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的夏日漫游,大人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准离开社区范围。ww但即便是明令禁止,我和汤米有了新车以后也不管那一套了。以前是因为没交通工具,想出去也出不去,现在有了脚踏车,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对我们来说诱惑太大了,就像亚当面对苹果时一样。在距离我家八百米远的地方,繁忙的果园湖路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购物广场,里面有一家超市、一家药店、一家比萨店、一家炸鸡店,还有几家精品店。我和汤米第一次冒险去的时候,心怦怦地狂跳不止。我们小心翼翼地注意每一辆从我们身边驶过的汽车,担心被熟人认出来报告给父母。不过没人这么做,于是此后,那个购物广场就成了我俩的新据我们有时在那儿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用攒旧瓶子卖的钱买糖和汽水。一小块儿夹鸡肉的煎饼卖两块钱,我们俩每人掏一半的钱买上一块儿,然后蘸点番茄酱一起坐在路边大快朵颐。
我们从比萨店偷来一盒盒的火柴,然后在停车场展开“火柴大战”,互相朝对方扔燃烧着的火柴。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流连于音像店,并很快迷上了保罗·瑞维尔和奇袭者乐团、滚石乐队和海滩男孩,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披头士乐队。
除了去广场闲逛,我们最常干的事还是骑车去湖边游泳。卡伦家对男孩没有太多的限制,只要不惹是生非就行。女孩们洗澡可能必须在早晨用热水洗,男孩就不一样了,冷水也吃得消。防晒霜是给皮肤娇嫩的人准备的,浴巾也是。汤米自诩是“硬汉”,每天洗完澡之后都不用毛巾擦,而是风干,冻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后来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洗澡都不带毛巾了。
有一次在湖边,我们三两下就扯下衬衫,跳进了水里。一到水里,我们俩身材上的区别显露无疑。我身材圆胖,皮肤白皙,腰间是厚厚的一圈赘肉,胸部相比腰间的“游泳圈”倒是显得比较平坦。汤米和我正好相反:他身材精瘦,却很有肌肉,浑身没有一点儿多余的赘肉。阳光给他全身都镀上了一层古铜色,把他的金也变成了明亮的银色。我对他天使般的面庞嫉妒不已。
有一天,我和汤米游向湖里团的一艘小木筏,有一群和我们年纪相仿的女孩正坐在那儿晒太阳。为了在女孩们面前炫耀一下,我使劲一跃,然后猛地扎入水中。等我重新爬回到木筏上,那群女孩鼓动我再跳一次,我得意地又表演了一次。然后她们又让我跳,于是我就不停地爬上来、跳下去。那些女孩长着棕褐色的皮肤,个个都很苗条。我满眼都是她们苗条的胳膊,满耳听到的也都是她们咯咯的笑声。她们似乎被我的跳水表演迷住了。我对她们的关注很是受宠若惊后,汤米实在看不过去了,他紧跟着我跳下去,然后从水里冒出来,我们两人面对面,相距仅几厘米。“别再跳了!”他轻声说,“她们只是在嘲弄你!”
晚上,我摘了眼镜躺在床上,向所有的神明祈祷,祈祷天使、圣父、圣子和圣神都保佑我变瘦点,皮肤变黑点,身体变灵活点,就像汤米一样,成为女孩们爱慕的对象,而不是嘲笑的对象。
我和汤米四年级末了,由春入夏时,爸爸和卡伦先生带着我们到城里的一个农场去认养流浪狗。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央求父母要一只小狗,我向他们保证好好喂养它,不会失去了新鲜感就逃脱责任。我家一直以来都养猫,先是露露,后是菲利克斯,就在菲利克斯老死的时候,迈克尔以小神父的身份给它念了最长的葬礼弥撒,几乎是鹦鹉迪基的两倍长。猫是不错,但是我想要一只狗。经过我几个月的软磨硬泡,爸爸妈妈终于顶不住了。我感觉是爸爸说服妈妈的,告诉她男孩和狗的渊源。爸爸小的时候,就拥有德国牧羊犬弗里兹为伴,给他的并非一帆风顺的童年带来欢笑,伴随他一起成长。在农场上,爸爸告诉我们慢慢来、认真选,因为被选中的小狗可能会在以后的童年里一直陪伴我们。
汤米选中了一条黑色和棕褐色相间的杂种狗,并取名托菲。我则带回家一条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金色长毛狗,这条被我称作“肖恩”的狗胸前有一道白色的毛。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动物了。才过了几个星期,汤米的“托菲”就被一辆车撞死了,但是肖恩一直陪伴我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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