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9章 政体转型

  安史之乱尚未爆发时,焉耆镇在时任安西节度使周钧的授意下,开始试点执行议会制度。

  与后世的国家议会制度不同,焉耆镇的议会结构和决策方式,体现出一种『极为朴素』的政治生态。

  焉耆镇的最高长官,是为焉耆镇守使,被推上这个位置上的人,皆是由朝廷任命。

  有些焉耆镇守使,不了解焉耆镇的情况,新官上任还想着大展宏图,博得一番政绩。

  但是真正来了,却发现整个镇子,包括财政、商贸、文化、教育、法令等等,全部都是由百姓组成的议会,自发的完成。

  焉耆镇按照坊街的行政区划,划出三十六个区域,每个区域每年选出一位议员,参加一个名为议事会的机构。

  包括监控财政、监督政府、刑罚判案等等,全部都是由议事会进行统一的投票表决出最后的结果。

  甚至除了镇守使之外,焉耆镇其它官吏的任命,也享有了其它镇府无法享有的特权,那就是所有官员的人选,由议事会推选,形成名单之后,最后递交给龟兹镇批复。

  但是,如果将焉耆镇的议会制度,照搬到长安朝堂,就会出现许多问题。

  首先,焉耆太小,议会体制较为简单,远远不能满足大唐整个国家体制转型的需求。

  其次,焉耆镇守使是由朝廷任命的,他的权力可以被议会所架空,但是长安朝堂的最高领导人,则是当今的皇帝,皇权在议会体制中应当如何处置,是一个敏感而且复杂的问题。

  最后,焉耆镇的议事会,负责了整个焉耆所有事务的管理,在议事会之外,由于周钧的刻意保护,没有任何其它势力可以掣肘焉耆议会。但是长安朝堂不同,长安中有包括宗族、官员、门阀等等在内的贵族阶级,而后者的势力在朝堂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即便是皇帝,也不可能做到在短时间内完成贵族阶级的废黜。

  所以,沙石清提出长安朝堂要借鉴焉耆议会制度,说起来或许简单,但是具体执行下来,却是一个极度复杂的问题。

  于是,从新元十二年春开始,历时一年半,长安朝堂在右相孔攸的牵头,皇帝周钧的监管下,整个大唐开始了整个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政体转型。

  大唐依旧是封建君主王国,皇城中的三省八部,依旧是整个国家的决策和执行中心,但是在此之外,由民间议员所组成的议会,则充当了监督、审核、反馈的角色。

  而整个朝廷的组织架构中,因为议会出现,而影响最大的部门,却是御史台。

  御史台是官员纪律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纠察官场、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御史台有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负责弹劾百官、殿中监察、州县巡察。

  三院在鼎峰时期,曾经在大唐各地州县,下辖千名官吏,监督京畿和各地,包括检校、里行、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巡按、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等等,几乎大唐内部的一切官方事务。

  现如今,御史台的监察职能,一小部分移交给了锦衣卫,大部分则由议会所替代。

  正因如此,御史台在大唐政治结构中,逐渐降级成为都察院,只负责阚录汇报的文书。

  而议会成员则在各地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京畿和州县出现官员贪赃枉法之事,议员可以借由议会渠道,绕开官府中的层层汇报,直接传达到朝堂之中,这直接降低了传递风险和政治包庇。

  自从议会参与议政之后,偌大的朝堂在每次早朝的时候,分成了前后两部分,朝廷官员站在距离皇帝较近的前面,而民间议员则站在稍远一些的后面。

  参与朝会的人,将这种泾渭分明的区分,先是戏称为『前院』和『后院』。

  后来,因为将议会称作后院,有抬高议员地位之嫌,人们又习惯性的将这两个称呼,改为了『上院』和『下院』。

  当然了,官员为上,百姓为下。

  新元十三年十月初五,长安朝堂上,传来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吐蕃内乱。

  用河湟节度使郭昕的话来说,吐蕃这次内乱,完全就是『积尸草木腥,血流川原丹』的写照。

  吐蕃国内九翼二十一部,共计一百多个部族都先后发生了暴乱,波及人口达到了六百余万。

  光是吐蕃各部以下的千夫长,就战死了二十多个,寻常士卒和百姓,死者更是不计其数。

  大非川西向的羧麻隘口,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吐蕃百姓,翻山越岭,去鄯州的方向逃难,也为大唐带来了吐蕃国内的动态。

  皇帝周钧看着郭昕写来的奏疏,听着兵部关于整个事件的汇报。

  数年前,由市部发起,枢密院、兵部、户部等等部门配合的,以商贸作为武器,打击吐蕃经济的战略,开始正式执行。

  河湟节度府向吐蕃开放互市,但是不收取牛羊、矿石、金银等货品,只收羊毛作为入项商品。

  吐蕃人虽然不明白唐人,为何放着金银不要,偏偏要收那些不值钱的羊毛,但是抱着白捡便宜不能放的心态,纷纷将各个部族集藏的羊毛,拿出来换到茶叶、丝绸、陶瓷等等商品。

  互市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月,让吐蕃人觉得不对劲的是,上万斤的羊毛被唐人收购之后,羊毛的价格不仅没有丝毫下跌,反而还开始缓缓上升。

  之后,有吐蕃行商乔装打扮,从大唐打探回来了消息。

  吐蕃人的长羊毛,一斤大约是三十钱,但是运到长安的工坊里,利用楼织机加工成羊毛毯,再远销到漠北、新罗、倭国等地,一斤的毛毯可以卖到一千三百钱。

  四十多倍的利润放在那里,将吐蕃人震惊到头皮发麻。

  高原上原本那些不值钱的羊毛,顿时价值堪比黄金,成了所有部族竞相争抢的宝物。

  一方面,吐蕃人开始惜卖羊毛,另一方面,唐人开始继续提高收购价。

  吐蕃国的羊毛价格,从三十钱开始一路飙升,短短三个月,就涨到了一斤一百钱。

  在如此价位的冲击下,吐蕃人卖光了国内所有的羊毛存货,接着开始将视线转移到养殖业上。

  高原草场不如平原那般集中和发达,羊群的放养,往往需要挤占其它畜牧的空间。

  所以,有聪明的吐蕃平民,为了利用羊毛赚取大钱,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骚操作。

  首先,这些平民将原本放养马匹、驮牛,甚至是种植了庄稼的土地,进行了清理和平整。

  接着,他们在清理完毕的土地上,开始蓄养大量的羊崽。

  再接着,由于高原山羊的成熟周期,一般是六到十二个月,当这些成熟之后的山羊,开始产毛之后,吐蕃牧民就会收割羊毛,并将其通过互市,交换到高价值的唐国货品。

  而这些例如茶叶、丝绸的唐国货品,拿到吐蕃国内的集市上,又可以换取到大量的战马、驮牛和粮食。

  吐蕃牧民最后将这些交换到的战马、驮牛和粮食,取出一部分交给地主、贵族作为纳贡,而剩下的就是他们从这桩买卖中赚到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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