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众人的反对,辛评冷笑着反问道:“为何不可?”
“蛮夷一贯凶残成性,不可教化,全歼亦是应有之意,但不该骗降之后坑杀。人无信而不立,出尔反尔非君子所为!我大汉乃礼仪之邦,如此行事,必然遭世人耻笑!”
审配高声道,目光中满是对辛评的鄙夷。
两军对垒,杀敌当然可以。
蛮夷残暴,不接受投降也可以。
但你先允许敌人投降,然后再杀……
对于辛评这种行为,审配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赞同的。
不光审配无法接受,其余众人也无法接受。
宁从直中取,不从曲中求!
他们都是要脸的人,宁愿多损失些士卒,或是自己亲自上阵冲杀,也不愿干这种背信弃义,违背原则的事。
但众人的反对,丝毫没能改变辛评的心意。
“诸位若有顾虑,可以不亲自动手。”
太史慈摇头叹息道:“军师,蛮夷已然身处绝境,就算咱们不主动进攻,只需围困数日,也能将其困死!”
“绝境之下,蛮夷难道会束手待毙,届时蛮夷铤而走险突围,损伤的还是我军将士性命。”辛评冷笑道,“咱们麾下的将士,也都是妻儿家眷之人。他们此番出征是为国尽忠,咱们为将者便得尽力保证他们的安危。
如今有兵不血刃之计,为何还要白白浪费士卒性命?
某以为,咱们并无资格决定这些忠义之士的生死,诸位以为如何?
再者,昔日林司徒曾言,蛮夷并不算人,用些特殊手段又有何妨?
事后若有骂名,某愿一力承担。”
这番话说完,众人面面相觑,最终却都沉默了。
就连一贯秉承气节的审配,也因为辛评那句‘将士们都有妻儿家眷’而不再反对。
“方才一番厮杀,某有些累了,且先回营休息,辛先生请自便。”
审配缓缓开口道,随后扭头就走。
我不认同你的行为,但我也不阻止你,只是这种违背原则而来的功劳,我也不要。
相比之下,其他众将却都点了点头,准备按照辛评的办法行事。
……
幽州塞外。
素利率众一路遁逃,半月之间,已行了有数百里。
可……林夕依旧率军在后方紧追不舍!
眼看前方数十里便是自己的部落所在,素利不禁有些神情恍惚。
这支汉军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都不知疲倦的吗!
往昔都是自己率军南下,劫掠汉人边地,如今却反过来了。
一旦被汉军突入部落之中,自己的下场可想而知。
直到此时,素利忽然想通了一个道理。
汉人大军在边境集结,本来就有北上征伐的意思,自己此次南下只是恰逢其会,弄成了巧合而已。
一念及此,素利忽然有些欲哭无泪。
往昔近二十年,汉军都没有大举北上过,如今自己却正好撞到了枪口上,这运气也是令人唏嘘。
可眼下迁居部落已经来不及了,又该如何是好。
难道当真天要亡我?
素利仰天长叹一声,还没来得及继续感慨之时,就听到了后方士卒传令。
“报……汉军已至十里之外,最多一个时辰便可抵达!”
闻言,素利心中没由来的升起一阵怒火。
类似的探报,他在这半個月里已经听到了不下于十数次,几乎每天一次。
而每次传报不久后,汉军就会如期而至。
一番交战后,素利自然损失惨重,在汉军的大发慈悲下,他有效缓解了粮食的压力。
时至如今,素利麾下还剩不足三万军队,且个个面黄肌瘦,一副多日没有进食的模样。
“撤,继续撤吧!”
素利无力的一挥手,下令道。
可人困马乏,腹中无食的素利军,速度又如何能得上兵精粮足的林夕大军,不过半日的工夫就被追上。
只是这次交战,林夕却发了狠,誓要将素利所部斩尽杀绝,更要消耗蹋顿麾下已经为数不多的军队。
此外随着战线的拉长,汉军的补给线虽然仍能支撑,但粮食运输也越来越困难。
越早结束战争,便能节省更多的粮食。
这一战的过程,倒是没什么好说的。
再强的勇士,也架不住三天腹中无食。
此刻饥寒交迫的鲜卑士卒,就算连普通的汉人百姓都不一定打得过,遑论面对被高顺操练了七年的精锐。
开战之后,蹋顿依旧率领着他那不足五千人的乌桓骑兵打头阵。
几乎没怎么费功夫,便冲破了素利前军的防线。
随后,林夕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他麾下的两万骑兵突然发动进攻,弩箭飞射之下,根本不管前方是鲜卑人还是乌桓人,直接来了个无差别攻击。
“狗日的林子煦,他这是想干什么!”
