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佣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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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林云,已经是能够击杀封号魔导士的实力,隐狼这种战斗力不足五的魔兽,在林云面前根本连放抗的资格都没有,藤蔓“嗖”的一卷,巴掌大小的隐狼就落入了林云手中。..

  “嗷,嗷,嗷……”隐狼一边在林云手上爬来爬去,一边发出奶声奶气的狼嚎,似乎是不满意自己被抓在手中,还龇牙咧赤的在林云手上啃了两口……

  不过啃也是白啃,林云如今十个魔能阵装合而为一,可以说得上是万法随身,身上固化的防护法术不下十个,隐狼第一口啃上去,就跟啃在石头上面差不多,第二口啃上去,差点没把牙齿崩掉。

  “嗷嗷……”隐狼吃痛之下,赶忙挥舞爪子,想要挠林云两下报复……

  然而林云早有准备,隐狼爪子都还没来得及举起,林云就已经一弹手指,放出一股环形魔力,就如同无形的枷锁一般,将巴掌大小的隐狼锁了起来。

  “老实点……”确定隐狼不会挣扎之后,林云这才开始细细观察起来……

  果然……

  林云只用了几秒钟,就确定自己没有猜错了,隐狼额头上面,果然藏着一个红色印记……

  这个红色印记很小,只有尾指指尖那么大一点,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只怕还以为这是什么时候溅到的一点血渍呢,林云试着用手擦了两下,发现没有一点褪色的迹象,也就是说,这个印记确确实实是隐狼天生的……

  “真是三眼隐狼……”林云顿时有些呆了……

  传说当中,隐狼当中的王者,天生拥有第三只眼睛。成年之前,第三只眼睛看起来只是一个红色印记,除了显得有些妖异之外,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作用,但是隐狼一旦成年。第三只眼睛就会真正睁开,打破自身力量限制,在非常短的时间里面,不断进阶不断突破,最终甚至有可能踏上天阶……

  而且,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三眼隐狼的第三只眼睛,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能够看见许多常人看不见的东西,甚至有人说,隐狼的第三只眼睛,可以看见另外一个世界。乃至是看穿未来……

  种种传说,将三眼隐狼的第三只眼睛吹得神乎其神,光是林云听过的就至少有十七八种版本,但是放眼整个诺森德世界,千百万年的历史上面,真正得到证实的三眼隐狼,也才不过六七头而已……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应该是巅峰年代末期,那位大名鼎鼎的佣兵之王布加摩,这位佣兵之王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他的父亲,是当时云端高塔的主人,有着海贤者之称的伊蒙苏斯,布加摩七岁的时候,就被云端高塔众多天阶强者一致判定,拥有难以想象的魔法天赋,甚至认为他将会成为征服者查理之后。又一位超越天阶的强者……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布加摩八岁成为学徒,十岁成为法师,十一岁成为大法师,十五岁成为魔导士,哪怕是天才辈出的巅峰年代。这样的天赋也只能用骇人听闻来形容,当时,整个云端高塔都对他寄予了厚望。

  可是……

  谁也没有想到,布加摩十六岁那年,发生了一场意外……

  布加摩十六岁那年,已经是九级魔导士了,只等魔力水准足够,立刻就可以踏入封号魔导士的境界,当时,整个云端高塔都已经准备好了,要为布加摩成为封号魔导士而举行一次盛大的庆祝。

  然而,就在布加摩十六岁生日的前一个晚上,这位举世无双的魔法天才,突然失踪了。

  是的……

  布加摩就这么突然失踪了,当时云端高塔都差点疯了,几乎将整个奥克兰翻了过来,为此甚至差点引发了一次势力战争,但是很遗憾,找不到,完全找不到……

  时间渐渐过去,很快过了十五年。

  所有人都以为,曾经的绝世天才,已经彻底消失的时候,布加摩突然又回到了奥克兰。

  而他的身份,是一支三流佣兵团的团长,身边跟着一只巴掌大小的灰色小狗,带着一群老弱病残的佣兵,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奥克兰。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

  布加摩身上穿着皮甲,身上背着一张长弓,腰间还有挂着一只箭袋……

  而且,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点魔法波动!

  这个消息,立刻震惊了整个奥克兰。

  这简直是一场地震,谁会想到,昔日震惊了整个诺森德世界的魔法天,才背着长弓挂着箭袋回来,而且身上没有一点魔法波动呢?

