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搜妖书成

  景泰五十三年。

  冬。

  北风萧萧,雪花飘飘。

  德胜坊属于贫民窟,街上多了许多流民。

  南疆龙骑军叛乱,愈演愈烈,终究影响到了洛京。

  古代军队不烧杀抢掠就是纪律严明,不要奢望真的秋毫无犯。才下战场的兵卒,打了胜仗不服约束,打了败仗更难约束,反正都是百姓受苦。

  南疆流民操着官吏听不懂的土话,汇聚在安民棚中,等待每天分发的稀粥。

  插标卖首只是听听尚可,再加上许多影视剧刻画,似乎里面能挑出不错的美人。

  实际上,稍微有些姿色的都有口饭吃,跪在路边卖身的男女难分,人鬼难辨,再不忌荤素的纨绔也难以下口。

  周易刚开始见不得悲苦,道听途说和记忆观影,与现实遇上不可等同,于是买了许多吃食分发。

  三五天过去,清风小筑外汇聚了大群流民青壮,老弱病残挤不进来。

  一些饿极了的流民,翻进院墙要偷东西,只踏入一步就魂飞魄散。

  桃树妖能散发的毒瘴,只是仙桃树略不起眼的小手段,为了能在安稳的活着,它每天都在努力思索如何实现自我价值。

  流民死人了,引来坊间官吏查探,见到周易斩妖司的牌子,连问都没问就将十几具尸体运走了。

  周易叹息一声,去刑房大狱一连斩杀了十几头妖魔,才算是出了口郁气。

  刑房大狱的任务比之曾经,繁重了数倍。

  从南疆战场抓来的叛乱修士,无须刑部审讯,直接以谋逆罪扔进了斩妖司。

  徐奉先叛乱之后,许多妖魔鬼怪在互相邀请之下,纷纷加入龙骑军,妄图借割据大势推进修行。

  比如刚刚斩杀的棱抚山百瘟洞主,擅长传播瘟疫的左道法术,在龙骑军任职先锋破军法师,一连瘟杀大乾上万军卒,波及的无辜百姓更多了几倍。

  此瘟疫法于修士用处不大,却是战场利器,最终仙俸司派出两名三品高人,将堪堪六品的百瘟洞主生擒活捉。

  周易从南疆修士记忆中得知,徐烨逃去南疆之后,广泛交友,与三山五岳能人异士称兄道弟。

  由于徐烨性格豪爽,礼贤下士,不歧视旁门左道,许多深山潜修的修士受邀出山,助徐伐乾。

  大乾军队屡屡受挫,很大原因在徐烨身上。

  “徐奉先不过一武夫,难成大器。徐烨却是真的黑蟒气运在身,若能化蛟就会一飞冲天,难怪惹得两位一品截杀!”

  周易回到物部,将刚刚记录的妖族数据,详细完善《搜妖录》。

  《搜妖录》记载了一百多种常见妖族从九品蜕变为一品的血脉、分支,从前面目录中可以查阅所在页码,其中狐蛇龟鸟,豺狼狮虎等类别,从九品到四品每一层血脉变化都有详细记录。

  另外又有异妖科,记录了亲手杀的听说过的查阅到的三百余种,只绘制了外形和特殊神通,同心妖就在此列。

  由于妖魔图鉴的存在,周易对妖族的了解,比它们自己还要清楚。

  许多妖族有极为隐秘的弱点习性,比如狼妖竟然普遍害怕项圈,见到了就会心生恐惧。

  此书已经有上千页,图文并茂,比字典还要厚一层。

  “有些过分追求大而全了,上千页的书,刻印成本就超过十两。”

  周易将书稿收起,再誊写一遍,祛除冗杂,减少页码,就去状元堂商议刻印。

  临近下值。

  李洵逐个通知了物部各科,晚上去春风楼聚一聚。

  物部当值二十二年,年岁四十五的李洵,准备离开舒适区,投奔燕王李乐麾下做主簿。

  张诚的面子足够大,再加上八竿子打不着的血脉联系,从无品级的小吏晋升为八品王府主簿。

  “好自为之!”

  张诚拍着李洵的肩膀说:“你在物部天天见妖魔鬼怪,至少活着的都是人,出去了你就会发现,特么的活着的都是妖魔鬼怪,人都死光了!”

  “晚辈谨记教导。”

  李洵躬身施礼,让春风楼的新花魁香香姑娘,为张诚唱《大闹金銮》。

  上任花魁清清姑娘已经成了昨日黄花,如今最红的是香香姑娘,非要让周易形容模样,大概就是长得差不多。

  周易寻了个空隙,将一只玉牌递过去:“洵哥儿,去了燕王府想要升得快,多骂一骂自己的亲哥哥,如有危机,摔碎玉佩即可……”

  “嗯?”

  李洵不太明白,正要细问,发现周易已经与同僚聊香香姑娘的唱功。

  “唱功勉强可以,就是嘴有些大了!”

  “老李,唱功和嘴大小有什么关系?”

  “唱功不就是嘴上的功夫吗?”

  “……”

  周易仔细打量文质彬彬的老李,叹息一声摇摇头,难怪张诚天天说世上没好人了!

  一夜笙歌过后,物部少了个勉强算是朋友的同僚。

  张诚平日里每每挖苦李洵,等他离开了反而经常怀念,念念叨叨的说什么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又说什么人力难敌天数何必苦苦挣扎……

  李洵刚刚离开几日,就有人进了物部,姓李名牧,长相平平无奇。

  据说曾经在六扇门立了大功,毕生心愿是进物部养老,为此愿意排队等候,一等就是十来年。

  “有意思……”

  周易带着修订后六百八十九页的搜妖录,来到了状元堂。

  何掌柜见到周易,笑容比之前更加绚烂。

  “知墨,带周先生去雅间,我去拿从东家那顺的贡品明前龙井。”

  此知墨非彼知墨,从周易第一次来至今,已经换了两任知墨。

  读书人讲究红袖添香,穷困时候在状元堂蹭书看,知墨成了他们圣洁的白玫瑰。

  其中有偏执或者说重情重意的书生,金榜题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来状元堂,将“知墨”娶回家做妾。

  状元堂对此乐见其成,“知墨”的真实价值并不高,只是在特定的人眼中特别重要,能用来维系关系再好不过了。

  “周先生,您近来的字真是绝了,已经有大儒称赞了。”

  何掌柜颠颠的泡好茶,说道:“可不是那些收钱办事的,是稷下学宫真正的大儒,那可是神仙般的人物。”

  周易抿了一口贡品明前龙井,比起桃树叶差了许多。

  只仙气氤氲一项,仙桃树就胜过九成九的灵茶,可惜不能天天喝,会将仙桃树薅秃了。

  “怎么个称赞法?”

  “大儒说,您的字,能蕴神。蕴神就是有涨精气神,怎么说呢……”

  何掌柜到底只是个凡人,读书多见识广,也只限于下三品境界。

  左右形容不出来,干脆用了最直接的办法。

  “一册字帖,涨到了一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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