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诺维格瑞

  “停下来,萝卜。”

  锵!

  杰洛特突然一拉缰绳将坐骑逼停,当即起身拔剑,

  猎魔人共有两把主要武器,

  用于诛魔的银剑,与杀人的钢剑。

  面对人类敌人,杰洛特的战斗姿态与应付怪物截然不同,尤其是以一敌多不占上风的情况下,

  半扎马步,双手持剑对敌。并立于原地采取防守反击策略。

  主动进攻会腹背受敌,到时候每人上来砍一剑,

  很大几率会防不住。

  哪怕身上有护具保护,可这不代表剑砍过来挡得住,没看起来那么坚固,又不是铁铠。

  然而当杰洛特已经准备好迎敌后,盗匪却率先停了下来……

  “老大!这个白发是个狩魔猎人!”

  “真该死!又是一个怪胎……”

  匪徒又不是傻不拉叽的怪物,看到臭名昭著的变种杀手,就如同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来,

  每一个猎魔人手上,都有无数暴民与盗匪的性命,

  尽管这并非他们所愿,可传闻却在大众之中广为流传。

  “所以,你们还打不打?”

  杰洛特面若冰霜尽量大声质问道。

  “走了,弟兄们,让这个怪胎今后死在怪物嘴下最好,”

  “以免待会弄脏咱们的手。”

  尽管盗匪们知晓可能打不过,但是走也得有个理由、借口,

  至少用来安慰自己……

  不一会功夫,这些乌合之众麻溜的调头离开道路,

  一头扎进树林当中不见了踪影。

  安杰见这一幕摇头笑了笑,

  这个结果不令他意外,猎魔人拥有过人体质以及精湛作战技巧,如果没有一身重甲以及更多人手,胜率真不高。

  之所以令人惧怕,不是没理由。

  杰洛特长出一口气,收剑入鞘回到拖车上坐好,

  他挺喜欢这种结局,当然,如果说非要打一场,肯定不会怕。只是打起来对他来说,并不值得。

  剑砍人刃也会磨损,保养很麻烦,再者,本就收入不高……

  没那个必要,能不动武最好。

  没了盗匪拦路抢劫,接下来基本是一路风平浪静,

  且诺维格瑞地区也不像威伦,

  地形坑洼难走,而是一条还算平坦的大路直通城市。也就在他们即将抵达目的地的时候,

  太阳也逐渐升起,高挂当空,远远一眼望去,

  自由之城的繁华尽数收入眼底。

  高耸的城墙、繁多的建筑。没见过大城市的乡下人兴许会惊叹,但杰洛特和安杰觉得没啥……

  二人见识过大场面,一座城而已,没法让他们为之惊叹。

  “终于到了,诺维格瑞,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

  安杰不由自主的感慨一句道。

  路途实在遥远,他不喜长途跋涉,可事到如今,唯有适应。

  “看来你并不喜欢旅行。”

  杰洛特看得出来这一点,毕竟脸上都表现出解脱了~

  “对,你也知晓,我以前出行都是有天上飞的交通工具,而不是坐着马儿拉的拖车。”

  “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太慢了,实在令人不厌其烦。”

  “啊~不过我会逐渐习惯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呀~

  转眼,二人来到了诺维格瑞城外的贫民窟当中,这里居住着大量来自威伦地区的贫困之人,

  由于没法入城,他们只能在城墙外修建起房屋,

  并逐渐组成一个镇子的规模。

  相当于两个乌鸦窝大小,居住人口起码百人以上。随处可见孩童在玩耍,村妇洗衣晾晒,

  男人们则是在喂养牲畜或者种田,比威伦的人,好过多了。但战争迟早会波及到这来!

  北方瑞达尼亚与南方尼弗迦德双方的掌权者,

  都盯上了这座繁荣城市……

  “咱们在这分别吧,你要去找人,我就不耽误你了。”

  “至于拖车,如果你不要就扔了,还有,我欠你个人情,如果有需要随时来找我,自当鼎力相助。”

  到地方后,安杰果断离开拖车扛起自己的钱箱,准备散伙,

  并不是与杰洛特一同旅行不愉快,

  而是实在想找个地方,大睡一觉!并且要睡床,而不是结实的地上,或者背靠大树歇息。

  有享受优越生活的条件,当然不能亏待了自己~

  “好,那你多保重,下次再见。”

  杰洛特点头答应道。

  “当然,不会隔太久,也许明天,又或许是后天,”

  “总之,不要看城市很大,但其实真的很小……”

  安杰点头意味深长一笑,转身离去走向其中一道城门,

  诺维格瑞有许多个进出口,

  毕竟人口这么多,一个门不够用。

  依靠买来的通行证,他顺利入城,免去了必要检查,由于肩扛一个大箱子极其惹人注目。

  刚一进城,安杰就感知到许多视线聚焦于自个身上,

  大部分是好奇,而另一小部分,则带有恶意……

  其中不乏混混、街溜子以及黑帮,

  诺维格瑞明面上是由市议会掌控,实际上是永恒之火。而另一面,则是由黑帮所把持,

  还不止一个黑帮,而是四个!

  “看来想在城市居住,还必须得去找地头蛇聊一聊。”

  安杰装作若无其事的喃喃自语。

  到处都有视线盯着他,犹如进入了充满蚊子的地方,难受。

  虽有句老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要不压一下,蛇是不会明白毒牙无法扎透龙的皮肤……

  但在此之前,他得先去买一匹马,先把钱给花了。

  这可不是在现代,金币太碍事了,

  尤其是这一整箱,实在难以携带,况且赚来不花,连厕纸都当不了~

  于是安杰开始在城中找寻贩马人,

  但诺维格瑞毕竟不是奥森弗特学院那个小地方,愣是逛了半天,

  都没看到马厩的存在……

  反倒引起当地市民议论纷纷。

  扛着个箱子到处跑,实在太奇怪,虽然城中穿戴斗篷的人不少,但像安杰这么举止怪异的,属实少见。

  但好在最后,他还是成功找到马厩的所在地,

  以一千五百枚克朗,买下一匹来自尼弗迦德的纯血黑母马,

  虽然贩马人夸得天花乱坠,

  但安杰自己也学过如何分辨马匹的好与坏,尽管没有吹得那么好,但确实算是一匹上等马。

  除去上好的马鞍与鞍袋等额外的,赚来的钱不一会花了八成……

  但这很值得,对于必须要买的,

  安杰从不节省,况且,马匹接下来是他唯一的代步工具,如果不想走路,花大价钱买匹好马,绝对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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