  于是,不少关于布加摩的传言,开始在奥克兰流传开了,其中最广为流传的一个,同时也是最为大家相信的一个传言,是说布加摩失踪之后,在外面遇上了敌人,一场大战下来受了重伤,如今已经是魔力溃散,彻底成为了一个废人……

  但是,这一切对于布加摩来说,好像没有一点影响一样,他回了一次云端高塔,然后就又离开了,在城里买下了一处地方作为佣兵团驻地,之后就带着那支三流佣兵团,在奥克兰完成各种任务……

  这更证实了之前的那个传言……

  以前的布加摩,可是奥克兰的天之骄子,耀眼到让人无法直视的存在,怎么可能沦落到一支三流佣兵团里面?

  一开始的时候,不少人都向布加摩投去了同情的目光,觉得昔日的天才,竟然沦落到这个地步,真是让人同情,当然,也有那种幸灾乐祸的,当年布加摩如日中天的时候,高傲的性格让他得罪了不少人,如今这些人都联合起来,耻笑着跟三流佣兵团为伍的布加摩。

  但是布加摩仍然是我行我素,同情也好耻笑也好,好像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一样……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渐渐的就有人发现,情况有点不对了……

  因为,布加摩的运气太好了……

  几乎每一次的任务,都会有一些意外收获,特别是最近一两次,更是直接在奥克兰不远处挖出了两座第三王朝遗迹!

  奥克兰彻底轰动了……

  要知道,那个时候已经是巅峰年代末期了,经历了那个疯狂的掘墓年代,整个诺森德世界上,剩余的第三王朝遗迹,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屈指可数,布加摩短短两个月当中,就挖出了两座第三王朝遗迹,这是什么概念?

  更何况,地点还在奥克兰附近……

  一时之间,关于布加摩的传闻又开始多了起来。

  而布加摩自己,也靠着一次一次意外收获获得的庞大财富,开始为佣兵团招兵买马,只用了一年,当时带进奥克兰的三流佣兵团,就成为了奥克兰排名前三的佣兵团之一。

  更可怕的是,布加摩那种逆天的运气依然存在,每一次任务都会有一些意外时候,就好像整个佣兵团都被幸运光环笼罩着一样,半年之后,布加摩的佣兵团终于在一次任务当中,发现了一座来自奈瑟王朝的遗迹,并且与积怨已久的奥克兰第一佣兵团进行了一场决战……

  那是布加摩回到奥克兰一年半之后,第一次亲自参加战斗……

  好吧,说是一场战斗,可能太夸张了……

  因为,从头到尾布加摩都只用了一箭。

  布加摩只用了一箭,就射杀了排名第一的佣兵团所有的强者,然后就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这一箭之后,布加摩的佣兵团直接跃升到奥克兰第一,布加摩本人更是被整个奥克兰供上神坛……

  之后的数百年当中,布加摩带着佣兵团南征北战,几乎踏遍了诺森德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一生当中从未有过一次失败,是诺森德世界当之无愧的佣兵之王。

  渐渐的,布加摩的名字开始被吟游诗人传唱,而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也更多的暴露在世人眼前,人们开始知道,布加摩身边跟着的那条巴掌大小的灰色小狗,其实不是真正的小狗,而是一头拥有恐怖力量的天阶魔兽,那是一头三眼隐狼……

  而布加摩那种近乎逆天的运气,也正是来自这头三眼隐狼,因为它的第三只眼睛可以看到许多凡人看不到的东西,甚至是穿透空间与时间的迷雾……

  这就是诺森德世界历史上,最为人所熟知的一头三眼隐狼。

  林云对于这一段历史,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因为那是离大破灭年代最为接近的一段历史……

  所以林云之前的举动才会那么古怪……

  原本,林云冰霜长枪已经要出手了,可是隐狼额头上那一点红色的印记,却让林云心头一震,意识到自己遇到的,可能是一头三眼隐狼……

  如今,林云已经确定,这果然是一头三眼隐狼了,那么接下来,自然是要找肖恩大人帮忙了……

  想到这里,林云轻轻摩擦了一下手上的戒指。

  结果,肖恩大人半天没有反应……

  “恩?”林云先是一愣,然后才突然想起,之前,肖恩大人吞噬了邪龙之眼,此时多半还在沉睡当中……、

  不过算了,反正三眼隐狼成年之前,战斗力都是不值一提的,自己除了要小心防范它逃跑之外,倒是不用担心它会自己不利……

  想到这里,林云也不再烦恼,直接伸手一抓,将被环形魔力锁住的三眼隐狼抓在手中,根本不顾它“嗷嗷”抗议,直接就将它丢进了口袋当中……(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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