突遭背刺的蹋顿立刻怒不可遏,大声骂道。
此次出征,乌桓三部损失惨重,本来就够惨的了,如今还被林夕背后偷袭,他如何能不气恼。
但林夕却面色不变,麾下骑兵依旧缓缓前进,一步一波箭雨,宛若绞肉机一般收割着整个战场。
终于,鲜卑士卒开始忍不住溃逃而去。
前方数十里便是自己的部落,现在逃回家里,带上妻儿老小迁徙还有可能逃得一命,不然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条!
溃逃一旦开始,便再也止不住。
任凭素利三人如何阻止,也根本拦不住。
而就在这时,蹋顿和成律归已然率军冲了上来。
庞大的军势,一瞬间就将素利、弥加、阙机三人冲了个粉碎。
蹋顿高举手中的兵刃,快速冲向前,一刀便砍下了阙机的首级。
而另一边,成律归倒是擅长偷袭,趁着弥加被士卒围攻之时,抽冷子上去就是一枪,给弥加来了个透心凉。
“你这……叛徒……必然不得好……”
话还没说完,成律归手起刀落,将弥加的首级割了下来。
而首领素利,在跟林夕对战了四五十合后,也被斩落马下。
望着滚滚溃逃的鲜卑残军,以及数十里外的素利部落,林夕立刻下令让孙观兄弟率领全军追亡逐北,誓要将素利部落从世间抹除。
而他自己,则是留在了最后方。
“林将军,这便是弥加的首级!”
成律归兴冲冲跑了过来,像林夕炫耀自己手中的人头。
虽然自己麾下死伤殆尽,但有了这个功劳,以后必能在汉地安享荣华,就此终老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毕竟草原上的日子,实在不是人过的。
另一边,蹋顿也走了过来,手上提着阙机的首级。
三人各有斩获,也算不虚此行。
只是……林夕面对喜笑颜开的成律归,先是点了点头表示赞许,然后却忽然抽出腰间短剑,在成律归脖子上一抹。
“干得不错,如今鲜卑已败……再留着你也没用了。”
给成律归一剑封喉后,林夕面无表情道。
“你……你……我……”
成律归死死捂着喉咙,另一只手指着林夕,眼睛瞪得大大的,奋力想说些什么。
奈何气管已经被割断,任他再如何努力,也发不出完整的音节。
失去意识之前,他脑中忽然想起了方才弥加临死前所说的话。
成律归,你这叛徒,必定不得好死!
这算是让他说中了吗……
砰!
成律归的身躯倒了下去,眼睛依旧瞪得大大的,到死也不肯瞑目。
“林将军……这是何意?”
眼见成律归被林夕偷袭身亡,蹋顿的表情顿时严肃起来,兵刃已经紧紧握在手中。
只待林夕有任何异动,便率先出手。
看这架势,分明是要卸磨杀驴,自己又岂能坐以待毙!
反观林夕,虽面色依旧冷峻,却在缓缓擦拭着方才斩杀成律归的匕首。
待上面的血迹被擦拭干净后,林夕将其收归鞘中,然后才扭过头来看着蹋顿。
不知为何,见到林夕眼中闪烁着的光芒时,蹋顿心中一突,已经预感到了一丝不妙。
就在这时,林夕缓缓开口道:“十三年前,某随兄长归附萧王,于中山起兵。彼时正值张纯叛乱,大王便起兵平叛,一路从常山杀到中山,总算击毙了反贼张纯。
但彼时张纯麾下却有一蛮夷将领,某与其大战一场,虽略胜一筹,却也被其所伤。而后其人逃遁而走,某追之不得。因而,此事被某视为终生之憾。
本以为此生再也无法寻得此人,不想今日却又有了机会,大王以为然否?”
这番话听到最后,蹋顿脸上的神色也越来越震惊,到最后直接指着林朝大吼道:“你便是当年那位少年将领?”
彼时林夕正值年幼,况且蹋顿仅与其有短暂一战,而今十三年过去,认不出倒也正常。
但林夕却直接将其点破,同时冷冷一笑,拿起了自己的长枪。
“蹋顿,十三年前你侥幸从某手下遁逃,且看今日你还有没有这等运气!”
言毕,林夕也不等蹋顿回话,手提长枪径直向蹋顿袭来。
“等等……”
眼看长枪袭来,蹋顿急忙大吼道:“我乃大汉天子亲封的义归王,你不能杀我!”
