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讨论

  ,高塔之子

  玩的很尽兴的维丝在两个小时之后带着她的三头猎物回来了。

  “你也不怕危险。”马尔斯想批评一下这个疯姑娘:“你都传奇了,能不能别和一个孩子一样,你那一矛给多少人压力了你知道不,半吨重的猪都上天了好不好。”

  “我可是在给你打野猪吔。”维丝左手叉腰,右手指向马尔斯。

  松果很自然的绕到了维丝身后,双手抱住维丝的腰,一脸欲言又止。

  马尔斯心想你们两只姑娘就别给我在这儿装旧纪元网红了好不好,但又架不住那句‘我可是在给你打野猪’,最终也只能给了一句下不为例。

  于是姑娘们开心的去处理猎物了,留下来的铃兰在笑:“维丝姐姐是真的关心你,打的都是你喜欢吃的野猪与黄鹿。”

  啊,有黄鹿,这是好东西,处理好了可是有马尔斯最喜欢的炒胸肉。

  想到这里,马尔斯笑着伸手挠了挠铃兰的下巴:“你挺眼尖的。”

  “那是,铃兰一向眼尖。”小狐狸说完,注意到了远处有她小姐妹叫她,于是指了指那边。

  “带上森丸,有事叫我。”马尔斯允了。

  猎场人多,马尔斯也是怕自己的小学徒吃亏,吃一时的亏没什么,马尔斯亲自上场打回来就行,就怕有脑子不清楚的借着一时吃亏来认识马尔斯。

  你滑跪就滑跪,用不着欺负人家小狐狸,这种歪风邪气不能涨。

  铃兰带着森丸一跑,马尔斯发现自己就只剩下一只豹了,有些无聊的他正准备去林地边上掏个兔子来喂森丸,就听到了自己手机在响。

  一看,也不是铃兰的,而是第比利斯的号码。

  一接,马尔斯还没说话,电话那边就传来了少女欢快的笑声:“泰南小哥哥,来第比利斯玩吗,现在来玩,还有优惠喔。”

  泰南语字正腔圆,只不过你这个优惠,是不是腰子一割割一对,眼珠子一摘摘一双啊。

  将这个通话交给孟陬来处理,马尔斯起身准备去捞兔子。

  “小先生这是要去试试身手?”久奈美夫人不知道从哪儿又钻了出来。

  “去捞点兔子,给森丸这只小崽子加个餐。”马尔斯微笑着回答道。

  “有您这样的主人,森丸才会这么强壮与勇敢。”久奈美夫人说完,示意她身边的孩子:“小早川,去给先生带个路吧。”

  马尔斯扬了扬眉头:“这位是……”

  这个孩子个子小小的,也就七八岁的模样,耳朵大,尾巴长而有细密长毛,蜜袋鼯一类的兽人种应该。

  “爱知县小早川公爵的长孙。”久奈美夫人介绍完,很自然的扭头看了一眼。

  顺着她的视线,马尔斯看到了期待的一家人,想了想,算了,不让人失望是马尔斯一贯的主张:“你叫什么名字。”

  “天贯目,小早川天贯目。”这孩子说完掀开了刘海,露出了他的第三只眼。

  “天生的?”马尔斯觉得这孩子有点意思。

  “嗯,母亲生我的时候灵能大潮来了,我们家的领地在南爱知,不过这块林地算是我们家的。”这孩子说到这里,三只眼睛一起看向远方:“小先生您要打点什么。”

  “兔子,我们边走边说。”马尔斯也来了兴致,想要问问这个孩子,毕竟他是小早川家族的长孙,贵族们长幼有序的很,只要不出什么意外,这孩子是被做为接班人来培养的,那怕以后没有了贵族,至少这孩子的眼界应该会比那些幼子们来的高。

  除非他们养了一只人型的猪,不过这也不可能,贵族们精得很。

  “你怎么看这次的夏狩。”马尔斯在路上的时候问出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乱糟糟的,不过夏狩一向人多,只不过这一次看起来特别多而已。”这个孩子穿着四岛贵族式的夏短装,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眼神认真的很,但马尔斯透过他的刘海看到的额眼却拉出了一个死鱼线。

  “你不是这么想的,对吧。”马尔斯笑道:“不要藏着掖着,说实话,我不怪你。”

  “那我实话实说了,糟透了,一想到有这么多泥腿子冲进我家的林子逮着什么杀什么我就头痛。”这孩子说完看向马尔斯一脸的紧张:“你可说过的不怪我,大人要有大量。”

  “我又没怪你,现在爱知还是王党的地,我承认你们现在对这儿的统治,只要你们不是太过份,我也不会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你们。”马尔斯说完笑着拍了拍这小子的脑袋:“你能说真话,而不是和那些大人一样说些有的没有的,我还是很高兴的。”

  “……谢谢,我一直以为您是那种偏向北方主义而且完全不讲道理的人。”天贯目这个孩子说到这里,伸手指向了远处一块石头:“那儿,我以前见过有好几个兔子窝,夏狩的时候没有人会想着打兔子,所以我相信它们肯定还在窝里面。”

  “你很喜欢这片林子吗。”马尔斯有些小意外。

  “我从小就有自然系术式的天赋,比起钢铁的城市,我更喜欢森林。”这个孩子说到这里叹了一声:“小先生,大家都说您偏向北方主义,是这样的吗。”

  “不,我只是偏向人民,人民在你们的治下活的很苦,所以我要帮助他们,天贯目,这个世界没有人想做奴隶。”

  “可我从报纸上看到,有些人还是挺喜欢这样的生活的。”

  “因为他们不配做人。”

  马尔斯与天贯目的对话到了这里,马尔斯眼尖,一伸手,灵能掌一捞就从草丛里掏出了三只兔子。

  “先生您为什么说他们不配做人。”天贯目的三只眼睛里全是大大的好奇。

  “因为真正的人,是不会想做奴隶的。”马尔斯说到这里,扭头看向北方主义的营地:“你看到那些人了吗。”

  “看到了,先生。”天贯目点了点头。

  “你看他们脸上的笑容,你们家的农奴,会笑的这么开心吗。”马尔斯问道。

  这个孩子思考了很久,久到马尔斯又捞了两只大兔子,他这才摇了摇头:“记不得他们有这样的笑容,我是超凡者,从小就能够感受一些生命心中的思维,农奴看到我笑,那是小心翼翼的笑,不像他们。”

  “那你觉得,谁看起来更快乐。”马尔斯继续问道。

  “我家的农奴是可以吃饱饭的,他们看起来比北方主义者们强壮,面色也更好,但……北方主义者们看起来更快乐。”说到这里,天贯目沉默着:“是因为……自由吗。”

  “不,是因为自信,他们自信他们自己能够用他们的双手创造他们自己的价值,他们自信他们能够改变天底下的不公,他们自信他们的未来一定会更好,活着这个词,是动词,更是形容词。”说完,马尔斯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孩子,我们走。”

  活着是动词,人为了活着可以做到他人所想不到的。

  活着是形容词,因为人活着并不只是活着,更多的时候,人活着是因为人活在他人眼里。

  至于自由……哈,人活在世,谁敢说自己活得自由。

  所谓的自由,只不过是自由市场经济和它的拥趸们用来骗人的把戏。

  碧池配狗,也是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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