:“哈哈,这种炼化他人丹田中精血来提高修为的手段,跟前世的魔教武功吸星**真是如出一辙,即使对自身有害,我也顾不得许多了,先提高实力,以后再想办法清除血脉里的杂质吧。”
在他看来,修炼一途就是人与人争斗,以及人与天争斗的艰难过程,如果按部就班修炼,瞻前顾后,成就会很有限。
林锋自语道:“就算会有杂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先提高修为境界再说,实力低了,血脉再纯净也没用,别人照样杀你。我林锋的武道就是一往无前,以力破境。”
想到此处,他握着匕首挑开这四个护卫和白脸公子的丹田,取出这六滴精血,装在一个竹筒里。
这五个人一生辛苦修炼出的精血就这么便宜了林锋,此刻六滴精血里强大的能量,被林锋引导着一次次的冲击自己的经脉。每一次冲击经脉,都犹如刀割,但也得坚持,只要实力提高,这些痛苦算什么?
待得五滴精血炼化完成,林锋轻松了许多,将这些力量在体内主要经脉里游走,最后汇聚在丹田之处。
最后,林锋能感觉到在丹田之处,形成了第三滴精血,而他的手臂力量大增,起码有千斤之力。
“凝血三重,我终于突破了!”有了突破,在这个世界就多了一份活命的机会,林锋知道看似这几天晋升速度很快,但都是以前身体练得强悍,底子打的好。这些天在九霄星河图的帮助下,辛苦修炼,再加上炼化了五滴精血,才终于突破。
凝血三重聚脉境界,体内真气运行畅通迅速,身体力量也大增,接下来要向着凝血四重练骨境界奋斗了!
他平息心情,将这白脸公子的钱袋收起来,并且捡起他这把材质颇为不凡的碧绿长剑。以后正面跟人交手,用匕首多为不便。
激烈厮杀后,丛林又恢复了昔日平静,古木苍郁,冷风萧瑟,枯叶打着卷飘散下来,偶尔从远山传来几声野兽吼啸。
林锋望着白脸公子和他的护卫的尸体,心道:“这个修炼的世界就是如此残酷,即使我不杀他们,他们也会杀我。只要是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坚守本心,便不会因杀戮堕入魔道。而像白脸公子这种横行无忌的人就该杀!”
林锋将麋鹿烤熟,饱餐一顿之后,就骑着白脸公子那匹骏马,快速穿行在丛林里,往蜀国雷霆郡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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