话音还未落下,但林夕的长枪已然刺了过来。
“你不过是个蛮夷而已,纵然空有王号,也与畜生无异。只当年归附反贼张纯一条,便是死罪,某杀你又有何不可!”
林夕一击不成,旋即又挺抢刺出,口中冷冷说道。
眼看林夕杀意已决,蹋顿也不再徒自争辩,转而专心迎战。
但两人的武艺比起来,不能说是半斤八两,至少也是天渊之别。
十三年前,林夕年方十五岁,气力并未臻至巅峰,武艺也未大成,都能勉强胜蹋顿一筹。
而今十三年后,林夕的身体各方面状态已达到巅峰,又有诸多名将指点,与蹋顿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不过短短三十回合间,蹋顿便已经体力不支,手中兵刃更是被林夕一枪挑飞。
手无寸铁的蹋顿自然没有了再战之力,眼见枪尖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强烈的求生意志迫使他爆发出惊人气力,竟徒手抓住了林夕的枪尖。
“不,你不能杀我!我为大汉留过血,我为天子建过功,我要见林司徒……”
噗呲!
蹋顿话音未落,林夕手上猛地一用力,枪尖直接刺入了蹋顿的胸口,继而穿过胸膛从后背露出。
“能当大汉的狗,是你之荣幸。
能死在某枪下,亦是你之荣幸!”
林夕看着蹋顿的尸体,口中冷冷说道,随即将长枪拔出,蹋顿的尸体顺势倒在地上。
一代乌桓王者,就此殒命!
片刻之后,林夕收起了长枪,随手招来了麾下亲卫,开口下令道:“给渔阳城传讯,就说某已斩杀素利、弥加、阙机等贼首,同时将三贼的首级一并带回去。
如今大军已至蛮夷部落之地,即将进行犁庭扫穴。
另外再禀报司徒,义归王成律归与蹋顿,在与蛮夷交战中英勇冲杀,却不幸阵亡!”
“遵命!”
士卒立即抱拳道。
……
渔阳城今日来了一位贵客。
说是贵客,其实身份算不上尊贵,但林朝说他是贵客,他就是贵客。
此人,便是钟繇、钟元常!
“参见司徒!”
七年后再见面,钟繇看上去已然垂垂老矣。
不过林朝知道,这家伙寿命很长,应该还有近二十年好活。
如今的钟繇虽然已经从一地郡守而升入中枢,但与林朝这个秩万石的三公相比,差距却越来越大了。
当接到命令前往边疆时,钟繇其实是一脸懵逼的。
不过转瞬之后,他又开心起来了。
此去北疆,说不得也能捞点功劳,于是便押运着粮草辎重来到了渔阳城。
司徒始终待某不薄啊!
钟繇心中感叹着,脸上的神色更加恭敬了。
“元常不必多礼。”林朝挥手笑道,“此次请元常前来,实则是有一件重任。某思来想去,也只有元常最合适。”
听到‘重任’二字,钟繇顿时激动了。
“司徒若有吩咐,下官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倒没有如此严重,元常且看此物。”
林朝冲钟繇招了招手,同时拿出了一幅字。
接过这幅字后,钟繇的眉头顿时皱得老高。
因为这字迹……实在是太丑了,简直不堪入目。
不过上面的内容,却让钟繇愣了一愣。
因为这是一幅告天祭文。
形式和当年霍去病封狼居胥时差不多,都是在歼灭蛮夷之后举行封禅大典时要宣读的东西。
不过其中有一段话,倒是让钟繇极为在意——
初平十一年,大军击破蛮夷,犁庭扫穴,自此草原诸部皆归于汉,借此以告天地神灵,咸使知闻。
凡后世炎黄子孙,皆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勿使先人蒙羞!
最后的落款,则是汉安喜侯、司徒林子初。
“司徒,这是……”
钟繇满脸震撼道。
林朝笑着说道:“元常,你乃当今天下最擅书法者,便将此文重写一份拓印起来,使匠人雕刻在石碑之上,等咱们得胜之后,便将其埋在草原。”
有道是穷则搁置争议,富则自古以来。
所以林朝打算给后世留一个‘自古以来’的凭证!
若后世有与邻国有土地纷争之时,这玩意就是铁证。
如此重要的祭文,将来甚至可能会成为国宝,当然要找当世第一书法家钟繇来写。
毕竟……他林子初可是个讲究人。
本来蔡邕也行,但蔡老头年纪大了,草原上的气候又与中原不同,来回这么一折腾,要是把蔡老头弄挂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下官遵命!”
钟繇欣然领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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